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9601|回复: 37

熱烈討論中插一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25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久沒來這論壇.昨日被人拉進來,才發現這裡最近因明炒得熱,想參一手,但見水位已經很高,插不進話的,所以獨寫個新的.因為大家在前面討論的已經很發散,我只能挑幾樣自己相對熟悉的說兩句.
  正如江波兄最快發現的一樣,那兩個藏文原句的最初中譯是有誤的.個人認為那個英譯的意思最好,但說有文法問題,則要請英文好的老師來鑒別一下.(周六李箐老師和江波兄及觀師要同車的,到時不妨提出來討論)
  可惜的是,江波兄的提醒並未引起討論者的留意,反是在原來有問題的譯文上熱烈討論起來.這本來倒也沒什麼大不了,因為照常理說,因明討論自身就足夠辨明是非的,可惜接下來的討論中許多朋友並未能就事依理地討論,反又是那些發散式的舉例議論把原來不難解決的問題給搞糊了.以下稍作疏理一下:
  原來那兩個藏文句子我個人譯作以下兩句:
  1.若a是b,則凡是a不必定是b;
  2.若a是b,則凡是a必定是b.
  按三大寺的攝類學教材,共許認定第一句是對的(對第二句的反例列舉不難,恐繁不贅).其一般解釋為:在人類語言表達”a是b”這種陳述句中的a是允許就其”自反體”(即其概念自身)進行理解,而不必要對a中的外延進行周遍認定.當然,由此解釋可能引伸諸如:”為什麼要這樣允許?””這樣允許的理由是否合理?””這裡的允許在自然語言邏輯應用上是否還存在的問題?”等深層次的問題,這裡不能詳細討論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聽聽我之前的因明課錄音,以後或有機會可以再討論.
  可惜,當這兩句被誤譯成:
  1.若a是b,則a不必定是b;
  2.若a是b,則a必定是b.
  這樣一來,對的反而成了第二句了.
  順便一提的是剛曉法師的那段話.剛曉法師勇於發表個人意見的性格自九華以來即聞名的,但也因為如此,讀者應對其中有些張口就說的話小心甄別.剛曉法師那段話顯然易見他對藏傳因明誤解甚多,加上生搬硬套渶傳因明的一些作式,那些所謂的批評,將來只會成為笑話.過陣子要去西園講因明,或者就把這些個笑話刨了去.
  對了,最後老話再說一句和大家共勉的.像我們現在這種佛學水平的,基乎可以說在任何一個環節上都未有抉擇的能力.有時或共開或私下裡作些模仿式的討論和研習,應多從自身學習的心態出發,別太把自己的說法當回事了.我們總會見過一些比我們更初機的同志作一些更風馬牛不相及的”辯論”,我們也無數次在旁邊看著發笑不是.回頭也該想想,我們現在在這裡急了上火時,法稱菩薩可坐在千葉蓮座上忍笑忍得肚子痛啊.要照顧一下他老人家的情緒不是.(玩笑了)

[ 本帖最后由 寶僧 于 2007-10-25 03:57 P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5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发表于 2007-10-25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寶僧 于 2007-10-25 03:48 PM 发表
  1.若a是b,則凡是a不必定是b;
  2.若a是b,則凡是a必定是b.
  按三大寺的攝類學教材,
     共許認定第一句是對的

  可惜,當這兩句被誤譯成:
  1.若a是b,則a不必定是b;
  2.若a是b,則a必定是b.
  這樣一來,對的反而成了第二句了.




想不到寶僧師,多了「凡是」兩字,居然能有如此之別!

可否請教論壇上的「國文老師」過來評教一下,  

凡是人不必定是男。

以及人不必定是男。

何者為是,何者為非,亦或相同?
发表于 2007-10-25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宝僧师!
很清楚,谢谢。
发表于 2007-10-25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宝僧法师!
发表于 2007-10-25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1.若所知是常,則凡是所知不必定是常;
2.若所知是常,則凡是所知必定是常.
按三大寺的攝類學教材,
共許認定第一句是對的

可惜,當這兩句被誤譯成:
1.若所知是常,則所知不必定是常;
2.若所知是常,則所必定是常.
這樣一來,對的反而成了第二句了.

這樣對嗎?
发表于 2007-10-25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举一个生活中的例子:

医生是一种职业
但凡是医生的一定是一种职业么? 比如小王。。。

中国的城市是遍布全国的。
但凡 是中国的城市,一定是遍布全国的?! 北京怎么办?

这个比 所知 啥的法相 容易懂。宝僧师的意思,如果你看明白了我这个答复,你就也能懂得了。
发表于 2007-10-25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就是创造
蹩脚的翻译不但没有任何创造,还让听闻者更为糊涂
尤其是因明的翻译,本来简简单单该对的一句话,变成错的一句话
本来该让人聪明的事情,变得让人糊涂
发表于 2007-10-25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7樓:

凡是醫生不必定是一種職業。以及醫生不必定是一種職業,有甚麼差別?
发表于 2007-10-25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鑒于tin兄可能正在鳥不生蛋的地方對我們這裏的“熱烈討論”偷笑,這裏先順著寶法師的意見說兩句。

我前貼的意思是說,首先要完全理解tin兄這個論式的含義才能討論。因爲,我發現他的這個論式在漢藏文表達上皆有問題。漢文方面,寶法師等已經提到了。現在講藏文。

如我以前已說的,按三大寺的攝類學教材,這個問題的一般表述是:

“a雖是b,然凡是a不必定是b”

這裏一個關鍵點是:“a是b”已經成立是真命題,而非tin兄所言的“若a是b”。在立敵雙方尚未達到“a是b”的共識前,對“凡是a不必定是/定是b”的討論是毫無意義的

這裏再翻出舊貼,供大家參考:

個人理解:所謂“【所知】雖【常】,然凡是【所知】不定是【常】",前者【所知】是總稱,如同物質不滅定律,(或如寶法師所言,是個抽象概念);後者【所知】是專指,即各別具體的【所知】,不是【常】就是【事】,故凡是【所知】不定是【常】。

這種情况在西方邏輯學裏是否算“偷換概念”,請諸大老有以教之!
发表于 2007-10-25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白话文虽然有缺陷,但是比省而又省的文言文还是略微靠近我们的大脑一些。
解释一下就明了了。
多谢宝僧师和江译师!
支持白话因明的流行!
发表于 2007-10-25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a雖是b,然凡是a不必定是b”
这类问题,用集合论最易描述。
正确的说法是,“a类事物是b类事物,已经包含了所有的属于a类的元素,他们都是b类事物”,所以后面的“然凡是a不必定是b”根本是废话,错话。
发表于 2007-10-25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請問chodrak譯師:
看來也認同寶僧法師所說的TIN 兄漢譯的問題。
TIN 兄漢譯的問題在哪裡呢?
寶僧法師是說少了"凡是"2個字而已。
我想請問精通文字的chodrak譯師,少了"凡是"2個字,內容就南轅北側了嗎?
发表于 2007-10-25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关键是类属的圈定。所谓的偷換概念,主要是指类属发生变化
发表于 2007-10-25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maya兄显然不了解两个凡是的历史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4-28 12:14 , Processed in 0.037367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