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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洛桑塔青

奥修是邪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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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5-12-28 22:31
种族偏见进一步就是种族歧视,再进一步便是种族迫害,种族凌虐,种族屠杀。

有人貌似认为,黑人说黑鬼 ...

如果说,本身是中国人就可以歧视抹黑中国文化和人种,那么依照此理,佛教徒就可以歧视抹黑佛教及佛教组织,故而在本论坛歧视佛教的言论只要是出自佛教徒,就是被容许的。这显然是荒唐的。
其次,哪怕承认这种荒唐的观念,但本论坛又不实行实名制,就算实行实名制,也未必同时公布国籍信息。如何知道谁是中国人谁不是中国人呢?故而“允许中国人发表歧视中国文化的言论”事实上也是毫无可操作性的。
发表于 2015-12-28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凰涅槃 发表于 2015-12-28 14:02
台湾的出家女尼给女同性恋证婚。。。。所以,再有其他奇葩的事情。一点也不奇怪的。

那個女尼的作為能代表什麼?她在台灣只是受爭議的出家人,別扯這種極端份子來污名化!
发表于 2015-12-28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永真 于 2015-12-28 23:43 编辑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5-12-28 22:48
如果说,本身是中国人就可以歧视抹黑中国文化和人种,那么依照此理,佛教徒就可以歧视抹黑佛教及佛教组织 ...
哪怕承认这种荒唐的观念,但本论坛又不实行实名制,就算实行实名制,也未必同时公布国籍信息。如何知道谁是中国人谁不是中国人呢?故而“允许中国人发表歧视中国文化的言论”事实上也是毫无可操作性的。

这种情况也是可以存在的:正因为不能证明用中文发布歧视中国人的言论是出自外国人之手,所以种族歧视仍然不足以成立。依照那种荒唐的观念,这种行为不被反对。

实际上这种逆向歧视比对外的种族歧视更为恶劣。极端的例子就是人们普遍认同带路党比侵略者更卑鄙,汉奸比鬼子更无耻。所以相比之下,当时把侵略者视为鬼子并抗议游行大声疾呼“废除二十一条”、“抵制日货”的愤怒青年,难道不比汉奸卖国贼高尚?
发表于 2015-12-29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5-12-28 22:48
如果说,本身是中国人就可以歧视抹黑中国文化和人种,那么依照此理,佛教徒就可以歧视抹黑佛教及佛教组织 ...

首先,我之所以道歉,并非出于对任何人表达能力和理解能力的否定,而是有以下三个理由:
1,希望缓和气氛。
2,我最近考试很多,没有时间关注此话题,希望道歉来结束我在此话题中的存在。
3,我觉得您确实误解了我的意思,如您在48楼中说“官方也不至于说‘党员、官员、公务员的犯罪率超过普通群众’”,而我在12楼的原文是“党员、公务员的犯罪率恐怕远高于中国大陆官方承认的各‘邪教’中人的刑事犯罪率”,我的意思是您把我说的“邪教中人”误解成了“普通群众”。在现在这个时代,“邪教中人”所占的“普通群众”的比例是很小的,而且绝非没有收入的底层人士,他们自己一般都很清楚自己的信仰是官方所不容的。我的一位读历史学硕士的同学就是一X道信徒,她平时的各种行为都非常小心,生怕触碰到社会的敏感带,我很难相信这样的人会有很高的犯罪率。而“犯罪率高”恰恰是我们官方对于所谓邪教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打击依据(如“罪状展”等等,其背后逻辑就是因为邪教中人容易犯罪,所以取缔它是正义的,)。我之所以将党员与邪教中人相对比,是因为我认为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因为如果以犯罪率论,邪教中人的犯罪率显然低于党员和公务员。我最后省略了一句反问:“难道党员比邪教更邪吗?”,目的是证成“邪教信徒的犯罪率并不高,因此被定义为邪教是不恰当的”,并不是想要说“党员比邪教更邪”。这也许是您的另一个误解之处吧。

另外我想再澄清一点,“党员、官员、公务员的犯罪率超过邪教信众”,您认为“官方说出来这句话没人信”并认为这是对中国人的歧视。事实上这句话恰恰就是我在官方报告中听到的原话,出处是2015年11月27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卓新平在复旦美研中心为博士生举办的讲座《世界宗教发展趋势与治理方式》中的一句自嘲的话,被我记在了笔记本上。也许他的“密义”是想推进中国制定政策者更健康地管理民间信仰,但当时确实是说的这样一句话。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不觉得认为中国有一种独特的对邪教的定义和打击方式是一种对中国文明的歧视,或因此而不存对中国文化的温情与敬意(这个话似乎出自搞经学却装作史学家的钱穆,他看起来似乎并不知道史学研究的第一步恰恰就是要把所有历史叙事的话语剥开,而不是有选择性地接受,但这样也许就会被他视为“缺乏温情与敬意”了)。每个国家有其自身的发展逻辑和轨迹,而国家和宗教的关系不容易理顺又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甚至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只是每个国家的体现不同罢了。就拿您说的梵二会议来说,在它之前的天主教之所以长期无法在美国传播,一方面是美国社会反天主教的新教主流话语,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天主教还没有学会在政教分离的制度下确立自身的定位(因为天主教在之前的历史上要么是国教,要么被迫害,从来没有遇见过政教分离的社会,所以教廷很多人觉得美国天主教徒官员如肯尼迪不给天主教拨款是道德堕落的)。无论是否承认,中国至少从明代到现在确实长期处在未理清国家和宗教之间关系的状态中,而中国没有理顺这个问题的独特体现就是国家政权对所谓邪教的定义及互动。这个互动虽然有些地方和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历史看起来相似,但其背后逻辑有着巨大差异(如57楼中我指出的,中国和欧洲确实存在着宗教和政治思维的巨大差异,罗马政府就是把基督教当作与主流不同的另一种宗教来对待的,事实上后世基督教对于异端也是同样的态度,所以往往镇压得比较温和,而中国历代政府根本就不觉得有什么组织是一个超越于政治的“宗教组织”,所以如临大敌,以至于元代之后的“白莲教罪”就是作为政治罪“大逆”的一部分而存在,新中国初期的“反动会道门罪”、现在的“邪教罪”明显是其思路的延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文化有什么缺陷,最多是和现代社会的宗教管理模式暂时还不是十分适应罢了。至于“文化歧视”,我是一个历史研究者,最忌讳的就是预先设置一个“政治正确”,而“反文化歧视”的话语是来自美国民权运动时期弗朗兹.博厄斯和霍勒斯.卡伦的文化人类学研究,距今的历史也不过50多年。

我不再参与此话题了,对您有冒犯之处由衷地向您忏悔,也十分感谢您对“夜聚晓散”的比较宗教学视角,我觉得真的对我非常有所启发。
发表于 2015-12-29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charlesleetung 发表于 2015-12-29 00:36
首先,我之所以道歉,并非出于对任何人表达能力和理解能力的否定,而是有以下三个理由:
1,希望缓和气氛 ...

我不再参与此话题了——这是你的自由,完全不必要道歉。
对您有冒犯之处——并没有。
由衷地向您忏悔——不接受,因不知求忍者何事。

发表于 2015-12-29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charlesleetung不再参与此话题,但对于他最後一贴中的观点,我还是无法赞同。

“党员、官员、公务员的犯罪率超过邪教信众的犯罪率”。

此观点若要成立,就需要统计数据。没有统计数据,只有卓新平的一句话,又岂能服众呢?难道卓新平是世人公认的永无谬误者么?

“中国和欧洲确实存在着宗教和政治思维的巨大差异,罗马政府就是把基督教当作与主流不同的另一种宗教来对待的,事实上后世基督教对于异端也是同样的态度,所以往往镇压得比较温和,而中国历代政府根本就不觉得有什么组织是一个超越于政治的“宗教组织”,所以如临大敌。”

所谓差异,源于西人更加重视神道设教,并且有长期将建制性宗教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历史。而中国则在这些方面与之相反。至于宗教组织超越政治,不知道是什么话。正不正以为政,上至于天下国家,下至于一身,莫不能外之的,即使与鸟兽同群,鸟兽之群难道没有政治?正因为西人重鬼神,所以宗教之间才相攻如仇雠。中国不重鬼神,治理宗教不过改而止。说西人之宗教迫害较之中国更为温和,不知要将罗马致命录中种种血腥记录置于何地。或者说这些不过是教会文学,全是瞎编,那又不知要将教会宝藏的种种带有酷刑伤痕的圣髑置于何地,难道皆是中世纪人故意残杀肢解当时活人假造?说天主教迫害异端较为温和,又不知要将关于异端裁判所的种种血腥记录至于何地?哪怕以为西人无信史,将这些全赖掉,那还有我们当下的现实呢。难道要说伊斯兰国的宗教迫害比起我国对邪教的治理来是更加“温和”的么?

发表于 2015-12-29 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永真 于 2015-12-29 02:09 编辑
charlesleetung 发表于 2015-12-28 18:45
实在是抱歉。。我觉得我确实是叙述得不太清楚。。。给大家造成误解了。。。实在是很抱歉。。。

我从来 ...
我是说党员的犯罪率比民间宗教信徒高,如一X道、法XX,
我国的独特之处是用文革的手法来抹黑民间宗教,发动群众以政治运动的方式批黑斗臭(如99年)
在现代世界中,一个人有权利有任何信仰,哪怕是魔鬼。如果说持有某种信仰的人犯罪率更高,这种信仰就是邪教,那么我朝的官方信仰恐怕首当其冲。

在您眼里,法轮功居然只是民间宗教?而TG倒成了邪教?您以犯罪率论邪教,而不是以教义?甚至其教义教主“哪怕是魔鬼”?
发表于 2015-12-29 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扎西达吉 发表于 2015-12-28 05:53
1999年10月,美国联邦调查局在评估极端犯罪的报告中,强调了宣扬“世界末日”和“阴谋论”的邪教组织的危害。当年12月,在一份提交给白宫和国会的评估恐怖主义的报告中,俄勒冈州的“奥修教”被视为同日本“奥姆真理教”一样的“邪教”。

兄弟,您前面写了洋洋8589个字。自从41楼被叫板后,怎么就含蓄起来了呢?这里的109字回复连个出处都不敢给。我可不是这样的喔,41楼里我清楚给出了以下资料来源:
欢迎查证。

有关您这可怜巴巴的109字,我千辛万苦才查到似乎出自内地的《法制日报》。可是这里出现好几个严重问题:
  • 这文和您一样,没敢提供信息来源供查证原文内容和上文下理。
  • 哪怕接受这信息来源为真实,我质疑中译里的“邪教”在原文里是哪个字。是“Cults”吗?如果是,这涉及许多对您观点毫无好处的进一步研讨。
  • 哪怕接受这信息来源为真实,这也只是一个“报告”,而如果我们看事态的真实发展和现状,如我所说,奥修教并未被美国、印度“判定为邪教”,而且恰恰相反,他们在美国和印度一直都很活跃,我已经提供证据,欢迎指出我的证据是虚构。
  • 实际上,美国根本没有“判定为邪教”的法律,恰恰相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证信仰自由,见Pfeifer的《Cults and the law》。印度法律我不清楚,但奥修中心每年20万人去,好些活动由地区政府赞助,难道您不觉得这似乎不太像是您说的“将其判定为邪教了”的节奏吗?
  • 所以,如果您没啥别的证据,我们必须说,您说的“连美国和印度都将其判定为邪教了”是为了达到维护自己观点的赤裸裸撒谎。是撒谎!是撒谎!是撒谎!如同您前面质问“请问你三皈依怎么学的?”,我也想问,“请问你十善五戒怎么学的?”,呵呵。
  • 顺便告诉您,奥姆真理教在出事后,由于犯罪,其日本原团体的“宗教法人”身份被取消,可是仍然享受宗教自由法律给予的权利,可以继续弘扬教义。在2015年,他们仍约有1500会员、26个跨越17个省的分会、120个公社;其俄罗斯团体仍然活跃。

发表于 2015-12-29 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5-12-29 02:30
兄弟,您前面写了洋洋8589个字。自从41楼被叫板后,怎么就含蓄起来了呢?这里的109字回复连个出处都不敢给 ...

1、你要是说我撒谎,我也没办法。百度“奥修”和“奥修教”就能查到的。
2、我在内地,不会翻墙去国外的网站查资料。且我英语极差,英语资料没法提供,也看不懂。
3、我引用的资料都是百度里的。我可没有篡改这些资料。
所以:如果我引用的资料有误差,只能算我失察,不能说我的撒谎。
发表于 2015-12-29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jonathanliou 发表于 2015-12-28 12:56
我在台灣認識的奧修追隨者基本上都是正常人,奧修談論金剛經的書也有其見解,在台灣奧修的書至少有上百冊中 ...

奥修属于老鼠屎中的一颗吗?
发表于 2015-12-29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jonathanliou 发表于 2015-12-28 12:56
我在台灣認識的奧修追隨者基本上都是正常人,奧修談論金剛經的書也有其見解,在台灣奧修的書至少有上百冊中 ...

先不论奥修的种种行为,单从法义上来看,奥修与古代佛所破斥的六十二外道见没有太大的差别。
奥修解释金刚经那本,他认为空却了我所,而不执著一切法就是开悟了,这连我见的内涵尚未提到,却妄言开悟明心了,其实他明白的是妄心,我们的意识心不论有没有执著一切法,都是妄心,不会因此变成真心,真心是本来就离开一切万法的分别执著,而不是靠修行后来才变得,因此说奥修严重误会佛法真实义,若以此印证更多人开悟,那就是更严重严峻的大妄语了!
发表于 2015-12-29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逻辑的狼狈

无我无执 发表于 2015-12-27 01:46
杀人放火投毒自杀,这个不叫邪教叫什么?叫做善良的信仰吗?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5-12-27 03:59
不要这样说我们派嘛,这样很不好!

扎西达吉 发表于 2015-12-27 18:45
佛从未教导弟子们去“杀人放火投毒自杀”。不能以个别不如法弟子的做法,来算到佛教的基本宗旨上去。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5-12-27 20:57
额....可是....奥修有教徒弟杀人放火吗?
扎西达吉 发表于 2015-12-27 21:01
他有性交派对,号称灵修。但这可以肯定是修的鬼神法。佛教的教义里也没有号召弟子们去杀人放火的。是所谓的附佛外道等这么干的。但罪责不能算到佛教头上来。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5-12-27 21:13
可是,我是问您奥修有没有教人“杀人放火投毒自杀”啊?您怎么换了话题呢?质疑前面您回应的双重标准。
扎西达吉 发表于 2015-12-27 21:17
奥修教是印度人奥修创办的邪教组织,其最大特点就是鼓吹淫乱。所谓静修,就是以谭崔tantra的方式进行淫乱。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5-12-27 21:19
可是,您躲来躲去还是没有敢回答我呀!
奥修有没有号召“杀人放火投毒自杀”呢?
如果没有,或没有足够证据,您说的就双重标准了。佛陀弟子杀人放火不关佛的事;奥修徒弟杀人放火却关他的事?!
扎西达吉 发表于 2015-12-27 21:21
请问释迦牟尼佛同意开许弟子们“吸毒成瘾、诈骗、生活奢侈糜烂”了吗?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5-12-27 21:26
可是,我只是问您奥修有没有号召“杀人放火投毒自杀”嘛?!
扎西达吉 发表于 2015-12-27 21:39
是不是奥修亲自下令去杀人的,现在的资料很难说清楚,但私藏武器和制作毒药这2点,奥修就很难说自己不知道了。
扎西达吉 发表于 2015-12-27 21:43
好了,我忙个人的事情去了。

发表于 2015-12-29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
扎西达吉 发表于 2015-12-27 21:17
奥修教在印度、美国等地受到打击,并被定义为邪教。美国....奥修教派给定义为邪教了。可见此教派有多邪恶了。
扎西达吉 发表于 2015-12-27 21:20
连美国和印度都将其判定为邪教了...呵呵。你还能说他不是邪的?

后:
扎西达吉 发表于 2015-12-27 21:43
好了,我忙个人的事情去了。
扎西达吉 发表于 2015-12-29 06:17
你要是说我撒谎,我也没办法....只能算我失察,不能说我的撒谎。

前后一对比,呵呵呵呵....而且,哪怕不说他撒谎,我也提供证据给他证明他说的内容并不是事实了。可是,他是怎么处理的呢?他说的是“只能算我失察,不能说我的撒谎”。最重要的是维护自己的面子。有没有为提供失实、虚假的信息对读者道个歉、承担起责任呢?没!有!这,就是许多口口声声正信、动不动就大声卫道的“佛教徒”的真实情况了。
发表于 2015-12-29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5-12-29 17:58
前:

1、先谢过管理员不封号之恩。
2、年底我很忙啊。你要给我些时间去百度查询资料啊。
3、如果我确实因为失察引用的资料有误。我自然会道歉的。这个我不会耍赖的。
发表于 2015-12-29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扎西达吉 发表于 2015-12-29 06:17
1、你要是说我撒谎,我也没办法。百度“奥修”和“奥修教”就能查到的。
2、我在内地,不会翻墙去国外的 ...

又来装可怜了....
你是内地人,你翻不了墙,那你管外国人是正是邪干嘛
你又不懂英文,那你长篇大论复制文章干嘛
一句话总结,大尾巴狼没当成,自己成为众矢之地!
你五戒十善学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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