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此頌的原文有一「等」(sogs)字,且釋文中除了引用《勇施所問經》以外,還廣泛引用了《無盡意所示經》、《華嚴經》和《入菩薩行》說明菩提心的福德(D.Khi︰25la~252b);所以筆者將法尊譯本略去的「等」字譯出。
7) 第15、16、17三頌所引《勇施所問經》,參見《大寶積經》︰「菩提心功德,若有色方分,周遍虛空界,無能容受者。假使布珍寶,供養於諸佛,有能一合掌,回向菩提心,其福過於彼,邊際不可得」(大正,11,542下)。藏譯本見Ot.28,Vol.25:86.2。又,其中第17頌,第3句,原文有「比較」之意,表示比第16頌的情形更加殊勝;英譯本也譯爲"higher by far"(R:p.6)。
8) 依照藏文原文來看,法尊所譯第26頌完全正確,可是最後兩句的意義卻很難銜接。在藏譯本《學處集要》所引用的經文中,第四句的意思是「解除彼貧窮」(D.Khi︰10b7);梵文英譯本也譯爲"I shall deliver it from poverty."(SS:p.15)。又,竺法護所譯《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亦同(參見注10)。因此,本書將這句改譯爲「解除彼貧乏」。
9) 第30頌和26頌的情形完全相同;法尊的譯文正確︰「受持於名號,及住十方界」,但是很難理解;因爲問題出在藏譯本。爲了提供讀者另一個角度的理解,所以筆者根據《學處集要》中的引文譯成「普令十方界,稱楊我名號」(D.Khi︰10b7~11a1)。梵文英譯本譯爲︰"I will gain me a name renowned in the ten quarters."(SS:p.15)。此外,三種漢譯本譯法亦同(參見注10)。
10) 第26~31頌在三種漢譯本中分別爲︰
1.西晉‧竺法護譯《大寶積經‧文殊師利授記會》︰
11) 第51頌的原意是說︰《空性七十頌》和《中論》等論都說明了「成立諸法無自性的空性」的「道理」(rigs)。英譯本也說︰"Explains the proof that all..."(R:p.10)。
12) 本書翻譯藏語"rab tu bshad",爲「精說」,是根據《難處釋》︰「這是對那些想實踐的瑜伽行者所作的簡要開示」(D.Khi︰291a5)。
13) 第54頌,第3句,原文是"shes rab de nyid rig bshad",所以法尊譯出一個「了」(rig)。然而句中的"rig"字,在D本《難處釋》中兩處皆作"rigs"──「理」;P本也有一處作"rigs"。此外,根據釋文的意義判斷,也應該作"rigs bshad"才對,也就是「說理」的意思(參見本書頁197)。
14) 《入無分別陀羅尼》勘同《佛說入無分別法門經》。與第57頌意義相近的經文,參見大正,15,806中;藏譯本見Ot.810,Vol.3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