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007|回复: 21

求生净土是增上生,不发菩提心不会成为成佛的共下士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2-6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9-2-6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9-2-7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9-2-7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2-8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生生世世顶礼至尊文殊大宝恩师!!!
         关于随喜“求生净土是增上生,不发菩提心不会成为 成佛的共下士道”的补充说明:   
        (依据至尊兰仁巴大师《菩提道次第心传录》等)    菩提“道”次第是小乘(根本乘)、大乘、密乘“佛法”的归总,是八万四千“法”的精髓,是诸“法宝”中的如意宝王;菩提“道次第”是直达无上遍知佛地顶峰的宝石阶梯;菩提“道次第”是过去、现在、未来一切佛菩萨已行、在行、将行之“道”。
         如果未真正依止具德上师三宝,不可能得到如意宝般“菩提道次第”的真实传承,就不可能“理性”、如理如法进入菩提“道次第”学修之门,其中学修皈依三宝是入佛教之门!因此,只要纯真学修佛法,依止至尊上师三宝学修始终是第一位的!!!
        至尊多识仁波切恩师教诲:
         在未入(菩提)“道”次第之前用种种智慧方便(“法”)引入正“道”,入“道”之后则按统一的轨道(菩提道次第传承)修行证果。   菩提“道”次第是一个总的系统,其中包括很多支系法门,(但是)这些支系法门组成一个总的系统时,不是任意地排列,而是有严格的逻辑和因果顺序(“次第”义),即在前后支系法门之间具有先后的逻辑规律和前因后果的因果链关系,就是说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即菩提道次第将亲近上师法作为入“道”之门,将无常观作为入“法”之门,都具有深刻的意义。
          佛法 是 十方三世一切佛陀 的共同道路和超凡成佛的方法。阐述三学的佛经称为三藏,即经、论、律三藏。概括、解释、论证三学的理论为五论,即因明论、现观庄严论、中观论、俱舍论、律论。密学分四续部。

    祝愿自他一切有情 能够短暂今生拥有 亲师聆听哪怕是一天《现观庄严论》或菩提道次第教授的法脉传承学修因缘, 以此因缘生生世世依止至尊上师(西方极乐净土至尊阿弥陀佛)三宝,理性热诚、如理如法 学修如来显密教证二法,自利利他、同登大乐地。

[ 本帖最后由 雪冬儿 于 2009-2-8 09:27 编辑 ]
发表于 2009-2-8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9-2-8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9-2-8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2-8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 “单纯依赖 弥陀本愿”的力量,应该指的是:这里照样天天杀人放火,那里死后,弥陀照样拉到净土。倘不如是,不能说是 “单纯依赖 弥陀本愿”。
如若,每日多念弥陀圣号,乃至千变万遍,以致亿遍,虽没有学习何为菩提心,也是强大殊胜心力。如多识活佛开示藏地念大明咒数亿遍村妇也。亦如多经中开示精进于小,而终得大之所谓也。
当今所劝念弥陀法门者,多以劝人精进为目的。小子,切勿误人。
 楼主| 发表于 2009-2-8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9-2-8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9-2-8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2-9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叹 11# 的帖子

顶礼至尊上师三宝(西方极乐净土至尊阿弥陀佛)!!!
“请问念个亿遍等,不是自力是什么?怎么变成了纯他力的呢?”,好。
在下认为:未证见道圣位是不可能去除不了“自”“他”观念和实际的;除非是说“相似法”混乱 佛法的乱邪之教————或许是“附佛外道”?
祝愿一切有情 能有 亲师聆听 哪怕是一天《现观庄严论》或菩提道次第教授的法脉传承因缘 学修, 以此因缘生生世世依止至尊上师(西方极乐净土至尊阿弥陀佛)三宝,理性热诚、如理如法 学修如来显密教证二法,自利利他、同登大乐地。
 楼主| 发表于 2009-2-9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9-2-9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5-9-12 05:00 , Processed in 0.035882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