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0-5-21 09:18 发表 这是你在开玩笑虚构的还是真如此?!以前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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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0-5-21 09:41 发表 都是那么说的,可是问题是,我还能看到一个ID在使用别的电脑上用的时候,也能看到下线的时刻。说这么多够没?辩论归辩论,还是留点情面好下台吧。这个话我对您重复了许多遍了。一直我都不好意思,好像在偷窥您在出丑 ...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0-5-21 01:46 发表 回63、64: 我的例子好像确实不很完整,但鸿泥的树与种子相违的例句,在语言逻辑上,是成立的,他说的没错。 哪怕我们论点错,也只是我们的逻辑推论错误,不能说逻辑的本身就是错误。您可以不认同我们的逻辑,但总 ...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 此論教授殊勝分四,一 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二 一切聖言現為教授殊勝,三 易于獲得勝者密意殊勝,四 極大罪行自趣消滅殊勝。 極大惡行自行消滅者。如白蓮華及諦者品宣說,一切佛語,或實或權,皆是開示成佛方便。有未解是義者,妄執一類為成佛方便及執他類為成佛障礙,遂判好惡,應理非理,及大小乘,謂其菩薩須於是學,此不須學,執為應捨,遂成謗法。徧攝一切研磨經云﹕「曼殊室利,毀謗正法,業障細微。曼殊室利,若於如來所說聖語,於其一類起善妙想,於其一類起惡劣想,是為謗法。若謗法者,由謗法故,是謗如來,是謗僧伽。若作是云,此則應理,此非應理,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為諸菩薩宣說,此是為諸聲聞宣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為諸獨覺宣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者非諸菩薩所學,是為謗法。」若毀謗法,其罪極重。三摩地王云﹕「若毀此瞻部洲中一切塔,若毀謗契經,此罪極尤重,若弒盡殑伽沙數阿羅漢,若毀謗契經,此罪極尤重。」雖起謗法總有多門,前說此門極為重大,故應勵力而斷除之。此亦若能獲得如前定解即能遮除,故其惡行自趣息滅。此定解者,應由多閱諦者品,及妙法白蓮華經,而尋求之。諸餘謗法之門,如攝研經中,應當了知。
原帖由 风火 于 2010-5-21 10:17 发表 最近工作太忙,有点跟不上贴。下面略述鸿泥老兄的逻辑误区。就以鸿泥的例子为例。 事实上,对于树也好,种子也好,并没有一个抽象代名词可以通用于这个生命形式的全过程。要么,你见到的是种子,要么你见到的是 ...
原帖由 福智學員s 于 2010-5-21 10:44 发表 謗法罪很重喔!很多經典都有提到.:o :o :o
原帖由 龙吟 于 2010-5-21 11:08 发表 据我对上善的了解,以上很多文字好像不是他的风格,而且这么长的跟贴,也不是他的脾气----- 我猜测,要么不是我们的上善,要么他突然改变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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