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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elu109

听说大陆有位宗大师的再来者,有知道详情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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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1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封贴,此贴太长。

距离已是颠倒。请版主封存。

与本来话题相去甚远,连外道都跑进来了。
发表于 2009-2-11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1049
註冊畫面中論壇規定有以下這一條:
本論壇是藏傳佛教格魯派的論壇,歡迎一切信仰及喜愛格魯巴教法的同修光臨本壇。


就算真的是外道進來,也是符合規定的,況且我前面只是引用聖經上的字句來與同修共勉。
发表于 2009-2-11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不要封帖.因為一封帖就等於中了他們的計.會有很多人不知道這件事.我們可以先將版上的文章給備份起來
发表于 2009-2-11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復 # 1048
[還有,送進福智中小學的高中,國中及國小幼稚園部的家長,您們有没有確定過,孩子們没被洗腦?或者你們也堅信這樣一定没問題?]

慈悲的另一孩子也曾在園區。
一個學期,老師有兩三次電話,
說:你們是海外學生,一些課程聼不懂,我們找了美國回來的博士生,給你孩子補課。
孩子告訴我:由補過一兩次。但,不知道她是不是美國回來的博士生。
老師暗示孩子留級,孩子對老師不止一次懇求回答:我會努力的,不要讓我到下面班去。
之後老師經常對孩子斜視。
有一次,孩子生病沒有去上課,躺在床上看達賴喇嘛的書(海外版)。
在上厠回來後,達賴喇嘛的書不見了。
可想:平時周圍老師對孩子以斜視的臉色,此時一個15嵗女孩子對事態感到的獶慮。
10分鐘後,陳錦雲老師來叫孩子去班導許芳立老師処(許芳立老師座在被窩裡——白天)。
詢問孩子這是什麽書?孩子給老師看有達賴喇嘛聖像的封面。告訴老師是達賴喇嘛的書。
老師還繼續追問,還要求孩子翻譯給她聼樹上的内容。
原來,書是陳錦雲老師拿走的。
弟子規中告誡我們:用人物 須明求;倘不問 即為偷。
試問:老師又沒有學好?
讓孩子心生不安,老師有沒有責任。

孩子精神上受到壓抑,家長都不知道,老師只說她們給孩子補課(一兩次而已),給孩子加衣服(自己帶了衣服)。
家長還以爲園區還是最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我們深信日常法師創立園區時的開示)

家長給孩子將佛曲帶去園區(爲了給孩子舒心),老師不讓聼,要孩子聼讚頌。
孩子不想聼讚頌就找校長來(本來要找陳學長——被家長阻止。但換湯不換藥找了校長)對孩子談話。
每天都對孩子說:師父啊、師父啊。讓孩子感受到自己在違背師父,產生要下地獄的恐懼。
孩子精神上受不了,電話中告訴家長:要連夜逃走。
孩子就是這樣離開了園區。

又一次,家長給孩子電話時,許芳立老師說孩子去做體操了。
其實,孩子已幾天沒吃飯,躺在床上(孩子已幾天沒吃飯老師都不告知家長)。
老師的妄語,當場被家長揭曉,其他在傍的老師還一個又一個在電話中為許芳立老師辯護。

詢問了我們的班長(因爲園區的殊勝是班長給我們宣導的):
我們是海外生,需要留級爲什麽不在體驗時告訴我們?
體驗前、體驗後衛什麽老師的態度差別那麽大?
班長的回答是:大家都知道,體驗營是“密週”。
我們只能啞口無言:只有我們海外的是在被蒙蔽之中啊!!!

還有很多……舉不勝舉
比如:許芳立老師要孩子把零用錢交給她保管。(班長告訴我們要帶零用錢,看病、買鞋等用)
      在孩子把零用錢交給許芳立老師保管時,許芳立老師又說:你可以把這錢供養給如證法師。
      孩子只好依老師,把錢供養如證法師。
     (有其他同學在場,孩子班上的班長、副班長也在場)
发表于 2009-2-11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拜您所赐,来一个哥德巴赫之猜想!

原帖由 runner 于 2009-2-11 10:25 发表
回1023

因緣具足,在適當的場合、適當的時間
就會知道該知道、想知道、可以知道的。
如果那麼急,在此留言高層也無法得知,倒不如
當面去請益。


哈哈,您说得有多么妙!我也这么认为,她的保护期就是大有问题的一环!
她被保护多少年了?这也许是她反败为胜的关键,可能给你们致命一击!

她当然可以在另一个远离硝烟的地方,用她的化名聘请没见过她真容而且不知内情的高僧大德继续教她通达完所有道次第! 甚至把DL的传乘也悄悄地传给了她,甚至象急急包装的国际影星一样, 掌握了一批精通道次第的名流学者僧人喇嘛, 到那时后她都准备好了,说出的每一句话,引用的每一篇经文,都没人敢说不具格了! 这完全是可能的吧,甚至可能就是真情!她能堵住每个人的嘴!

只要汉人全依了,藏人谁说也没用!如果承认她是度母,那再多的僧团,她是不是也敢要?!而且就顶着你常师傅的牌位,你能把人家怎么地?

而你们却还在这里打口仗, 她瞧不起你们这些人,某种原因是对的! 你们洗脑的太久了,个个都象木头人!

这个女人很厉害!一直在让你们这些人玩她发的牌, 她始终掌握了时间发展和结束的步骤与时机, 你们到现在都在配合给她充裕的时间,因为你们对她根本一点没认识! 所以可能她一没真理二没依据,但惨败的不是她!因为她赢得的是时间!她成功地把赤字转没了,而且还转到你的头上!
世间法上就是如此,谁让你视野狭窄不学习,天天唱什么[圣诞歌谣]!

她没准备好的时候,用骗用吓,用套钱的方式咬住你们散不了伙,她准备好了,传乘也有了,也能公开给全体僧人居士们讲法了,而且句句口吐莲花, 大众一下子会皈依她,我看你到时候找谁哭去! 她把自己保护得这样好,你能考察到人家后面的行为吗?

不过,她从前到现在的行为轨迹,我们到还都记得些!

本来我不想说什么了,这都拜您所赐的灵感,但愿我说的仅仅是一个哥德巴赫猜想!否则佛教还要乱到什么时候?!社会也会跟着动荡到什么时候?!我宁愿是我一时糊涂说错了,也不愿看到这种乱相真的发生!

应该要让她按大众认为的具足因緣,和適當的場合、適當的時間和节奏
把你们該知道、想知道、必须应该知道的,毫不延误告知于公众,这样才是唯一解决的公平之道!


[ 本帖最后由 吉普赛口哨 于 2009-2-11 15:27 编辑 ]
发表于 2009-2-11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1051
幸好這裏不是「福智官方網站」

註:感謝你的提醒,我已做好備份了。
发表于 2009-2-11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的猜想也是末學一直以來的猜想......

先前和同修討論過,從種種操作手法研判,很有可能有人(一群專業人士)背後下指導棋......
大家腦袋硬得跟石頭一樣........不見證據,没人懷疑,直說師父僧團學長不可能騙他們,師父是佛,不可能被騙,是我們對佛没信心的,或是居心叵測,分化大眾.......
現在看來,即使見了真憑實據....,也没人相信.....
大家就只覺得你我是瘋的!快下班了,這會兒又要開始結行
行儀讚女居士功德,唱讚頌了!.......我佛慈悲啊!......

[ 本帖最后由 bhodidharmar 于 2009-2-11 16:12 编辑 ]
发表于 2009-2-11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裡面有一個位處基層的同事,
常常都在抱怨東抱怨西,
有問題不會用委婉的方式跟主管報告。

在老總經理(兼董事長)身故新任總經理接任後,
新任總經理對於公司的舊有制度、人事儘量都不做更動。
但是這位同事的不安、抱怨卻愈來愈嚴重,
大家都安慰他公司重要決策、制度建立就算要變更, 
跟我們也沒多大關係,
只要安心地把分內工作做好,
盡好責任就好了。

但是這位同事卻每天好事的對外放話,說新總經理太年輕、頭髮太長、且不像老總是本科系出身。且新總的手太嫩,完全沒做過底層的事,不知道底層OP、工程師的辛勞,憑什麼做總經理、董事長。

近來不景氣,公司不得不安排休無薪假。總經理指示該員的主管,不要給他休無薪假,可以給他更多事情做,讓他報加班。由其他
同事口裡得知此事,讓我感動的不得了。原來總經理已經知道一切,只是他悶不吭聲,再來個以德報怨。
  只是我那位同事每天還是抱怨連連,說他忙的都跟家裡漸漸疏遠了。
  一樣米養百樣人,以此小故事與同行善友分享。
 

[ 本帖最后由 runner 于 2009-2-11 16:50 编辑 ]
发表于 2009-2-11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正:# 1052

 [班長的回答是:大家都知道,體驗營是“密週”。]

班長的回答是:大家都知道,體驗營是“蜜週”
发表于 2009-2-11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y慈悲 於 2009-2-11 15:08 發表
回覆 # 1048
[還有,送進福智中小學的高中,國中及國小幼稚園部的家長,您們有沒有確定過,孩子們沒被洗腦?或者你們也堅信這樣一定沒問題?]

慈悲的另一孩子也曾在園區。
一個學期,老師有兩三次電話,
說:你們是海 ...

您文中明確指出團體中園區某師長涉嫌偷竊
希望您能提供明確人事時地及證據再加以指控
不然對該師長是何等嚴重的指控
對團體是何等大的傷害
且我們的法律也保障了人身名譽
发表于 2009-2-11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TO:runner

您有沒有看清楚,沒有經過孩子的同意,擅自拿走孩子書的老師,
在什麽情況下拿走的,拿走後的狀況,都寫得清清楚楚。
您看不懂嗎?

擅自拿走孩子書,
10分鐘對孩子來説,感覺有多長?您可以自他相換一下(觀想:您是15嵗的孩子……)。

弟子規中告誡我們:用人物 須明求;倘不問 即為偷
弟子規您又學過嗎?

沒有得到本人同意,擅自拿走孩子書的行爲,
就是您所要的證據。

還有什麽問題嗎?
发表于 2009-2-11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TO:runner

法律保障您們人身名譽,法律就不保護孩子了嗎?
且#1011您的帖上有寫:
【有膽子敢用負面資訊醜化團體,有沒有膽上附上年藉姓名,以朝公信呢?】
現在順著您的意願,【附上年藉姓名,以朝公信】呢!!!
发表于 2009-2-11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To  1059,1060
Q1:您有沒有看清楚,沒有經過孩子的同意,擅自拿走孩子書的老師,
在什麼情況下拿走的,拿走後的狀況,都寫得清清楚楚。
您看不懂嗎?
A1: 我當然看得懂,所以我說:「您文中明確指出團體中園區某師長涉嫌偷竊」
且我另外也說:「希望您能提供明確人事時地及證據再加以指控」
有人證嗎?時間點呢?地點呢?證據呢?當然還可以繼續引申,有沒有報案呢?有沒有判刑呢?
如果上述條件有一不成立,能夠隨便指控別人涉嫌偷竊嗎?
這樣會不會有人挾怨報復,借網路報私仇亂指控呢?


借用您的提問修改如下:
擅自被家長指控,
就算是10分鐘對老師來說,感覺有多長?您可以自他相換一下(觀想:.....…)。

至於1060, 我想您誤會了....年藉姓名指的是用負面攻訐、醜化別人的那個人。而非被攻訐者或被醜化者。目的也是為了前面所述。

如果說我在護衛誰,應說我是在護衛您呀...
怕您遭惹官司上的麻煩,畢竟我們過去(or 現在)也同門過...
以上..若仍使您感到不快,請告訴我. Thank you
发表于 2009-2-11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過客 於 2009-2-11 21:17 發表
當成笑話吧!

公司裡面有一個基層的同事,
認真盡責、任勞任怨,
有問題會用委婉的方式跟主管報告。

在老總經理(兼董事長)身故新任總經理接任後,
新任總經理對於公司的舊有制度、人事做了大幅度的更動。 ...


感謝分享...真的還蠻好笑的....
发表于 2009-2-11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hodidharmar 于 2009-2-11 07:47 发表
就近清查團體名下的不動產,及根本道場的不動產設定抵押的現況?
法律界,金融業及不動產業的同修通力合作,應該是清查真相對大眾公布的時機了...

如證法師最近病得很厲害....
請法師放宽心,好好養病....佛弟子不圖 ...


師兄

有人跟我提到,金夢蓉的男朋友姓李,他恐怕扮演不輕的角色,要不要追一下?
另外他人也提到金夢蓉曾結過一次婚。
還有看到福智團體一直迴向希望金夢蓉能來臺灣攝受他們,可是就有出家人很確定地告訴我她已經來過臺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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