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原帖由 清凉子 于 2008-6-26 01:56 PM 发表 "所知“的意思是:存在。(包括常法,无常法在内,就是不包括不存在的虚妄龟毛兔角类) 所以龟毛兔角不属于所知。
原帖由 大地 于 2008-6-26 01:33 PM 发表 c: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分別應非邪智,是量故。 大地:因不成 c: 執龜毛兔角等分別應是量,緣無故。 大地:不周遍 c: 應有緣無之量與緣無之非量之差別. 想了一下,我应该可以“嚓!”了,因为您的第3句和第 ...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6-26 03:52 PM 发表 先别擦。。。我开始也困惑,后来猜想 C 是要多加中间一步,等你这个说“同意”后再要你举一个 缘到无且 不是量 的例子。
原帖由 大地 于 2008-6-27 08:45 AM 发表 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分別應非邪智,是量故 关键是您的应成式对我无效。我并没有说“凡是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分別是量” 您的应成和我立宗之间距离太遥远。 我的立宗是“无作有法是所知,能被量所缘故”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6-27 08:55 AM 发表 对啊,大地,我上面也指出过这点了,所以打一开头偶就纳闷你去接 C 的这个攻击方向错误的招干吗?
原帖由 大地 于 2008-6-26 09:41 PM 发表 忽然想到一点,“所知是常”和“无是所知”两者的道理还不太一样。 证明“所知是常”不难,但是证明“无是所知”就困难了,我也没底了,接下来不知道结果如何。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5-9-12 22:43 , Processed in 0.033292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