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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3-11-7 20:12 比丘是否适宜参政议政,是尽可讨论的。您若以为适宜,也尽请说出适宜的理由。但是以“既然比丘有人权,有政治权利”作为“僧人适宜参政议政”的理由,显然是不能够成立的。须知,作为中国的国民,一个比丘另有许多“权利”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比如结婚、存款、吃晚饭等等,这些都可以说是他的“人权”。但既然出家做僧人,就意味着他自愿、自动地放弃了许多“人权”。若是说一个比丘要“充分享受”所有的公民权利的话,那比丘和俗人还有什么分别?
心法如幻 发表于 2013-11-7 20:16 你这里又加了“适宜”二字,总是在挖坑,不老实的很,
心法如幻 发表于 2013-11-7 20:18 一会必须,一会适宜的,你在跟你自己狡辩吗?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3-11-7 22:50 如果您希望合理讨论的话,请耐心地将此楼中我的发言再次看一遍。我觉得您似乎完全没有理解我在说些什么。
心法如幻 发表于 2013-11-7 23:26 我是在非合理讨论? 顺着“比丘必須參政”,“僧人适宜参政议政”这种捏造的话题下去才叫合理讨论吗?
我是在非合理讨论?
顺着“比丘必須參政”,“僧人适宜参政议政”这种捏造的话题下去才叫合理讨论吗?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3-11-7 23:38 對。因為您完全不理會別人實際在講甚麼,自顧自地說一通,這不是討論的態度。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3-11-7 23:38 一,此樓中沒有人主張“比丘必須參政”。您之前表示,因為我主張比丘不適合參政議政,所以是“攻击现行制度”。我的回答是:除非如今我國的制度規定比丘必須參政議政,不然的話,我的主張就不可能是“攻击现行制度”。是不是這樣?請您仔細閱讀我的發言,我從來沒有認為“比丘必須參政”。至於第二條““僧人适宜参政议政”,這怎麼會是我的主張呢?在此樓的討論中,我一直在說““僧人不适宜参政议政”的嘛。您是怎麼讀出全然相反的意思來的呢?
一,此樓中沒有人主張“比丘必須參政”。
您之前表示,因為我主張比丘不適合參政議政,所以是“攻击现行制度”。我的回答是:除非如今我國的制度規定比丘必須參政議政,不然的話,我的主張就不可能是“攻击现行制度”。是不是這樣?請您仔細閱讀我的發言,我從來沒有認為“比丘必須參政”。
至於第二條““僧人适宜参政议政”,這怎麼會是我的主張呢?在此樓的討論中,我一直在說““僧人不适宜参政议政”的嘛。您是怎麼讀出全然相反的意思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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