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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onam 于 2017-8-7 22:28 编辑
對不起,老眼昏花,力有未逮,也許有善信發心將持律長老依律針對金小姐對福智僧團帶領下違律的事實和教界長老研判對應出家律違犯開遮戒條以簡表整理一下。
後續其實也可以整理它對應的涉及各國法律的問題,如性侵和誘略誘未成年少年之行為(各國年齡標準不太一致)、妨害自由,脅迫和洗錢等違法行為及刑責,把它做成簡表。當做對無知信徒的佛教戒律和法律教育素材,令其知所取捨,一些捐錢及送子女進僧團,進法人工作的人就會清楚知道自己可能因無知助長了哪些違法勾當,讓自己和子女受害。
如教內無法解決,長老提到接下來就是依律提報國主逕依國法裁斷進行驅擯及制罰。到時參與此事者就會清楚知道是否違犯,接受法律後果。
宗教主管機關在台灣是宗教司,及檢調部門。不止台灣,跨國洗錢在大陸美加星日等各國華人信徒也有被洗到,呼籲可以跨國司法互助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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