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柯南 于 2014-9-9 09:00 编辑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9-9 07:29 
撥無因果是沒有皈依法,但失掉皈依不見得會撥無因果喔。反過來是不成立的。
再說,依照宗大師的定義, ... 再說,依照宗大師的定義,只有違犯以下兩條會導致完全失去皈依: 1. 遇命難不捨三寶。2. 不言有餘大師
如果是違犯了第二條,皈依三寶的同時也皈依其他世間神,從而失去皈依,那戒體是否還存在?
廣論卷四若有違犯此諸學處,當成虧損及棄捨之理者。有說違犯六種成捨,謂初三種各別學處及恆修歸依,為命不捨供養三寶。有說由其九種成捨,謂加違後三種,各別學處,其餘僅是虧損之因,然作是思,1.若與為命亦不棄捨,有違犯者,實捨歸依,2.如是雖未棄捨三寶,然俱愛執三寶異品,大師等三,亦違不言有餘大師,心未誠歸,故亦成捨,若未犯此,僅違學處,非是捨因。
2的範圍很大..呵呵 不過現在的問題應該是: 捨了皈依,(別解脫戒,菩薩戒,密乘戒)戒體是否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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