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并不是
这个里面有一个最基础的常识,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在玩一种文字游戏
更进一步地说,除了十三金法的作明佛母的传承,只要你受灌受教作明佛母法的,都可以去称之为作明佛母传承持有
这当然不能称谓“传承持有者”,而只能说是“得到过”这个传承。
在某一时期,某教法可能被成千上万的人接受过,修持后并得到体悟。然而,只有最首要者才被称为“传承持有者”。
“传承持有者”,顾名思义是拥有此法脉总的传承,包括此法的种种不同法脉、种种不同注疏释论,种种不同传承口诀教授、经验引导并经修行有所证悟。也可能在前列所说种种的基础上经由自己修行所产生出的独特的体悟见解等。
而其他在同一时期修持此法的人并不能被称为“传承持有者”!但传承必须依靠”传承持有者”而存在。这就好比,一棵树可以有很多枝干,但是主干只有一个,没有主干就没有分支,但分支并不能称为主干。各个教派在这点上好像都是一致,并无区别。
就萨迦派来说,不是太了解,但印象里除了萨迦天津(持教)法王(或因某些特殊时期由哦巴、茶巴几大堪布轮流代理----主要是为交接传承)担任“传承持有者”外,一般来说极少见到有人号称自己是“传承持有者”。其实好像也没人会自己尊称为某法的“传承持有者”。这其实也不是特别针对谁,而是特别在以血脉传承为主的萨迦派来说,这有点很不太科学!也不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