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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1-7-4 14:57 发表 这点很难说。 戒律(含十善业)有分性和遮(这里的“性”是类似性质的性,不是性交的性)。如果属于性罪,那么,从佛教角度看(当然,非佛教徒不会承认),哪怕你不是佛教徒,你杀生了也是有报应的、不妙。 然而, ...
原帖由 1-asd 于 2011-7-4 15:09 发表 最好就是出家身,不沾男女事,差的如我们在家人,也愿意学佛,但是爽么也要爽,所以佛陀开许正淫而非邪淫,当然戒律的确是不会让你爽的,爽本身就是粗重烦恼,而戒律的体性就是调服粗重烦恼,佛教是从这个角度来讲反 ...
原帖由 精勤 于 2011-7-4 14:07 发表 “在批评一条规则之前,最好先试着去了解为什么要这样规定的真正理由。” 谁能讲解下禁止非阴道性行为(“但是也包括同性恋,以及口交、肛交和手淫。”)的真正理由。
原帖由 天天开心 于 2011-7-4 15:15 发表 你哪来那么多邪啊正啊的!完全都是你自诩!梅香拜把子,还不都是小蹄子!? 对佛和佛教徒来说,都是轮回盛事,都是要你命的毒药! 佛是迫不得已,因为怕不许会要了凡夫的命,这只能说明这种可笑的“正淫” ...
原帖由 格桑强巴 于 2011-7-4 15:42 发表 是啊,据说在北卢俱洲,因为根本没有配偶这一概念,也就不存在婚外邪淫嘛! 而且,一部经里有讲到过,一个人即使只和自己配偶正淫,可是数量和意乐等等不同仍然会影响将来自己生哪一层天,总之是以离欲为上嘛 ...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1-7-4 15:47 发表 回楼上: 实际上,经典里还明列了一些比较奇怪的内容,譬如肚脐,我研究了很久,结论是这条恐怕要犯戒也很有难度。
原帖由 格桑强巴 于 2011-7-4 13:43 发表 是么,请问什么典籍?
原帖由 天天开心 于 2011-7-4 14:41 发表 精勤大概就属于想先听过佛教能征服人心的科学道理后,再做自由地选择的人吧,呵呵 我想最大的道理,就是你会受你欲望的奴役,通过对这些处的过分刺激,你使你的心紧密地束缚于轮回之下。而且耽于性事还会导致 ...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1-7-4 15:47 发表 回楼上: 实际上,经典里还明列了一些比较奇怪的内容,譬如肚脐,我研究了很久,结论是这条恐怕要犯戒也很有难度。还有,不当的对象包括尸体、畜牲、妖怪(狐狸精)、鬼。由此可见,佛陀年代的印度,是很多花样的。
原帖由 天天开心 于 2011-7-4 15:52 发表 谢谢您!我刚知道您告诉我的这些!而且它们是多么合理啊! 我好想看到这部经,而且我好希望我自己,我们大家都有把握上升到更高的天上 但我更愿意回来后继续热爱善良的人们
原帖由 天天开心 于 2011-7-4 15:54 发表 笑抽了!
原帖由 多杰索南 于 2011-7-4 15:55 发表 《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 弥勒。复有四缘令诸男子其心。常生女人爱欲。乐他于己行丈夫事。何等为四。一者或嫌或戏谤毁于人。二者乐作女人衣服庄饰。三者于亲族女行淫秽事。四者实无胜德妄受其礼。以此因缘令诸丈夫起于如是别异烦恼。若悔先犯更不造新。心生信乐作佛形像。其罪既灭此心亦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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