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失我爱 发表于 2016-2-14 03:48 如果是救命的必须马上服用的药物,恐怕身体情况已经不适合坐地铁了 如果不是急需的药物,可以到站台上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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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失我爱 发表于 2016-2-14 03:55 如果受不了香港民众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表达不满,有一个解决方案,就是—— 不要来香港 在北京呆着多好,都 ...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6-2-14 04:02 如果这是香港立此种法令或者存有此种风俗的理由,那只能说,香港的立法和风俗与中国大陆相比,实在是太僵 ...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6-2-14 04:08 我说的两位友人,都不是北京人,为何要去“北京呆着”呢? 况且其中一个,是受香港当地的团体邀请而去香 ...
永失我爱 发表于 2016-2-14 04:16 对于你那个朋友而言,是老人吗?是救命的药物吗?如果不是,为什么不能下到站台来服用? 至于需要服用“ ...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6-2-14 04:21 是老人。 药物自然是救命的,总不见得是害命的。 至于为何不想等到下车服用,因为按照医嘱,需要餐後即 ...
他完全可以不接受邀请,不去啊 如果是我,我就不去,气死你们,谁让你们道德败坏 这个答案满意吗?
至于不是北京人,不能在北京呆在,那就在自己住的地方呆着好了,或者上海、广州、重庆,有那么多地方都可以去啊,而且还都可以在地铁上吃喝啊,想吃啥吃啥,多有优越感呢
永失我爱 发表于 2016-2-14 04:25 一般而言,站与站之间也就是一到两分钟,下车服药,几乎不会耽误服药的时间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6-2-14 04:26 他确实完全可以不接受邀请,但他也完全可以接受邀请,不是么? 我不明白你说的道德败坏是指谁,你认识邀 ...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6-2-14 04:28 你的这些言论,都是建立在“香港有法律禁止在地铁上服药”这个假设上的,我刚才就说了,我个人十分怀疑是 ...
永失我爱 发表于 2016-2-14 04:36 既然接受邀请,那就要做好在香港地铁上成为表达不满的对象的心理准备 或者有一个办法,就是不要接受邀请 ...
永失我爱 发表于 2016-2-14 04:40 这是当地风俗习惯,需要尊重 现在外交部也会在漫游到国外的手机上发送一条短信,提醒游客“尊重当地风俗 ...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6-2-14 04:49 所以么,你的观点就是,一个中国人,到了香港特区,若有当地人在地铁上对他“表达不满”,他只好安然接受 ...
永失我爱 发表于 2016-2-14 05:03 对这种“表达不满”的行为表达他自己的不满,可以 但是没有必要上纲上线 知道这是正常的表达,言论自由 ...
对这种“表达不满”的行为表达他自己的不满,可以 但是没有必要上纲上线 知道这是正常的表达,言论自由是他们的权利,就可以了 如果他要去,那就得做好接受这种“表达不满”的现象的心理准备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6-2-14 04:52 哦,原来你不认为香港地铁上不可服药是法律规定了,现在你认为这是香港的风俗习惯。请问,这是众所周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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