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文中提到的尼師和居士,本來就同你認識,又有同宗教的情誼,又是結伴同行的關係,那麼他們在同行期間,僅僅是以眼神示意(而不是強制迫使)你不要剩飯,以大眾共許的習慣來說,似乎並沒有不當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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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oxen 发表于 2013-9-24 23:41 两个人站住哪里用威严的眼神,示意别人吃完饭,在社会里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大人对自己的小孩。此事永远不 ...
两个人站住哪里用威严的眼神,示意别人吃完饭,在社会里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大人对自己的小孩。根據我的經驗,勸告他人喫完自己獲取的食物(不論是用眼神,還是用明確的話語),並非如你說“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大人对自己的小孩”。事實上,我經常可以看見,師長對學生,長輩對晚輩(不一定是父母子女的關係),長者對少年,老闆對員工,乃至朋友之間做此種勸告的。 你似乎認為,只有大人對自己小孩做出此種勸告是合理的,可接受的。這種觀點是否真的是社會共許的呢?事實上,在我所生活的社會中,並無此種共許。只有對陌生人提出此種勸告,或者晚輩對尊長提出此種勸告,才會被認為不當。長上對下屬,甚至(彼此認識、有關係的)平輩之間提出此種勸告,在我所生活的社會中,是被視為合理的。
两个人站住哪里用威严的眼神,示意别人吃完饭,在社会里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大人对自己的小孩。
此事永远不会发生于成年人身上。
你是不懂基本的礼仪还是还未成年?
落花化尘 发表于 2013-9-25 00:04 我好奇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呢?认识的人,结伴同行的人,我就必须一定的对她们产生感情,产生认同感, ...
我好奇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呢?认识的人,结伴同行的人,我就必须一定的对她们产生感情,产生认同感,自己的价值观也必须主动转换成同行人的价值观吗?有点难以理解这种逻辑。 我难以理解,以你的话说“以大眾共許的習慣來說”,人会因为“本来认识”,“同行”,“同宗”,就能直接认同对方的价值观。显然,这位居士和尼师,也没有因为“本来认识”,“同行”,“同宗”,就认同了楼主了么。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3-9-25 00:07 首先,我們應該區分兩件不同的事: 一,勸請他人喫完自己獲取的食物,不要拋棄食物 二,強迫他人喫超越 ...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3-9-25 00:15 如果你仔細看我的的前文的話,就會知道,我顯然不認為“有一定關係的人(認識、同宗教、結伴同行)”就 ...
cfoxen 发表于 2013-9-25 00:18 bb师和红红,已经让我非常吃惊了,没想到论坛的某些人更加让我大开眼界,我在社会上真是白混了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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