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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odrak 于 2008-7-8 04:18 AM 发表 "兔角是非所知,这是您自己说的,您现在又说兔角我们可以知道,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不矛盾.了別兔角的是非量心,非量心的對象必是非所知.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7-8 08:35 AM 发表 非量心的对象必是非所知? 如此,以执瓶的分别心的第二刹那作有法,彼之对象瓶应该是非所知,以是非量心的缘故,周遍已承许。 若言因不成,则言此因应该成立,以是再决识的缘故。其周遍成立者,凡是再决识定非 ...
原帖由 chodrak 于 2008-7-8 10:07 AM 发表 算你機靈,可惜這支冷槍還是瞄錯地方,呵呵,玩笑. 與"證有證無"相關的量與非量的差別,取量的基本義即"量為無欺智"而定:於執取境不欺誑為量,反之為非量.否則,有(無)的定義"為量所緣(不緣)"就不恰 ...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7-8 12:02 PM 发表 注意证有,是说“有”这样的量即可,这时把这里的量照样限定为新生的了别,并不会有过失,注意并没有说凡缘到其者一定都得是第一刹那的了别。因此我这里无过。量为新生无欺诳之了别,是量的性相。陈那菩萨那里是 ...
原帖由 大地 于 2008-7-8 12:49 PM 发表 量指正确的心识,分现量和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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