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证法师如法接班了,然后他交给小金了。如果把团体甚至寺院视为私人财产,这是成立的。至于是不是私人财产,那得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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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4-2-7 04:09 這樣只能說金女士是如證法師的接班人, 但不能說是日常法師的接班人
2.如证法师没有接受小金,小金也没能成功得权。那么,就没有问题啦。事情已经解决了嘛。
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4-2-7 04:16 如果是這樣 那金女士是假接班上師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4-2-7 04:14 嗯,但我覺得現在可能就是這情況。如證法師自願交給她了。哪怕我們說“日常法師的接班人”不名正言順, ...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4-2-7 04:17 如果是那樣(她沒有得到權,現在的權完全在如法師手上),那麽她就只是一個沒能成功的假接班上師。那麽 ...
3.如证法师从来没有接过班,因为他也接受小金才是合法接班人。那么,问题出来了。既然小金無法拿出接班的證明,可是如证法师却接受了她是接班人的事实,猫腻在法师身上。他是由于愚昧而在没有证据情况下就相信了小金吗?还是他们同流合污?这是问题所在。
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4-2-7 04:22 應該是痛徹心肺
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4-2-7 04:34 此假設與事實不合. 自行參考#121
1,把寺院、團體視爲私人財產: 如果接受這觀點,那麽,日常法師愛幹嗎幹嗎。然後他給了如師,如師愛幹嗎幹嗎,然後他給了小金。這都是可以成立的呀。至於你“痛徹心肺”,只能說,您的師父常法師做出了,或者說示現作出了一個很錯誤的決定,然後,如證師就更不靠譜了。可是無論如何,小金沒錯啊。兩師有權這樣傳授,小金有權接受,真的沒別人的什麽事嘛。
2,如果不認爲寺院、團體是常法師的私產: 那麽,就是必須團體首腦、僧團決定,那麽,常法師、如法師都無權愛給誰給誰。也就是說必須有團體首腦、僧團的配合才能成功謀位。那麽,爲何團體首腦、僧團結果都選擇配合小金呢?
那麽,後來權去了小金手上,就只有兩可能性: 1,如師父自己給她的; 2,如師父被她謀位了。 如果是後者,如師父早就離開了啦。如果他還在而且還支持她,明顯就是他自己給她的嘛。
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4-2-7 05:05 1.這樣說明了金女士是如證法師的接班人 2.這樣說明了金女士是土匪
1,常法師後來確實推翻本來的説法而改爲指定她,而如法師相信並接受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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