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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是定业,不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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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0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定业的概念是指决定会受的业。清凉大师在解释自他相换代受的时候说:2,业有定不定故,不定者可代。

这个怎么来理解,请教



发表于 2015-10-30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广论》业果:定不定受業者,如《本地分》云:「順定受業者,謂故思已,若作若增長業。順不定受業者,謂故思已,作而不增長業。」
发表于 2015-10-31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传和显宗认为定业不可转,一定受报,密宗认为定业在没受报之前通过修法忏悔也可以转化,是不是这样?
发表于 2015-10-3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异界 发表于 2015-10-31 09:50
南传和显宗认为定业不可转,一定受报,密宗认为定业在没受报之前通过修法忏悔也可以转化,是不是这样?

南传的《盐块经》中,世尊这样讲到:“诸比库, 若有人这样说: ‘此人随其所造之业,都要承受其[果报]。’诸比库,若是这样,则不能住于梵行,不可能了知苦的完全终尽。诸比库,若有人这样说: ‘此人随其所造的应受之业,而承受其果报。’诸比库,若是这样,则能住于梵行,可能了知苦的完全终尽。”

南传好像没有“定业”这个词。

我看玛欣德尊者《阿毗达摩讲要(下)》中,业的分类:
一种业: 思即是业。
两种业: 1.善业(kusala kamma) 2.不善业(akusala kamma)
三种业: 1.身业(kà yakamma); 2.语业(vacãkamma); 3.意业(manokamma)。
四种业:  1.依产生的作用 :令生业、支持业、阻碍业、毁坏业
             2.依成熟的顺序:重业、惯行业、近死业、已作业
             3.依成熟的时间:现法受业、次生受业、后后受业、无效业
             4.依成熟之地:不善业、欲界善业、色界善业、无色界善业

如果想详尽了解,可以可以找原文,看看


发表于 2015-10-31 13: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异界 发表于 2015-10-31 09:50
南传和显宗认为定业不可转,一定受报,密宗认为定业在没受报之前通过修法忏悔也可以转化,是不是这样?

显宗的《广论》〈业果〉提到定業亦可轉,摘錄片段以供參考:

【決定受中,依受果時分三:其中(1)現法受者,謂即彼果現法成熟。… (2)順生受者,謂於二生當受其果。(3)順後受者,謂於三世以後成熟。】

【諸契經中及毗奈耶皆說:「諸業縱百劫不亡」,意謂未修四力對治,若如所說而以四力對治淨修,雖順定受,亦說能淨。】

【如經說云:「受持正法,雖其所有順定受惡,亦當變為於現法受。」又如說云:「復次諸往惡趣業,此唯能感頭痛許。」】

【若能盡淨有力之業,云何經說唯除先業所有異熟?謂感盲等異熟之時,現在對治難以淨除;若在因位,尚未感果,則易遮止。】

发表于 2015-10-31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异界 发表于 2015-10-31 09:50
南传和显宗认为定业不可转,一定受报,密宗认为定业在没受报之前通过修法忏悔也可以转化,是不是这样?

显宗就有,如《广论》中宗大师说:
諸契經中及《毘奈耶》皆說,「諸業縱百劫不亡。」。意謂未修四力對治,若如所說而以四力對治淨修,雖順定受,亦說能淨。《八千頌大疏》中云:「謂若凡是近對治品,可損減法,彼由成就有力對治,能畢竟盡,如金穢等,正法障等一切皆是如所說法,由此正理,則妄執心,所作墮處可無餘盡。諸經說云,諸業雖百劫等者,應知是說,若不修習能對治品。若不爾者,則違正理及違多經。說順定受,應知亦是如此所說。說不定者,雖不修習能對治品,然亦應知不定感果。」
发表于 2015-10-31 15: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龍騰四海 于 2015-10-31 15:45 编辑

回到樓主的原問題,應是出自清涼大師《華嚴疏》裡所提到的:
【(四)設有眾生欲造無間等業。菩薩化止不從。遂斷其命。菩薩自受惡趣苦報。令彼得免無間大苦。名為代受。此依梁攝論第十一說。涅槃仙預國王。亦同此義。非唯意樂而已。】
【(五)由菩薩初修正願為生受苦。至究竟位願成自在。常在惡趣救代眾生。如地藏菩薩及現莊嚴王等。乃至饑世身為大魚。皆其類也。或以光明照觸。或神力冥加其事非一。】
【(四)(五)二義實能身代。(六)(七)二義理觀融通。問若依(四)(五)二義。應能普代。何故猶有眾生受苦。答此有三義。
(1)有緣無緣故,與菩薩有緣則可代也。
(2)業有定不定故,不定者可代。
(3)若受苦有益菩薩令受,方能究竟得離苦故,如父母教子付嚴師令治。】

關於不定業(作而不增長業),在《本地分》裡提到:
【順定受業者,謂故思已,若作若增長業。
順不定受業者,謂故思已,作而不增長業。】
【云何「作」業?謂若思業或思惟已,身語所起。】
【「增長」業者,除十種業,謂:一、夢所作;二、無知所作;三、無故思所作;四、不利不數所作;五、狂亂所作;六、失念所作;七、非樂欲所作;八、自性無記;九、悔所損害;十、對治所損除此十種業所餘諸業。
「不增長」業者,謂即所說十種。】

在《攝抉擇分》裡也舉了不定業(作而不增長業)的例子:
【作殺生而非增長,謂:無識別所作、夢中所作、非故思作、自無樂欲他逼令作。若有暫作,續即發起猛利追悔及厭患心,懇責厭離正受律儀,令彼薄弱未與異熟,便起世間所有離欲損彼種子,及起出世永斷之道害彼種子。】

那麼問題來了:
「不定業」表示該有情造此業所感的受報輕重和時間都不確定,甚至種子已損而不會受報。
既然該有情都不一定會受了,那菩薩又如何代受?
換句話說,本身就不確定的,又怎麼去確定?確定的話就不叫不定業了。
发表于 2015-10-31 19: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龍騰四海 于 2015-10-31 19:34 编辑

樓上的提問:
「不定業」表示該有情造此業所感的受報輕重和時間都不確定,甚至種子已損而不會受報。
既然該有情都不一定會受了,那菩薩又如何代受?
換句話說,本身就不確定的,又怎麼去確定?(確定的話就不叫不定業了)

在此自問自答,也算是回答樓主的原問題「不定者可代」要怎麼理解?

首先簡答:
所謂的「菩薩代受」,並不是類似某人正頭痛,然後菩薩代替他頭痛,或者某有情已在地獄受苦,然後菩薩去地獄把他替換出來,並非如此。因為定業無法代受,不定業也無法代受。
也就是說,「菩薩代受」所指的業,並不是該有情原本的定業或不定業,而是把該有情即將造的定業變成不定業,然後菩薩因此受另一個業報。以此因緣,故說「不定者可代」。

其實這在清涼大師的《華嚴疏》就有提到:
【(四)設有眾生欲造無間等業。菩薩化止不從。遂斷其命。菩薩自受惡趣苦報。令彼得免無間大苦。名為代受。】

舉個例子講詳細一點,
某個有情正打算殺父(作業),假使他真的殺父(增長業)的話,那就會成為定業(惡業A),將會下無間地獄(惡報A)。
所以某位菩薩在該有情正打算殺父(作業)時,就先把那有情殺了,讓他沒機會真的殺父(不增長業),那麼該有情所造的就成了不定業(惡業B),受報的輕重時間也成了不定(惡報B)。
而此菩薩因為殺了該有情(惡業C),所以會感得下地獄(惡報C),但並非下原本的無間地獄(惡報A)。
也就是說,原本該有情即將造的定業A,被此菩薩的惡業C干擾後,給替換成了不定業B,因此稱為「菩薩代受」,用C把A代換成B。以此因緣,故說「不定者可代」。

補充:
可是因為菩薩是基於大慈悲心,為了救該有情,而寧願犧牲自己去殺人下地獄,所以同時造下的這個大善業的善報便是,菩薩剛下地獄馬上就出來。

就像《分別熾然論》裡提到的:
【如擊綵球,隨擊而躍,生彼即脫;雖那洛迦火燄等事,亦未能觸。由是則成最極拔除諸惡根本,亦非諸業全無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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