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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觉悔 于 2008-4-25 11:29 AM 发表 我的理解:存在即缘起之物,即缘起法。
原帖由 智祥 于 2008-4-25 04:27 PM 发表 抄点书: “所知”的性相就是“能作为心的对境”。其词义解释:但凡是一切如房子、柱等的有(即存在),皆能成为心的对境,或者说可以被心所了解······,与“所知”同义的其他名词有:所知、有(或存在)、成事 ...
原帖由 百无一用是书生 于 2008-4-25 03:24 PM 发表 嘿嘿,你所知下的那[存在],与纯粹客体的那[存在],能一样么?客体的[存在]不管你感知不感知,它都客观地存在着,它有没有?是什么?很想yuwen 2兄来谈谈
原帖由 百无一用是书生 于 2008-4-25 04:54 PM 发表 如果这样业力不同,识就不同,所了解到的对境=[存在]就不同,你认为那一堆建筑是房子柱子,蚂蚁[居士]认为对境不过是一堆[美味],哪有什么房子柱子? 不过从这书上也可以看到,不管大家看到的对境是 ...
原帖由 智祥 于 2008-4-25 08:02 PM 发表 人间说的佛法是对人讲的,蚂蚁或天人或饿鬼可能有另一套体系,由他们中的佛菩萨开示吧。能知和所知应该是俱起的,有则同有,无则俱无,哪有先后?
原帖由 百无一用是书生 于 2008-4-25 08:30 PM 发表 能知所知,用先后的表达若不准,那互为支分相对独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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