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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小釵 发表于 2015-3-8 18:35 
謝謝師兄回復
二位仁波切開示的義理是一致的,問題在廣論原文,是有方分,還是無分?四家合注的原文?
此处原文是cha med,直接翻译,确实是【无分】。
讲稿里说【這個地方藏文版原文並沒有「有方」的這兩個字,它只有「無分」的這兩個字,所以這個地方應該把它改成,「不共假立無分能所取等」】这显然不是夏巴曲杰仁波切的原话,而是译师的话。可是法尊法师的原文是【无有方分】。显然,【无有】是一个词,【方分】是另一个词,不能把【有方】单独拆出来。按法尊法师的译文,显然这里【无有】就是【无】,【方分】就是【分】。根据上下文,又根据各种解释,这里虽然字面上是【分】,但指的就是【方分】。否则,无从谈论极微如何如何。
尊法师译文遵循古代的四字格,朗朗上口,因此把【无分】翻成了【无有方分】,这样【不共假立無有方分能所取等】就是齐整的四字格。这种处理,在尊法师和玄奘法师的译文中比比皆是。我认为偏要把【无有方分】给缩减成【无分】,有吹毛求疵之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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