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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ff 于 2010-12-18 01:42 发表 总括来说,不论甚么情况都不应堕胎,否则就是谋杀生命,此乃佛法之观点。 感觉祈竹活佛有些话没有明说啊。 以前认识的一个广州来北京工作的姐们,据她自己说堕了四次胎,我好像还说请她吃洪运轩呢。后来听共同认 ...
原帖由 甘霖 于 2010-12-18 11:11 发表 具体意思是对的,但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婴灵还有阴寿,就是他正常出世应该有的寿命,只有阴寿完后,才能去投胎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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