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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09-10-29 17:43 发表 咦?怎么我竟然参与了经论交流?奇怪。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09-10-29 17:54 发表 你到底是不是格鲁啊?我们是不承认有自性的!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09-10-29 18:02 发表 承认! 看来我还是不适合经论研讨,到第6贴已经被反驳得必须承认错误了。 算了,我还是专注于教内典故等等好了。
原帖由 智慧光 于 2009-10-29 18:19 发表 我没有反驳啊。晕,我比树叶还冤:lol
原帖由 笨者之帚 于 2009-10-29 21:53 发表 癸三、认定殷重之后教诫作殷重修 首先认定“殷重”,论中说: 故于殷重修,应当发起疗病之想。言殷重者,谓于善知识教授诸取舍处,如实行持。 所以,对于殷重修应当发起疗病之想。所谓“殷重”,就是对善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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