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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梵

非常诡异的、索达吉堪布修改鸠摩罗什《法华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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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3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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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3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6-7-23 13:31
汉传佛教的流通本《法华经》没有标注鸠摩罗什大师以外的译者,就没有资格要求别人的增减本也标注。
己所 ...

和尚摸得,凭啥我摸不得?

隔壁老王干得,凭啥我干不得?


哈哈哈哈,因明学的真好呀。
 楼主| 发表于 2016-7-23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6-7-23 13:31
汉传佛教的流通本《法华经》没有标注鸠摩罗什大师以外的译者,就没有资格要求别人的增减本也标注。
己所 ...

你说道德,人家和你说法律,你说法律,人家和你讲佛法,你说佛法,人家和你讲地位,你讲地位,人家和你说因果,你讲因果,人家和你讲因明……

你讲金刚经,人家又和你讲法华经……
发表于 2016-7-23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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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3 1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6-7-23 13:50
其实,如人饮水,自己心里最清楚。

喜欢喇荣就去智悲论坛,来格鲁论坛起什么劲?
发表于 2016-7-23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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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3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6-7-23 17:04
我喜欢格鲁论坛。而且,我发回复只讲道理。
我拒绝一切不讲道理的争论。

我的天,您还讲道理呢?
您哪里讲道理了?

赤裸裸的打脸啊,您刚说了,如人饮水,自己心里清楚。

心里清楚=讲道理?

这就等于是,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我心里清楚,所以,你们统统地不对,死啦死啦地。
哎。
这是不讲道理的最高境界啊。自由心证嘛。
发表于 2016-7-23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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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3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6-7-23 17:33
您就不讲道理。
既然汉传的法华经修改了鸠摩罗什大师的翻译而没有署名,别人也这么做了,就没有资格来指 ...

您这意思,就是别人干得,我凭什么干不得的意思。从前的事情,没什么媒体之类的,靠人嘴传啊。改了都很少有人知道。如果今天再改,改来改去,谁都不抵制,那成了啥?

您的道理,就是一句话:别人干得,凭啥我干不得?

好道理!

您有理,您有理,您有理。重要的话说三遍。可以了吗?
发表于 2016-7-23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6-7-23 17:33
您就不讲道理。
既然汉传的法华经修改了鸠摩罗什大师的翻译而没有署名,别人也这么做了,就没有资格来指 ...

也不能就这么说不讲道理吧。现在这么说还为时过早。对方观点是汉人古人改了也不对,但是时过境迁。找不到当事人。而现今能找到当事人。这是区别。所以,对方说的也有道理。其实这个不难解决,对方的观点如果想成立的话,看他下一步,是否对汉传既有的错误,纠正。这是护法的大事。拨乱反正很重要。如果对方把现在的流通本也改了署名。那么对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只要求现在别人改,而对古本不改,那时再说双重标准,说对方不能服众,说对方不讲道理才可以的。所以拭目以待吧。。。。。。
发表于 2016-7-23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秃鹫 于 2016-7-23 21:51 编辑

总之,版本讨论是很好的,夹杂个人人身攻击就没必要了。是否能公平公正的讨论,学佛人在看,不信的人也在看。能不能统一标准,能不能服众,这关系到是否能令不信者信,信者增长。这个事件争论中,夹杂了不少的互相指责乃至谩骂。如果对方是比丘,自己是白衣的话,谩骂比丘,按照佛制,是要被僧团覆钵的。被僧团全面拉黑。如果自己是出家女众,对方是比丘,诘责比丘,违背八敬法,这种护法,首先是自己在灭法。尼众无任何因缘可诘责比丘。如果自己是比丘,谩骂比丘也是戒律所不允许。所以,无论是何种因缘,都要善护自己的身口意。莫使护法变灭法。
发表于 2016-7-23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秃鹫 发表于 2016-7-23 21:31
也不能就这么说不讲道理吧。现在这么说还为时过早。对方观点是汉人古人改了也不对,但是时过境迁。找不到 ...

法师幼稚了,这个事情上,态度很明确

索堪布:情有可原,罪无可恕
汉古人:罪无可恕,情有可原
发表于 2016-7-24 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慕宗 发表于 2016-7-23 22:12
法师幼稚了,这个事情上,态度很明确

索堪布:情有可原,罪无可恕

哈哈,的确。大家早就知道是这样的。所以说,我认为这个事,仅凭热情是不够的,如何能处理的合情理,让人无话可说,才是硬道理。所以,主战场很重要,战后如何打扫战场,战后总结更重要。否则,还是个没结果,各说各理,已无意义了。
发表于 2016-7-24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大般涅槃经·长寿品》里的原文是这么说的:“(佛说)我涅盘后随其方面。有持戒比丘威仪具足护持正法。见坏法者即能驱遣呵责纠治。当知是人得福无量不可称计。善男子。譬如有王专行暴恶会遇重病。有邻国王闻其名声兴兵而来将欲灭之。是时病王无力势故方乃恐怖改心修善。而是邻王得福无量。持法比丘亦复如是。驱遣呵责坏法之人令行善法。得福无量。善男子。譬如长者所居之处田宅屋舍生诸毒树。长者知已即便斫伐悉令永尽。又如少壮首生白发愧而剪拔不令生长。持法比丘亦复如是。见有破戒坏正法者。即应驱遣呵责举处。若善比丘见坏法者。置不驱遣呵责举处。当知是人佛法中怨。若能驱遣呵责举处。是我弟子真声闻也。”

  此经同品后文又说:“如来今以无上正法。付嘱诸王、大臣、宰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是诸国王及四部众。应当劝励诸学人等。令得增上戒定智慧。若有不学是三品法懈怠破戒毁正法者。王者大臣四部之众应当苦治。善男子。是诸国王及四部众当有罪不。不也,世尊。善男子。是诸国王及四部众尚无有罪。”

  这里很明显的说明,第一、持戒比丘是可以“驱遣呵责纠治”坏法者的,而且这么做,大有功德。第二、如果遇到不学戒定慧三学并且“懈怠破戒毁正法者”,不但比丘,就是“王者大臣四部之众”也可以“苦治”——令其受苦以为对治,而且这么做是没有罪的。--摘
发表于 2016-7-24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僧人的过失居士能不能说?

能。不论比丘还是居士,甚至非佛教徒,都欢迎监督。(当然反对无根之诽谤。)如果像很多人所认为的“不能说僧人的过错”,那么,僧团里的举罪、问罪机制将形同虚设!

举例:某甲犯淫罪根本戒,若不允许人举罪,则某甲将永久的留于僧团中,岂非玷污清净之僧团!

另外,比丘戒律中很多条例,都是应当时居士或舆论的指出而制定的——比如安居、盗戒。如果不允许举罪,则僧人之行为将没有舆论监督,岂不成了特权阶级!

-----摘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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