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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bmi

魔,說的似正法,卻引人遠離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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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學弘正法 于 2017-6-10 14:09 编辑

https://www.facebook.com/greg.hsieh.35?fref=nf&pnref=story

謝明叡分享了蔣揚仁欽 Jamyang Rinchen འཇམ་དབྱངས་རིན་ཆེན་ 的影片。
2017年· 6月5日 1:02

蔣揚仁欽 Jamyang Rinchen འཇམ་དབྱངས་རིན་ཆེན་ 新增了一段影片。說這專頁讚
2014年12月10日  濫用密法
****************
...>謝居士臉書 在2017.6.5特別貼出2014年法王開示的有關”濫用密法”的這段視頻, 有何用意呢?

也就是這段視頻, 法王是說 “上師濫用權力的用明妃的破戒; 僧人則也是僧不僧,俗不俗”的壞佛教---由此感覺離開僧團的淨明法師的弟弟,知道一些內情,

當然,現在多少也有人傳出, 即資深的二上座會離開僧團, 是有關金女(上師/老師)與某僧的一些很私密方面的問題.
說實在,這還是這二位上座現在才發現的個案,那以前發生的同類型的案例, 相信二位上座,他們可能也都是屬”不知情的一群人”吧
------------
總之 這二位上座發現的事情, 雖還未公開, 但這已經讓金恐慌的,在進行大規模的滅火動作.
即 這些日子,  一批批居士, 被允許到加拿大P島提昇-現有900人在加拿大P島。
聽說金還請了加的省長、農業部官員……,來致詞,感謝福智

也就是金現在是在使用"加拿大官員,對福智的感恩"的這招, 來挽回金在僧團的醜事嗎?!
其實,金每次都是在利用知情人, 不敢說出真相的機會, 故會大作”無辜”地反撲動作—


或許每次金的”裝無辜”,都安全過關, 所以金到現在,還敢這樣的妄為.
真希望這次知情的或當事者可以勇敢地揭開真相, 不然, 不知還有多少無辜居士或年輕學子,會被坑啊!

发表于 2017-6-10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人說女人30如狼,40如虎..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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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學弘正法 于 2017-6-10 19:05 编辑

請參考 http://gel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8456&extra=&page=1
格魯修學社區 › 資訊交流區 › 佛子聯誼論壇 › 蔣揚仁欽師長對福智接班人的一些看法
所討論的內容;

乃至 再參閱
https://www.facebook.com/Jamyangrin/photos/a.394329490597726.94555.161726813857996/973140979383238/?type=1&theater
蔣揚仁欽 Jamyang Rinchen འཇམ་དབྱངས་རིན་ཆེན་
2015年6月4日

Q 被人提醒不要參與有關接班人的討論,因為已經認她為上師了,如此會有不如理依師的果報,可是覺得是被矇騙的,這樣也不行嗎?

答:當然可以討論。
《覺燈日光》216頁說道不依止與顛倒依止的差異,尊者的解釋就是讓我們知道,依止錯誤 或後悔依止後  該怎麼辦,而引導我們的不知所措。
若我們毀謗曾經依止過的善知識,會產生「顛倒依止」的過患。但保持中立,與之前依止的善知識保持距離,不會有事,請不用擔心。

如宗大師說:「「此亦是說於具德前乃可施行,任於誰前不能隨便授其鼻肉。」所有依止功德、不依止過患的前提,在於此人必須具足善知識的德相而說。若不經仔細觀察,隨便將自己的鼻肉交給別人,讓他人牽著走,這樣對嗎?
有些人向我反應:「僧團都幫我們找好了,日常師父也幫我們安排好了,安啦!」這種想法就是最最大的問題,這就是宗大師所謂的「隨便」。
請問,銀行專員讓我們去投資某個基金,還給了我們數據報表,還以專業角度分析給我們聽,但因為在「錢」上的謹慎態度,我們都不願意將錢交出的話,更何況這是跟自己生生世世有關的法生慧命,更要謹慎。所以更要討論!
在此我們必須討論的是  我所謂的「分歧」,這極為重要!
選錯了金子最多損失了一筆錢,選錯了伴侶最多令此生煩惱,但找錯了師父會害了我們的生生世世。所以,這個話題必須討論,而且在漢人佛教圈裡必須進行大幅度地討論,因為我們漢人太容易相信所謂的「師父」了,才會讓這些假上師、假轉世有機可趁!

-----------------------
一位會藏文的僧人,曾將這個問題請教問日宗仁波切
Q 關於依止後,反悔的相關問題,我有請示過日宗仁波切。
即我問 “當有人問起接班人的說法,或是其它行儀時,作為一位弟子,是否該如實告知我們所觀見的「過失」?

仁波切回答說:如果對方真的有誠意想了解,並且對方不會因為知道這些事情而產生邪見等,就該告訴他「因為我的業障而觀見如是過失」,如何抉擇就交予對方。

這麼做也是為了保護對方的法身慧命。

-------------------
DL喇嘛尊者語錄
2017. 5月31日 12:09 ·
原諒的定義是,刻意使自己不要怨恨他人,不以瞋恚心報復他人。
原諒不是刻意忘掉這件事,已經忘記也不算原諒;
原諒是瞭解瞋心對我們無益,努力讓自己不要生起瞋恚心。
至於是否該遏止他人做壞事呢?
難道原諒他人之後,永遠無法阻止他人再使壞嗎?
非如此。應當阻止,但不要以瞋恨心。倘若他人不斷的行惡,對他本身也有害,因此我們以愛心和悲心,希望他不再作惡是正確的。

~DL喇嘛
***********************
…> 希望知情或當事者,這次可以真的將真相公諸於世,以從2000年5月(17年前)金神秘涉入福團後,且能在2004年10月,莫名的當福智的”接班人” ;
與2005年在福智的學習,主要就是要接受各類的薰習- 如一定要唱讚頌,且被強調要挺有機事業的去福智辦的里仁,購買有機食品或各類的用品;
至於較有錢的福智人, 就被開導成"要跟福智一起辦十善行業" ; 而沒錢的福智人就被鼓勵到福智舉辦的企業營/或教師營/或大專營作"免費義工";
現在還鼓吹花錢到加拿大作義工或作各類的公關;
令人不解的是福智執事一再的要學員捐錢給金”作大家也不清楚的大事”等….
總之, 福智人在知道金的真面目後,應該是可以”明辨是非”的醒過來,與作最正確的抉擇吧!



发表于 2017-6-10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柯南 于 2017-6-10 19:11 编辑
選錯了金子最多損失了一筆錢,選錯了伴侶最多令此生煩惱,但找錯了師父會害了我們的生生世世。所以,這個話題必須討論,而且在漢人佛教圈裡必須進行大幅度地討論,因為我們漢人太容易相信所謂的「師父」了,才會讓這些假上師、假轉世有機可趁!
幸好常師父在生前就公開宣布棒子已交給如證法師,亦得到法王的認可。弟子們才沒被欺師滅祖假接班的金女士欺騙.
..呵呵

ps:
「福智之聲」146~147期合(P.80)
內文 :  2003年 圓根燈會中,日常法師傳達一項重要宣示:「棒子已交給如證法師,亦得到法王的認可。」
法王對福智團體的指導是:
1。僧團由如證法師帶領,如法羯摩  
2。僧團下面,組織一個小組,女居士可以加入小組,成為其中一員,參與相關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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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學弘正法 发表于 2017-6-10 19:02
請參考 http://gel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8456&extra=&page=1
格魯修學社區 › 資訊交 ...
希望知情或當事者,這次可以真的將真相公諸於世,以從2000年5月(17年前)金神秘涉入福團後,且能在2004年10月,莫名的當福智的”接班人” ;
金神秘涉入福團後,且能在2008年,莫名的當福智的”假接班人” ..呵呵
ps:2007年 如證法師在台灣大學還對外公開演講說他是日常法師的接班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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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柯南 于 2017-6-10 19:53 编辑
一位會藏文的僧人,曾將這個問題請教問日宗仁波切
Q 關於依止後,反悔的相關問題,我有請示過日宗仁波切。
即我問 “當有人問起接班人的說法,或是其它行儀時,作為一位弟子,是否該如實告知我們所觀見的「過失」?

仁波切回答說:如果對方真的有誠意想了解,並且對方不會因為知道這些事情而產生邪見等,就該告訴他「因為我的業障而觀見如是過失」,如何抉擇就交予對方。

這麼做也是為了保護對方的法身慧命。

廣論卷二
設若親近不善知識及罪惡友,亦令諸德漸次損減,一切罪惡漸次增長,能生一切非所愛樂,故一切種悉當遠離。
念住經云:
         為貪瞋癡一切根本者,謂罪惡友,此如毒樹。
涅槃經云:
         如諸菩薩怖畏惡友,非醉象等,此唯壞身,前者俱壞善及淨心  
          又說彼二,一唯壞肉身,一兼壞法身。一者不能擲諸惡趣,一定能擲。
諦者品亦云:
         若為惡友蛇執心,棄善知識療毒藥,此等雖聞正法寶,嗚呼放逸墮險處。
親友集云:
         無信而慳悋,妄語及離間,智者不應親,勿共惡人住。
          若自不作惡,近諸作惡者,亦疑為作惡,惡名亦增長。
          人近非應親,由彼過成過,如毒箭置囊,亦染無毒者。
          惡知識者。謂若近誰能令性罪遮罪惡行,諸先有者不能損減,諸先非有令新增長。
善知識敦巴云:
         下者雖與上伴共住,僅成中等,上者若與下者共住,不待劬勞,而成下趣。
..呵呵
ps:日宗仁波切不是有教福智僧俗菩提道次第?
弟子依教依理的聞思修就對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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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學弘正法 于 2017-6-10 21:16 编辑

http://scm20140717.pixnet.net/blog/post/342427534
Jun 08 Thu 2017
摘自宗達強部落格
用ㄧ己的「視界」看「世界」

在他版看到以下對話,覺得很有趣,故為文繼續探討之。為避免因人產生對立而失焦,故略去人稱。

原文:
A是一個修行人,是僧人,三寶!
我對A是盲目的偶像崇拜?崇拜法王就不是偶像思維?頂禮佛陀就不是偶像思維,除非你證得阿羅漢果位,否則是不可信己意

>>>若說「我對A是盲目的偶像崇拜?除非你證得阿羅漢果位,否則不可信己意」成立的話,就必須在「A是一個修行人,是僧人,三寶」的後面,補上「因為我已證得阿羅漢果位,故我意可信」,這樣才合理。
事實上,是不是「修行人、僧人或盲目的偶像崇拜」,若第三者經長時且深入的觀察,心裏都會有個底,不一定非要「證得阿羅漢果位」不可。但是「三寶」中的「佛寶」就不一樣了,別說一般人須根據經書上的記載才能得知,就連在下位的阿羅漢,也一樣看不出誰是在上位的佛。至於誰是「僧寶」,還真的非「證得阿羅漢果位」不可,因為阿羅漢和僧寶都是已證空的聖者,他們才可以看出彼此的功德。

外相判斷最不準,譬如:寂天菩薩整天吃飯、睡覺,到處閒逛,我們不會認為他是修行人 ; 而穿著法衣也滿口佛法,卻致力於非解脫正因的事業,我們反而會讚許他是正牌的僧人。為何我們學佛多年,卻還是那麼習慣,那麼篤定,那麼輕易的脫口而出,可見,光要改變認知都如此困難,更何況要串習成性,還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啊!

若心態不正確,「對A、對佛陀、對法王」確實都有可能是偶像崇拜。但佛陀、法王告訴人們修行的方法,人們經過理性的思維、觀察、抉擇之後依教奉行,並以度一切眾生的心,頂禮佛陀、法王,這就絕非是偶像崇拜。反觀A說的法,很多都經不起理性的觀察,且在被評論之下,A的弟子做何反應,將會是判斷是否為偶像崇拜的根據。>>>

原文:
不論A的廣論教的多麼不正統,至少,因為A的努力賣命,廣論在台灣盛大宏開,甚至法王被廣大接受

>>>若說「法王在台灣被廣大接受」是A努力賣命教「不正統」的廣論,讓廣論在台灣盛大宏開的結果,這點恐怕有矛盾。

一、賣命教「不正統」的廣論,盛大宏開的也會是「不正統」的廣論,正因為賣命的教「不正統」的廣論,今天相似法才會充斥台灣,在相似法的薰陶下,法王有可能是「如理的」被台灣人接受嗎?此為矛盾處。

二、舉例說明:跌倒受傷,「自己不小心」是緣;「前世所造的惡業」才是因。同理,今生能夠接觸廣論,「遇到A」是緣,「前世造學正統廣論的業」才是因,且正因為A只是緣,所以人們才會在遇到A之後,另尋正統的廣論,這是「因」的力量。反之,若「追隨A」是前世造的因,「遇到廣論」是緣,就會發生「永遠不離開廣論,是為了報師恩」的問題。
因此若法王在台灣被廣大接受,是因為人們在前世造下了正確的因,今生才能找到最有緣的師長。

三、個人並不認同「法王廣被台灣人接受」的說法,因為在台灣不乏攻擊法王的團體,而利用法王為自己造勢的團體或政客 更不在少數。就算「法王廣被台灣人接受」是事實,其主因也是法王個人的魅力,和人們前世所造的善因,兩者和合所致。A所能影響的那一小方,其實在他們心目中,A的地位遠高於法王。事實擺在眼前,隨著A的過世,法王在那一小方的地位,正在快速消滅中,此可證明,法王在那一小方被廣大接受,真的是A賣命教「不正統」的廣論,而弟子在「服從師長、愛屋及烏」的心態下,所產生的現象。至於真正接受法王的人,除非有特殊目的,否則大多已去學正統的藏傳佛法了。

四、攝類學在「小因果」的部分說“某一有為法的生成,一定是具足四個因”,何況還有「大因果」中說的六因、四緣,業果雖是如此的錯綜複雜,但除非是極隱蔽分,屬於隱蔽分的部分,還是可以用正因去推理的。所以最好是避免用自己的「視界」看「世界」,否則將難窺真相!>>>

原文:
用廣論的教導的思維方式:去評論一個對你有法恩的僧人,百害無一利,

>>>有些人覺得有恩,並不代表所有人都會覺得有恩,此其一。

其二,既已承認A教的廣論「不正統」,因此當人們看到不正統的廣論已衍生過患,此時還害怕「百害無一利」而選擇噤聲不語,反而真的會「百害無一利」。今生不跟「習氣」對抗,「習氣」就會更加堅固,並帶到下一世,於是永無解脫之日。

其三,個人觀察:「對師長唯命是從、不敢跟師長辯論法義、無限上綱觀功念恩和作師所喜、誤將觀察視為觀過」,這些都是學習「不正統」廣論所造成的禍害。它使人關上生起智慧的耳目和覺知,從此難再清醒。為什麼要學「正統」的廣論?原因在此。

結語:我覺得A非常偉大,因為他在生前就曾聲淚俱下的對某法師說:「我不該在不懂廣論時,就講廣論給人聽」,可見他對自己所犯下的過失,感到十分痛苦。A都已經懺悔了,後人為他在法義上做澄清和補救,有何過失?>>>



发表于 2017-6-10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宗達強其實有意無意都在毀謗日常法師..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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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學弘正法 发表于 2017-6-10 21:05
http://scm20140717.pixnet.net/blog/post/342427534
Jun 08 Thu 2017
摘自宗達強部落格
若心態不正確,「對A、對佛陀、對法王」確實都有可能是偶像崇拜。但佛陀、法王告訴人們修行的方法,人們經過理性的思維、觀察、抉擇之後依教奉行,
「福智之聲」146~147期合(P.80)
內文 :  2003年 圓根燈會中,日常法師傳達一項重要宣示:「棒子已交給如證法師,亦得到法王的認可。」
法王對福智團體的指導是:
1。僧團由如證法師帶領,如法羯摩  
2。僧團下面,組織一個小組,女居士可以加入小組,成為其中一員,參與相關決策.



這非常符合佛教,可以破除對金女士的盲目崇拜..呵呵
ps:這個不用証阿羅漢果 只要不是文盲就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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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若說「法王在台灣被廣大接受」是A努力賣命教「不正統」的廣論,讓廣論在台灣盛大宏開的結果,這點恐怕有矛盾。

一、賣命教「不正統」的廣論,盛大宏開的也會是「不正統」的廣論,正因為賣命的教「不正統」的廣論,今天相似法才會充斥台灣,在相似法的薰陶下,法王有可能是「如理的」被台灣人接受嗎?此為矛盾處。

其實是金女士想用不正統的劣幣要取代正統良幣啦..呵呵
ps:金女士偷偷摸摸的樣子 就知是旁門左道 她有她自己的老師  所以不要將金女士跟日常法師牽扯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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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學弘正法 发表于 2017-6-10 21:05
http://scm20140717.pixnet.net/blog/post/342427534
Jun 08 Thu 2017
摘自宗達強部落格
三、個人並不認同「法王廣被台灣人接受」的說法,因為在台灣不乏攻擊法王的團體,而利用法王為自己造勢的團體或政客 更不在少數。就算「法王廣被台灣人接受」是事實,其主因也是法王個人的魅力,和人們前世所造的善因,兩者和合所致。
其實HHDL法王廣受藏系四大教派和世界佛教界的推崇(當然欺師滅祖的弟子會例外)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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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學弘正法 发表于 2017-6-10 21:05
http://scm20140717.pixnet.net/blog/post/342427534
Jun 08 Thu 2017
摘自宗達強部落格
其二,既已承認A教的廣論「不正統」,因此當人們看到不正統的廣論已衍生過患,此時還害怕「百害無一利」而選擇噤聲不語,反而真的會「百害無一利」。今生不跟「習氣」對抗,「習氣」就會更加堅固,並帶到下一世,於是永無解脫之日。
其實日常法師是帶領福智僧俗依止HHDL法王及格魯三大法座學習清淨的正法
而金女士是改變要大家不依止HHDL法王及格魯三大法座 去學習不正統的不敢說的不清楚的XX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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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柯南 于 2017-6-10 21:50 编辑
其三,個人觀察:「對師長唯命是從、不敢跟師長辯論法義、無限上綱觀功念恩和作師所喜、誤將觀察視為觀過」,這些都是學習「不正統」廣論所造成的禍害。它使人關上生起智慧的耳目和覺知,從此難再清醒。為什麼要學「正統」的廣論?原因在此。

結語:我覺得A非常偉大,因為他在生前就曾聲淚俱下的對某法師說:「我不該在不懂廣論時,就講廣論給人聽」,可見他對自己所犯下的過失,感到十分痛苦。A都已經懺悔了,後人為他在法義上做澄清和補救,有何過失?>>>

所以日常法師的遺囑
福智團體出版的福智之聲(第156~157期合刊 第8頁)2004.11.30出版有提到: 老和尚在示寂數日前....神識始終保持完全清楚,而且殷殷對弟子們開示其學佛的心要,以及"福智團體未來發展方向",顯示已有示寂的準備.....

未來法人事業整體策略方向
(福智之聲第164期 第82~86頁 )2005.11.15出版 編輯室整理   

師父圓寂已將近一年,有感於這段期間,部分同學對於福智團體未來的方向有諸多疑惑,盧克宙總幹事在(2005年)九月二十八日正式宣布未來法人事業整體策略方向。總幹事首先提及,師父示現圓寂,我們必須接受這是自己的業力所感,未來是否能再得到師長的攝受,這個因必須我們自己去造,但在種因的過程中,最重要的是:「師父留下的教誡,我們是否認真的去實踐;師父留下的事業,我們是否認真的去承擔;師父留下的這一群弟子眾,是否還能和合的相處在一起。」而總幹事所宣布的內容分為三點:   
(一)福智團體將依照師父以前的做法,繼續依止法王(達賴喇嘛),這個方向不會改變。      
(二)團體的走向,依循師父在世時所定下的原則。      
(三)未來整個居士團體依止的核心,就是依止鳳山寺的僧團,這個方向不會改變。   
師父在世的時候,居士團體比較直接感受得到的是依止師父,但是師父在圓寂前好幾年就已經建立了僧團羯磨體制,師父在運作的時候,所有事情都會先交由如證法師他們先去討論,師父其實已經早有準備了。所以當師父圓寂以後,在家居士所有大小的事情,就依著僧團羯磨體制的決策作為我們的指導,如證法師是僧團的代表,以前我們聽師父的指導,以後就聽如證法師的指導,包含以後我們修學的法的內涵,由他來指導或是由他派出來的法師來指導;整個法人重大決策方向,主要的簽呈還是由如證法師來簽示,師父在世的晚期已經這樣運作了,師父圓寂一年來也是這樣在做的,現在等於是正式跟大家說明這件事情。   
最後總幹事呼籲,希望師父留下來的事業,大家共同來承擔,當其他人有疑惑時,我們要立即告訴他法人未來的方向及澄清一些疑點,讓他們能夠安心;若自己有疑惑時,也請循著正確的管道,向上查詢,希望大家都能為了這個團體的穩定,付出一分心力。

補充說明:
第一點就是說要依止達賴喇嘛
第二點就是學習的重點並未包含(金女士的)讚頌
第三點就是說如證法師是日常法師的接班人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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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學弘正法 于 2017-6-10 22:29 编辑

https://lotus.zhen-ru.org/collections/134-39
取捨 作品集 作者:真如
創作日:2016/10/07
發佈日:2017/06/10  

想春日歸來時,曾期待再看到那白燦燦一樹梨花。不料映入眼簾的,卻是幾枝橫生的枝幹,和那上面稀疏並不茂密的花朵,點綴在散散落落的綠葉中間。
去年那枝繁葉茂的梨花盛開,蜂兒鬧的風景,儼然已不再矣。驚訝之際,詢問之,原來是剪枝,為多收梨子,梨樹才變成了如此模樣。

靜立樹下的我,不禁沉思,凡事並不一定是看起來那樣,或感受上那樣的,到結果時才真見分曉。

貪慕春日的花朵和柔軟枝條所撐出的形色,而不忍剪枝,秋日就沒有甘甜可口的大香梨可吃。
年輕時若盡是為浮華掠影所劫奪,忽略了斷惡修善、養德增慧的學習;或明明知道,也不願去做。那麼當秋天來到,只能看鄰家滿枝條的梨子,嚥下口水。

該捨的即須捨,該斷的即須斷,否則時光易過,空留遺憾。當然,對於梨樹而言,有人甘願春日之賞花,梨子可以他處買來。可對於人生來說,若盡貪些繁華,而未為後世打算,唯恐秋後算賬時,連一點甜美的未來都不曾準備,那樣的錯失,可不是損失幾口梨子的味道,而是千生萬劫的安樂!

大瑜伽師云:「現是從畜分出之時。」
《入行論》云:「我心有何物?」凡大抵不能入道,多是貪戀現世浮華,未對生命做長遠打算,以致輕易地辜負了這千載難逢的人身啊!不可不慎!

本文作者:真如,出自【思荷集】,
原文請點此:https://lotus.zhen-ru.org/collections/134-39
****************************
RE -創作日:2016/10/07
…> 這是一篇真如/金很新的作品- 即是2016.10.7的作品.
由於這個時間點, 讓人不由又想到福智之聲2016.11發行229期後,到2017.4月才發230期- 即這5個月發生了甚麼事
因為一直不解,直到現在2017.6.10看到金的這篇”該捨就要捨”的文章,  好像有些明白了.

也就是在2016年10月,福團真的有事情發生了.不然,金不會這樣有感而發的說 ”該捨的就捨” 即”該去除的就去除”吧!

又這篇竟不是用金以前”喃喃自語”的筆鋒- 這還真是很特殊的狀況,

難不成這篇不是金的大作?
即2016年10月,因為確實生了一些分歧大事, 故金或代筆者,須趕快以這篇”該去捨”的隱喻來應付 – 即在說”該離開的,就離”吧!

若真是這樣, 那2016.10的這篇文章,就是一篇準備有狀況,才要發出的伏筆文章嗎?

即在2017年5-6月, 二位上座(淨明法師與梵因法師)真的因為看到僧團內發生的”不可原諒的大事”而離開時, 金就在這時,幽幽地發出這篇 “該走的就走吧!” 即以”要有更多果實, 該去除的,就該去除”來隱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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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greg.hsieh.35?fref=nf&pnref=story
一篇留言
X:  多少年以前,一位出家師父帶領僧俗弟子,開創福慧兩修的佛教團體,辛苦備嚐後,終於,平地起高樓的出現一個史無前例的共學平台,在此黑暗輪迴的大海上,無間投射「深見」和「廣行」合一的光芒。

不容易啊,尊敬的日常師父、尊敬的真如老師、尊敬的鳳山寺/南海寺所有法師、以及尊敬的全世界的同修居士們,因為我們,都正在寫下佛教歷史的新頁,「一片冰心在玉壺」,但出於無私的真心,即便想法不同,也應是皇天后土、諸佛所共鑑。

但願團體的每一份子,存異求同永遠凝聚在師長的期待和願力之中。泣血頂禮長夜馳騁生死尋覓我者。
2017年· 6月2日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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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但願團體的每一份子,存異求同,永遠凝聚在師長的期待和願力之中
…> 還有學員在期望福團的僧俗,要”存異求同”
殊不知”存異求同” 還是不能跟”原則”或”戒律” 有違犯吧!
即一個佛門團體,若違犯了一些關鍵的根本戒,是絕對不可在”存異求同”下苟存吧!

以源頭腐爛,外在再如何地保持一個和樂的"同", 也是徒勞無功的,對自他都不會有甚麼利益吧!


发表于 2017-6-10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柯南 于 2017-6-10 22:41 编辑
學弘正法 发表于 2017-6-10 11:24
http://www.blisswisdom.org/events/d/1699-40496
月稱光明寺6/10 舉辦「2017年月光音樂會」
2017/06/09 ...

問:師父是不是你的根本上師?
答:是啊 但不是強迫統一規格的
問:那HHDL法王呢?
答:他是最根本上師啊
問:那金女士呢?

答:金女士..根本(就是假接班)上師  所以不會混淆
..呵呵
ps:"存異求同"就是在相同的地方加不同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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