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碧苔芳晖

索达吉堪布不懂因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7-14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索堪布连宗和宗法都分不清楚,那实在不可思议,所以这实际上只是一个翻译时名词选用的问题。哪位大德能否大发慈悲,在此给大家讲解一下<量理宝藏论>第十品,使我们可以对照索堪布的说法,以便抉择。先顶礼致谢。意气之争则休矣。
发表于 2016-7-14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慧灯元照 发表于 2016-7-14 08:36
和不懂藏文的人说这个是很难理解的。“宗法”里的“宗”字、宗之“宗‘字、同品的”品“字都是phyogs,这 ...

法師
這個歐陽喇嘛的文件士林崇安教授整理出來的,小釵是無意中發現的,要找出歐陽喇嘛的其他文件,可能要從林崇安發表的文件中,一一尋找才能找出來
目前除了以前那個的網站有集中歐陽喇嘛的音檔,還沒有找到有集中歐陽喇嘛文集或是開示的網站
我再找找看,若有,就賺翻了
发表于 2016-7-14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慧灯元照 发表于 2016-7-14 08:36
和不懂藏文的人说这个是很难理解的。“宗法”里的“宗”字、宗之“宗‘字、同品的”品“字都是phyogs,这 ...

法師
歐陽喇嘛的文件在論壇上發表過的用紅字表達

歐陽無畏教授(君庇亟美喇嘛)的學術貢獻與影響
蕭金松
(二)論文
3.〈陳那以後之量論〉,《中國佛教史論集》(三)。民國45年,臺北。
4.〈後期量論一瞥〉,《國立政治大學三十周年紀念文集》。民國67年,臺北。


三、講學
六十八年(1979)10月,喇嘛從國史館退休後,也同時辭退了政大的兼任教職,但私人講學不輟。此一原本應寧瑪派劉銳之上師之敦請,成立於六十四年(1975)的藏傳佛學講座,相繼在臺北市南港、臺北縣深坑二處寓所,每周六上課一次,幾乎全年無休的持續開講,直到八十年(1991)喇嘛圓寂前的那個星期六為止,長達十六年之久。除了從農曆除夕到正月十五照例放半個月的年假外,終年法音宣流,同學也少有請假缺課者。
這個佛學講座,從藏文拼音和文法解析、因明啟蒙、宗義,到按照拉薩三大寺五部大論( 般若、中觀、因明、俱舍、 戒律)學程,將現觀莊嚴論、入中論、釋量論代表性注疏的系列傳講,旁及梵文文法、印度佛教史。喇嘛不受束脩,始終有教無類,聲如洪鐘,諄諄教誨,諸求法弟子如雷灌耳,振筆疾書,沒有坐沐春風的輕鬆,卻有滿載而歸的壓力,這就是眾所期待的周末法筵。可惜,也許是眾生福薄,也許是大師有意示現無常,因緣止於講授《釋量論顯明解脫道疏》約三分之二的篇幅,竟成絕響,連同俱舍論還有待其乘願再來宣講,全體聞法弟子不勝悵然!
喇嘛經常謙虛地說:「論佛法,我只能老老實實地拿本經論來講,離開經論不知道從何說起。」喇嘛平常授課,最強調教學目標,據此慎選教材,擬定大綱,掌握進度。 世學用世學的角度,佛學用佛學的方法,共通的是都要言必有物,而且窮涉其源,任何教本,總是從書名、作者、版本,到章節內容,先唸一段藏文,再用中文逐句解釋,一字一句都不放過。遇到比較難瞭解的關鍵處,再用因明論式反覆剖析。最受感動的是:到了晚年講授《梵文文法》和《釋量論疏》時,都還不辭辛勞,每次隨課印發手寫剳記數紙不等,前後彙集總數超過千頁之多。這種誨人不倦的教學態度,不僅在國內少有,即使西藏也未必遇得到這樣的善知識。

茲就筆者所知,喇嘛在政治大學邊政研究及自設絳帳授課,所曾經採用和教導的教材介紹如下:
(一)梵藏語文方面
1.教授自編《藏文拼音教材》。
2.藏文文法《司徒講義》。
3.藏文文法《司徒大疏》。
4.塔爾欽編《藏文尺牘》。
5.《梵文文法》(據藏字梵文課本)。
(二)西藏文學方面
1.旦丁著《詩鏡及其舉例》。
2.貢唐.貢卻丹貝准美著《水木論格言詩》。
3.瘋喇嘛著《蓮苑歌舞》(佛教寓言文學)。
4.藏劇《蘇吉尼瑪》。
(三)西藏史地方面
1.五世達賴喇嘛著《西藏王臣史》。
2.《印度佛教史》(藏人課本,可能摘自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
3.《西藏佛教史》(藏人課本)。
4.十四世DL喇嘛自傳《吾土吾民》。
5.夏古巴著《西藏政治史》(據英譯本導讀)。
6.贊布諾門罕著《世界廣說》中之西藏地理部分。
7.郭.宣努貝著《青史》(據英譯本附錄之轉寫原典文獻導讀)。
(四)西藏佛學方面
1.貢卻.亟美旺波《內外宗義略論寶鬘》。
2.北京版《甘珠爾、丹殊爾目錄》。
3.因明啟蒙《兌扎》(攝類學)。
4.因明啟蒙《洛日》(心類學)。
5.因明啟蒙《達日》(因類學)。
6.宗喀巴.洛桑扎巴《現觀莊嚴論金鬘疏》。
7.宗喀巴.洛桑扎巴《入中論善顯密意疏》。
8.賈曹杰.達瑪仁欽《釋量論顯明解脫道疏》。
9.嘉木樣協巴(1648-1722)《心明課本》。(1989年6月3日起講)。
10.嘉木樣協巴(1648-1722)《因明理論略明妙解金鬘美疏》。(1987年9月12
日講完)。小釵註:目前找到林崇安教授整理的四講,在灌水帖那個V8檔案
11.羅桑卓之贊青(第一世班禪)《菩提道次第訣要.證一切知安樂道》(歐陽喇
嘛口述,劉銳之筆譯,密乘出版社,1983)。
12.蓮華生大士《密咒道次第寶鬘釋》(歐陽喇嘛口述,劉銳之筆譯,密乘出版
社,1985)
发表于 2016-7-14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慧灯元照 发表于 2016-7-14 08:36
和不懂藏文的人说这个是很难理解的。“宗法”里的“宗”字、宗之“宗‘字、同品的”品“字都是phyogs,这 ...

現觀莊嚴論研究蒐集最齊全的網站,不進入非常可惜,
http://www.gaya.org.tw/library/b-ip/sastra/abhisamaya.htm

歐陽喇嘛的弟子如石法師(陳玉蛟)有四篇現觀莊嚴論金鬘疏研究報告

公司網站不讓我發新帖,只好用回復
发表于 2016-7-14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1楼对宗法的解释
那么这个论式:柱子是无常,所作之故。
其中柱子和所作之故之间的关系是如何理解和表述的?
发表于 2016-7-14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利波特说萨班该颂是解释宗的,您说的宗是指立宗的宗吗?但我读明性法师的翻译,该颂应该是讲“宗法”之宗的,您说有相关的长久争论,请问有相关链接吗?
发表于 2016-7-14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葉小釵 发表于 2016-7-14 14:10
現觀莊嚴論研究蒐集最齊全的網站,不進入非常可惜,
http://www.gaya.org.tw/library/b-ip/sastra/abhisam ...

太感谢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7-14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碧苔芳晖 于 2016-7-14 23:45 编辑
葉小釵 发表于 2016-7-14 08:21
路過 轉貼 閃人
http://www.gel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464&page=74#lastpost

此段论述,仅对“宗”进行法理解释,并无涉及翻译问题。且其解释和萨班的量理宝藏论并无二异。该文所指“宗”,有三解,和萨迦班智达论述“宗法(或者用“宗”)即法与有法,聚合宣说乃真名,为持彼之一方故,任意一者用假名。”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有法或所立称为宗的假名,有法和所立为宗的真名。此段论述更加佐证了原转帖论述的合理性,即把有法说成宗法,把有法和所立说成宗,并认为二者根本不同是没有依据,与因类学相违背的,若以此建立因明三相推理,整个体系都会出现逻辑错误。
 楼主| 发表于 2016-7-15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慧灯元照 发表于 2016-7-14 08:36
和不懂藏文的人说这个是很难理解的。“宗法”里的“宗”字、宗之“宗‘字、同品的”品“字都是phyogs,这 ...

一张嘴就是错,我看你的藏文水平也仅限于认识phyogs-chos和phyogs吧。“宗法是因三相的第一相”,萨迦班智达此处不是在讲第一相?为何不可称为宗法?纯属自己打脸。而原文明显在讲宗有三名,而你附和着原文,却仍要拿宗法指有法,宗指有法和所立,并称“两者指向的对象完全不一样”。如此不懂装懂,实在可笑。
发表于 2016-7-15 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显正破暗和饶益有情为目的辩论讨论
就很好
发表于 2016-7-15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各位大德继续
发表于 2016-7-15 06: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碧苔芳晖 发表于 2016-7-15 00:04
一张嘴就是错,我看你的藏文水平也仅限于认识phyogs-chos和phyogs吧。“宗法是因三相的第一相”,萨迦班智 ...

拜托。您能花几分钟认真读一读对方的论述吗?您是根本就看不懂对方观点,还是为了辩论而辩论?对方回答的很清楚了。您的这2个帖子自话自说,对方确实难以回答。毕竟面对自以为是者扫盲级的纠错比辩论法义难度大的多。您赢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7-15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碧苔芳晖 于 2016-7-15 11:34 编辑
123456qqq 发表于 2016-7-15 06:11
拜托。您能花几分钟认真读一读对方的论述吗?您是根本就看不懂对方观点,还是为了辩论而辩论?对方回答的 ...

只能说,请对方在抛出大段经论时,能自己多看几遍,先看懂了再抛出来,抛出大段经论而不解释,甚至于仅堆砌大篇经论的名字虚张声势,不解释、不说明、不建立与自己论点的联系, 本就是该贴反驳者在此帖中的一贯表现。
请看该论原文:故量論術語上的「宗」,有三解:一、所立宗,這是真正的所謂宗。二。「宗」法之宗,借稱有法。三同品之宗(同「宗」之宗),指所立宗。
——此段论述,对宗的三解,第一解“所立宗,這是真正的所謂宗”,即阐述宗的真名,与萨迦班智达“宗法(或者用“宗”)即法与有法,聚合宣说乃真名”是一致的。第二解第三解“「宗」法之宗,借稱有法。同品之宗(同「宗」之宗),指所立宗。”,与萨迦班智达“为持彼之一方故,任意一者用假名”,即阐述宗的2个假名,是一致的。
蓮花戒《具足圓淨廣釋》:「宗名有三指稱,能立所立法同有法之併體是本名,徧境之所立法及因境之有法為假名」。又「宗」法之宗,《量釋自釋》:「宗者有法。」《理滴》:「所立(指宗),是此意想差別之有法。」同品(同「宗」)之宗,《理滴》:「同所立法通義為『宗』(即品)」。.....
——此段论述,相信对方连藏文“phyogs-chos”和“phyogs”都懂,中文更不在话下了,看不懂也说不过去。此段讲宗名的三个指称,真名1个假名2个,与萨班量理宝藏论所述并无二致。

至于后面的论述已经在讲因三相了,与此处关系不大,大家可以自行阅读。

该文仅从因明学角度阐述了“宗”的含义,与翻译并无关系,并且其所述解释与历代因明学著作,萨迦班智达解释并无二致,对宗名有三者“有法和所立”“有法”“所立”给出了更详尽的教证。由此推述,对方将“有法和所立”安立为宗,“有法”安立为宗法,并下结论说“两者指向 的对象完全不一样”,并没有依据。
发表于 2016-7-15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觀根本慧論講記 -- 慈誠羅珠堪布
紅字是小釵加的,再不懂,也沒辦法了
諸法  不自生  以已有故  如明顯瓶(宗=諸法不自生 因=以已有故 喻=如明顯瓶)
宗法  所立法   因       同喻
(一)因:即能使所立之法成立的理由,如云“以已有故”,為立宗“諸法不自生”的能立之因;
(二)同品周遍:即“若因是彼,則法遍是彼”。如云“若是已有法,則遍是無生,如明顯瓶。”其中的明顯瓶為同喻;
(三)異品周遍:即“法若非彼,則因遍非彼”。如云“若是非無生,則遍是非已有,如苗芽(異喻)。”
首先觀察第一相“因”:即“以已有故”能否成立。因為許自生的外道承認因果一體,也即如果因成立,則果也應該成立。在瓶子沒有做成之前,泥土就存在。泥土為因,瓶子為果,因成立則果也應該成立。如果因不成立,那麼前面的因就成為似因——假的因。所以,三相中的第一相就已經成立了。
再觀察第二相“同品周遍”:即“若是已有法,則遍是無生”,已有的法則是無生法, “如明顯瓶”,即已經做好的瓶子就不用再生。即使詢問數論派的論師:明顯瓶為什麼不再生?他們也會說:如果已經有了的明顯瓶還要再生,這種生就無有少許功德,一點意義也沒有。如果已經生起的法還要生起,這個生就會變成無窮,所以他們承認已經有的不能再生,這樣明顯的瓶子不能生已成立了。
但他們還沒有承認非明顯的瓶子不生。無論他是否承認,我們都可以這樣觀察,一切法可分為實有和無實二種,也可分為有為法和無為法兩種。在這些法之中,不自生方面的全部是同品,“自生”的全部是異品。有為法和無為法之中凡是已有法,則全部是無生,沒有一個再需要生的法,在一切有為法和無為法中找不到既是已有的法,也是將生起的法。這樣,第二相同品周遍就可以成立。
再觀察第三相“異品周遍”:即“若是非無生,則遍是非已有,如苗芽(異喻)。”如果不是無生,就應該是生。如果是生,則全部不是已有的,即都是以前沒有的法。世出世間森羅萬象的一切法,只有以前沒有的才會生,以前有的法即不會再生。以農民種莊稼為例,如果秋天的果實在耕種之前存在,農民就不用辛勤地耕耘灌溉播種了。正是因為現在沒有,才需要以種種因緣使之生起。其它的一切果法全都是這樣,在沒有生起之前,都不是已經有的法。所以,第三相異品周遍也可以成立。
這是因明中的一種齊全的推理方式。“諸法”叫宗法,也叫有法。“不自生”叫所立法,即所立的宗。如果要使所立之法成立,必須三相立因成立。即要成立立宗必須拿出理由。此處的理由是“以已有故”,或“已成立故”——已經成立了,就不用再生。比如小孩子生下來後需不需要再生呢?不需要。自生的含義是因果一體,因成立時果也已成立。既然果已經成立,還有什麼理由重新生呢?

下面我們再以立量來說明三相:
聲, 是無常, 以所作性故, 如油燈。(宗=?宗法=? )
因:“以所作性故”。凡是所作性的法,則一定是無常的,所以,第一相因成立。
同品周遍:若是所作性的法,則遍是無常,如油燈。如果我們能找到一個既是所作性,也是非無常,則第二相就不成立,然而,這樣的法找不到。所以,第二相同品周遍成立。
異品周遍:若是非無常,則遍是非所作性。
如果成立第二相,則成立第三相,因為第三相和第二相是相互觀待的法。按此推理,若成立三相,就應斷除自生的執著。如果沒有理由,卻不舍棄自己的見解,仍然一味地執迷不悟,月稱菩薩稱之為神經病,對有神經病的人就不用費什麼唇舌了。
发表于 2016-7-15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aisceau 于 2016-7-15 14:26 编辑

慧灯师的意思大概是说“柱子和无常的总合,或者说有法和所立的总合”应该叫“宗”,而不叫“宗法”。索堪布是在解释第十品中子一的一首颂时举柱子与无常的例子的。该颂索堪布翻译为“宗法即法与有法,聚合宣说乃真名。为持彼之一方故,任意一者用假名”。明性法师翻译该颂为“法与有法之聚体,诠述宗谓是真名,彼若唯取一支故,任二支分属假名”。索堪布归此颂为壬一“第一相之观待事宗法”,明性法师归此颂为癸一:“第一因式之观待实事-‘宗’”。那么该颂应该就是讲因三相中第一相。索堪布称为宗法,明性法师称为宗。慧灯师所说的宗是指命题吗?但此处应该不是一回事。
本人因明知识几乎空白,因看到慧灯师讥讽索堪布的帖子而对因明大感好奇,匆匆翻阅资料,以上意见不知对否,望高明之士指教,先在此致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3-28 18:30 , Processed in 0.038867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