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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众生,互为冤亲,恩仇并举”的逻辑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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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7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永真 于 2016-6-7 18:33 编辑
以前我遇到一个人,他说,我为什么要对有情起慈悲心?他们过去世都曾伤害过我呀
弱弱地说....虽然这在佛教里似乎很不政治正确....可是...这个逻辑好像有点儿对呀?!
个人觉得:
如果说因为众生都曾经是母亲,他们过去世都曾利益我,所以要起慈悲心;那么,我也曾经是众生的母亲,他们过去世都曾被我利益,所以他们应该对我起慈悲心;众生都曾经是仇人,他们过去世都曾伤害我,所以....
但我们修行是目标为本,哪怕以上逻辑也通,但为了修慈悲,我们强调脑补前面的正确逻辑,忽略后面的、哪怕其实也同样成立的逻辑。
???!





若是认为菩提心“知母报恩”的逻辑有缺陷,必须刻意忽略所谓“知仇”的逻辑才能修心,其实是思维“知母报恩”不够深入周遍的缘故。
这个问题包括我在内,可能每个人都曾遇到过,但好像从没看到可以正面解决这个问题相关论述。下面我就简单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破除“知仇”的逻辑陷阱。所有众生无始以来都曾伤害过我(这个可以成立,但同样要成立,我也曾经伤害过他们),所以我不必对他们生慈悲心报恩心,这是不能成立的。
一,从我们的父母观察,是不是因为父母伤害过我们,所以我们就可以不孝顺父母或报仇呢?显然不可以。父母是伤害我们多,还是爱我们多呢?当然是爱我们多了。我们不能因为父母被烦恼左右偶尔伤害我们就对父母的养育之恩视而不见,而对父母生嗔怒心。

二,从亲人、朋友、师长(彻底反目的亲友不在此范围)观察,逻辑同上,我们不能因为亲人、朋友被烦恼左右偶尔伤害我们就对亲友的爱护帮助之恩视而不见,而对亲友生嗔怒心。

三,从陌生人观察,伤害过我们的陌生人要少于没有伤害过我们的陌生人,因为找上门伤害我们的往往都是仇人。

四,从仇人(包括反目决裂的亲友、至亲)观察,他们无冤无仇、无缘无故(比如神经失常)的伤害我们的几率要小于事出有因的来伤害我们。

五,从我们自己观察,结合以上一二三四,可以得出我们一生接触过的人中,仇人少于亲人,伤害我们的人要远远少于未伤害我们的人,甚至少于爱我们的人,除非我们不是个好人,是个人人喊打的坏蛋。

最后,把这种概率乘以无量劫,即可以得出,任意一个众生,无量劫以来伤害我们的次数要小于关爱我们的次数。所以,我们报仇的逻辑不能成立。

其次,破除“我也曾经是众生的母亲,不必报恩,众生反倒应感恩于我”的逻辑陷阱。

一,从投生次数无量的角度看,“众生是父母”不能与“我也曾经是众生的父母”的论调相提并论。
为什么?因为只要投生,必定有两个至亲,父亲和母亲,而且,你这一生,要么当母亲,要么当父亲(甚至都当不了父母),因为你是一个人哦,但你的至亲是两个哦!仅仅从这个角度,无始以来,众生作为父母的恩德累积起来比我作为众生的父母付出大了无数倍!

然后你会说,我也有孝敬父母啊,这恩德总可以抵消了吧?不可以的,根本抵消不掉。父母对你是天大的生、养、育之恩,你那孝敬相比起来,又算的了什么?!谁呱呱坠地就能打工挣钱养活自己?古语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潜。我们的命是父母给的,而出生之后,父母可以说每天都在救我们的命。人死非常容易,因为人的生命非常的脆弱,经不起敲打。但要知道,把一个脆弱的随时都能消失的生命养育成人是多么的不容易,君不见那些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父母们是如何痛断肝肠的吗?没有父母,就不可能有自己,但是没有自己的时候,早就有父母了,人都是父母或相当于父母的人抚养大的,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父母是由儿女抚养大的,如果有一架天平,两端分别是父母和儿女,那么儿女的重量则小草一样轻,父母的重量则如大地一样重,这个天平,永远都不会平等!一个人在有生之年绝无可能报答得了父母的深恩。然后你可以把报答不了的、父母的深恩乘以无量次,数一数你欠父母众生的有多深。

二,以此类推,无量劫以来我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对我们的恩情也是无量无边,我们可以有很长时间(其实你孝顺父母的时间累计比父母养育你的时间累计差远了!)来孝顺父母,但是往往我们还未成人,对我们恩重如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们都已经或将要走到人生的尽头,我们一人更是报答不了他们四人的恩德的。

三,其他更多数量的亲人们的恩德以此类推,乘以无量劫。

四,通过以上一二三可以得出,任意一众生无量劫以来和我们结善缘的次数要远远多于结恶缘的次数,而且累积结善缘所赐予我们的恩德是大到无边无际不可称量。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感恩呢!

五,众生的恩德。此处的众生是指和我们同处一个蓝天下的同胞、人民甚至是世界各国的人民。

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享受着本国和世界各国各族人民、众生所建造的得以生存的各种资源(有一篇报道《你每天离不开的手机 沾着非洲奴隶的血泪》这种例子在人类社会不胜枚举)。凭我们自己一人的力量无论如何无法建造出衣食住行等等各种资源,这是地球(当代)数十亿众生对于我们个人的恩德(那些逝去的近代、古代众生同样对我们是有恩德),我们是永远报答不了的,包括我们常年累月吃的众生的肉,以及为我们做牛做马的家畜,它们对我们同样是有恩德的。
然后把数十亿的人类众生以及不知多少亿的动物众生对我们的恩德乘以无量劫,这恩德同样是大到不可思议。

所以,众生于我,究竟情深几许?我于众生,此刻感恩几何?

 楼主| 发表于 2019-12-30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永真 于 2019-12-30 15:47 编辑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6-6-10 11:57
永真主张“恩>仇”但那个推论逻辑不很成立。
我偏向认为逻辑推理上一切众生和我自己应该是“恩仇一样深 ...

以大乘佛法的逻辑推理,众生有恩无仇,因为所谓的仇也是一种殊胜的恩,唯有怨敌的伤害,才可以成就忍辱波罗蜜多。
  
真正的仇敌是我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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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7 20: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逻辑不合理,如果我们不对别人生慈悲,那我们凭什么要求别人对我们生慈悲心关爱心,每个人都是同样希求快乐厌离痛苦,当有人关爱我们时对我们好时我们会生起欢喜快乐,伤害我们时会感到痛苦,所以很显然嗔恨会带来痛苦,爱心会带来快乐,如入行论云:凡夫唯自利,牟尼唯利他,且观此二别。
发表于 2016-6-7 22: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龍騰四海 于 2016-6-7 22:19 编辑

我认为「我与众生,互为冤亲,恩仇并举」的想法本身并没错,而且这还是修习「平等捨」时的内容,要先去除对「亲中怨」的分别执着,才能进一步修习七因果教授。

所以,造成暗黑逻辑的错误起源,应是出在「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思路太粗糙,
这会导致「为何应该要报恩?因为他对我有恩。」成立的同时,也被迫要以此对应成立「为何应该要报仇?因为他对我有仇。」

那么,就必须另外安立一个「报恩」的理由,且无法以此对应成立「报仇」的理由。
而在这之前,必须先认识「念恩」的内容,念恩念的不究竟,报的恩也不究竟。

简言之,父母给我们的最大的恩便是:让我们有现在这个能学佛法的色身!
有人会说,会生出我的色身,那也是源于父母的无明。
没错,但正因如此,我现在才有能学法的色身。所以更应感恩父母,帮他们去除无明。

所以,思路稍微细致一点:应该要报恩,因为父母给我们这个能学佛法的色身!

有人会说,同理类推:应该要报仇,因为父母给我们这个能造黑业的色身!
但其实这说法并不对应,因为已经学佛而准备修习菩提心的我们,选择的目标是成佛,目标并不是造黑业。
所以有助于我们达成目标的父母,当然应该值得感谢。

小结:
「为何要报恩?报啥恩?报父母给我们能学佛的色身的恩,是间接帮助我们达到成佛目标的恩。」这逻辑成立。

「为何要报仇?报啥仇?报父母给我们能造黑业的色身的仇,帮助我们达到造黑业的目标的仇。」这逻辑不成立。
因为我们的目标并不是造黑业。
就算有人把目标设在造黑业,那他会感谢父母给他这个能造黑业的色身,就更不会报仇了。

发表于 2016-6-7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龍騰四海 发表于 2016-6-7 22:08
我认为「我与众生,互为冤亲,恩仇并举」的想法本身并没错,而且这还是修习「平等捨」时的内容,要先去除对 ...

如要报仇何须学习佛法,普通人大多是有仇报仇,能够有恩报恩都算世间上的好人了。
所谓报仇的思想恰恰是我们的烦恼产生的想法,是我们所要对治的。
发表于 2016-6-7 22: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arraboth 于 2016-6-7 22:54 编辑

其實直接認識念恩乃是作為生起悲心的方便就可以了。樓主企圖用邏輯解說反而自蹈陷阱。例如第一部分,以受恩機會遠多於受害解釋,這並不可靠。因為這完全是人道眾生的思維。人道眾生受害機會少,受恩機會多。惡道眾生的父母往往不照顧後代,但彼此打鬥爭咬甚多。惡道眾生的數目又遠多於人道,這樣算起來豈不是作仇的機會遠多於作親?
第二部份更錯誤。拿一個人有兩個父母所以有恩者數目多當說法,這是一胎化國度思維。只要你有兩個以上子女,這數目不就打平了?請問以我們可見的人道跟畜道,有超過兩個後代的有情數目多,還是一胎的數目多?

事實上,念恩教授中根本沒有要你去比較累世的恩仇次數,只要認識到任一有情都對我有過以人道母親為例的恩情,這樣就可以了,想太多反而自己扒著邏輯誤區不放,越解釋越不合理。
发表于 2016-6-7 2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uexin 于 2016-6-7 23:06 编辑

有时候人们表达的在潜意识里是相反的……
发表于 2016-6-7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有名无实 于 2016-6-7 23:37 编辑

或許,還可多一個角度 理解:
怨害是由煩惱繩索牽引業苦眾生完全不自在的情況下對我而作,誘因是我自己的業力.
恩德除了由業報引發福報,還可能是由於如長夜中閃電般難得一見一閃而過的慈悲心引發,對抗牽引業力而作,故此點水之恩,當湧泉相報.眾生沉溺在苦海之中,和我一樣如癡如醉如夢如狂,卻能發心施恩於我,實在不可思議.
发表于 2016-6-7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我问过,得到的答案是:
1. 众生既是父母,也是仇人,这点没错
2. 修学佛法的目的是为了改变现状,从轮回中脱离
3.如果视众生为仇人,不能改变现状,不能从轮回出离
4.反之,这是可以离苦得乐的途径
结论:念父母恩,抛弃仇恨。
发表于 2016-6-7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6-6-7 22:50
其實直接認識念恩乃是作為生起悲心的方便就可以了。樓主企圖用邏輯解說反而自蹈陷阱...想太多反而自己扒著邏輯誤區不放,越解釋越不合理
ipaq 发表于 2016-6-7 23:49
这个问题我问过,得到的答案是:
1. 众生既是父母,也是仇人,这点没错
2. 修学佛法的目的是为了改变现状,从轮回中脱离
3.如果视众生为仇人,不能改变现状,不能从轮回出离
4.反之,这是可以离苦得乐的途径
结论:念父母恩,抛弃仇恨。


这是我本来观点,认同这说法。1楼逻辑不合理,但懒得详细说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6-7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6-6-7 22:50
其實直接認識念恩乃是作為生起悲心的方便就可以了。樓主企圖用邏輯解說反而自蹈陷阱。例如第一部分,以受恩 ...
以受恩機會遠多於受害解釋,這並不可靠。因為這完全是人道眾生的思維。人道眾生受害機會少,受恩機會多。惡道眾生的父母往往不照顧後代,但彼此打鬥爭咬甚多。惡道眾生的數目又遠多於人道,這樣算起來豈不是作仇的機會遠多於作親?

我觉得,我们既然是人,是佛教徒,就不必用禽兽的心态来思考问题了,这是毫无意义的事情。堕落恶道,必然是伤害有情在先啊。就比如如果我是个杀人犯,我会觉得去仇视报复抓捕枪毙我的人是没有道理的事情。
拿一個人有兩個父母所以有恩者數目多當說法,這是一胎化國度思維。只要你有兩個以上子女,這數目不就打平了?

前面已经说过,有父母是必然性,当父母是或然性,这不能等而视之。
請問以我們可見的人道跟畜道,有超過兩個後代的有情數目多,還是一胎的數目多?

我还是愿意以一个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畜生的角度就算了,做不到。
发表于 2016-6-8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如我现在遇到的问题一样。因为“我”的嫉妒,介意等自私心理太强大,导致战争爆发。与母亲不能和谐相处。甚至出现扭曲心理。虽然道理都懂,但实际遇到问题还是很难做得到念母亲恩的。用她的话来说,我就是来报复她的。。
发表于 2016-6-8 01: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6-6-7 23:59
我觉得,我们既然是人,是佛教徒,就不必用禽兽的心态来思考问题了,这是毫无意义的事情。堕落恶道,必 ...

計算恩仇次數忘記算其他道投生,是思慮不周邏輯不好,跟用什麼角色談事情毫無關係。如同一個人若是缺乏考慮其他道投生的心智能力,跟你是否是人跟佛教徒毫無關係。
先造惡業才會投生畜道,所以遇到仇害不能算數,這種論調根本與知母念恩不分六道的道理相違,我只能說你的邏輯越搞越亂,越扯越錯。
但或許上善還是比較了解論壇特定人的情況,"懶得說"才是正辦。
发表于 2016-6-8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暇满没学对。
发表于 2016-6-10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6-6-7 23:51
这是我本来观点,认同这说法。1楼逻辑不合理,但懒得详细说了。

仅仅思维这几句话,似乎过于偏疏,因为,单单把这几句话联系起来看,会产生  为了成办出离轮回,不得不勉强自己竭力忽视所有仇恨+拼命做到只念父母恩  这样的结论。
发表于 2016-6-10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家人 发表于 2016-6-10 10:27
单单把这几句话联系起来看,会产生“为了成办出离轮回,不得不勉强自己竭力忽视所有仇恨+拼命做到只念父母恩”这样的结论。

永真主张“恩>仇”但那个推论逻辑不很成立。
我偏向认为逻辑推理上一切众生和我自己应该是“恩仇一样深”。
所以,我目前确实偏向“为了成办....不得不...只念父母恩”这结论,但感觉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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