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者 发表于 2015-8-19 16:32
一、法師所學的和所理解的唯識是如何與法師的相關表述不矛盾的呢?在法師還不明確有相關字句時?
二、 ...
關於離言自性有何难答,不难找到依据。 可以只把圓成實作為離言自性。《瑜伽師地論》確有“勝義離言自性”、“真如離言自性”等詞。
《瑜伽師地論》卷36〈4真實義品〉:「又諸菩薩由能深入法無我智。於一切法離言自性。如實知已達無少法及少品類可起分別。唯取其事唯取真如。不作是念。此是唯事是唯真如。但行於義。」(CBETA, T30, no. 1579, p. 487, b18-21) 《瑜伽師地論》卷36〈4真實義品〉:「不於實無起增益執。不於實有起損減執。不增不減不取不捨。如實了知如實真如離言自性。如是名為善取空者。」(CBETA, T30, no. 1579, p. 489, a8-11)
《瑜伽論記》卷9〈真實義品〉列出几种看法:「於一切法乃至平等平等者。西方有二釋。初釋云。真實性離言自性。分別性情所取法。是言說所說自性真實性所離也。假說自性者。依他性是假說自性法也。平等平等者。菩薩證能取空證二性時皆無能取所取。故言平等平等者也。第二難陀釋論云。依他真實皆離分別性故並是離言自性也。於分別性假說自性中說有能取所取。菩薩入法無我時於假說自性中能取所取皆遣。故云平等平等。無分別智所行境界即是真實依他皆是真如也。七真如中依他性亦名真如也。備云。即據真如勝義諦故離言自性。世俗諦故假說自性。此之二境等無差別。即是二種無分別智所行境界。三藏亦同此解。」(CBETA, T42, no. 1828, p. 502, c21-p. 503, a6)
也可以包含依圓二性。二性的差别,《瑜伽論記》卷12〈住品〉:「以第一義真如不可言說故。以依他性雖是離言自性猶可為名言所顯。今此真如實性是離言自性畢竟不為名言所顯。故言畢竟離言也。」(CBETA, T42, no. 1828, p. 574, b27-c1)
选取何种都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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