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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所謂“敏感護法”話題上,本論壇是否有特權會員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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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22: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龍騰四海 于 2015-11-6 22:35 编辑
俗人 发表于 2015-11-4 17:11
已经自动解禁了吧


(接续上文)

4.此外,请容许小弟再汇报一些想法,作进一步的交流。
想想,我们之所以要禁止「炒作」敏感护法的话题,究其原意,应该是要避免分裂对立而破坏和谐,对吧。
那么,什么样的发言才叫「炒作」、而应该被禁止呢,也就是说,要怎么理解处罚对象的界定范围呢。
以下列出三个可能选项。
(A).只要提到敏感护法,出现这几个字就一律处罚。
(B).第一个提到护法的要罚,后面的通通不罚。
(C).要看情节轻重,若属中立简介性质的不罚,但若企图制造分裂对立、煽动情绪的则要罚。

当然这里要再次强调,不论管理员是选择哪一项来判定处分,那完全是管理员的自由与权力,我完全接受与支持,没任何意见也不评论说要选A.B.C.哪个好,而以下只是对这三个可能的选项,分别对照「老伐」的作案情况:

假使有人选的是(A).只要提到敏感护法,出现这几个字就一律处罚。
这样的话,那么就在老伐用放大镜在本帖标示出来这几个字企图引人注目时,他也提到了护法,所以按此标准是否也应处分老伐呢。
若老伐辩驳说,他是在投诉帖里提的,享有特权、不适用上述,那请接着看(C).

假使有人选的是(B).第一个提到护法的要罚,后面的通通不罚。
这样的话,那么老伐在此帖是楼主,由他第一个提到护法, 所以按此标准是否也应处分老伐呢。
而且若只罚第一人,则跟随在第一个之后的其他人,就有机会刻意顺势炒作,会假借着告状再次增加护法的曝光率,企图制造对立、破坏和谐,这种歪风应不应被制止?应制止的话,是否也应处分老伐呢。
若老伐辩驳说,他是在投诉帖里提的,享有特权、不适用上述,那请接着看(C).

假使有人选的是(C).要看情节轻重,若属中立简介性质的不罚,但若企图制造分裂对立、煽动情绪的则要罚。
这里就要先考虑一下,怎样算是中立简介性质,怎样算是企图破坏和谐。

如果在简介詹杜固仁波切时,只是客观地说了一句「修敏感护法」,就要被延伸解读为有修跟没修两派的冲突,因而被贴上「炒作对立」的标签;
那么只是客观地说了一句仁波切在「台湾」出生,是否也要被延伸解读为两岸统一与分裂两派的冲突, 因而贴上「炒作对立」的标签呢;
以及只是客观地说了一句仁波切在「美国」长大,是否也要被延伸解读为中国与美国在军事上的冲突,因而被贴上「炒作对立」的标签呢;
难道您不觉得持上述立场乱贴标签的人,其性格似乎过于偏激呢。

如果有人认为这並不偏激,而是上述关键字本身就很敏感故不应该提,那这样可以同理类推地说,「宋仁波切」也属敏感字眼故不应提,特别是若提到詹杜固仁波切值遇「前世」宋仁波切这话题则更为敏感,因为知情人士都瞭解,虽然「前世」宋仁波切有修、故詹活佛跟着修,但「此世」宋仁波切早已承诺不修、而詹活佛却没跟进,所以若有人单单只提詹杜固仁波切和「前世」宋仁波切的关系,却不提和「此世」宋仁波切的关系,那这种文章的立场已很明显,他是直接在两派中,不断地推崇其中一派,并且不让另一派有发言的机会,因为只要谁一提到詹杜固仁波切其实并没遵从「此世」宋仁波切的做法,那老伐又会跳出来说这是在炒作对立。
但是,既然不允许分化两派,又岂能只容许不断提到「前世」宋仁波切,却不容许提到「此世」宋仁波切呢?所以,公平起见,您是否也应认为这些提到「前世」宋仁波切的文章都该禁止,以杜绝任何可能的乱源呢,否则如何来力求标准一致。
简言之,「修敏感护法」与「前世宋仁波切」,要嘛两个都被视为是敏感话题、两个同样是关键字都不准提;要嘛两个词本身并不敏感不用禁,要看是否有人借此蓄意炒作敏感话题才要禁,不可因噎废食地全面制止。我们得从这两个选项做出决断。

所以很明显地,如果第一个人只是单纯提到「在台湾出生、在美国长大」,而后来有人刻意告状说「这是在挑起两岸纷争以及中美冲突」,那么实际在炒作对立的,应该是后面那位吧。
同理,轻描淡写的一句「修敏感护法」原本并不耸动,但如果老伐蓄意挑拨说「这是在破坏和谐」,煽动人去特别关注两派分裂,那么实际在炒作对立的,应该是后面那位老伐吧。所以按此标准,是否应对实际炒作的老伐予以处分呢。

5.综上所述,不论从哪个角度出发,在理性地分析探讨后发现, 实际上至少老伐都跟我绑在一块,也就是说,要嘛我和老伐一起被禁言、或一起被警告、或一起都没被处分,于情、于理、于法,两人的处分大概差不了多少。更何况老伐其实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而现在,我已经受罚完毕,可老伐却侥幸地成了漏网之鱼。

所以想恳请管理员,是否愿意重视一下这个问题,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且再次强调,我并没说「一定要对老伐适当处分或严重警告才算公平啊、不然就是标准不一呀、老伐有特权哦」什么之类的,因为或许对此暂时「仅只先给他一个善意的提醒」也是个弹性选项,尤其我既不想为难管理员,也无意让老伐气得跳脚,我只是特别点出老伐那是个不当行为,道德呼吁希望他不要再故技重施成为惯犯。

总之不论最后管理員对老伐做出什么判决,那本来就是管理员的自由,我不会去评论處分該輕該重,因为我相信管理员会在深思熟虑后作出最理想的决定,如此才能拆穿老伐的惯用技俩、并杜绝这种歪风滋长,以增进论坛的和谐气氛、共创美好的未来。

谢谢您的阅读,假使小弟的见解有误谬之处,还请管理员海涵、不吝拨冗斧正。

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5-11-7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龍騰四海 发表于 2015-11-6 22:03
管理员您好,阿弥陀佛~

我是直到被禁言后,才发现老伐在这帖子里投诉抹黑我,所以我还没机会解释清楚 ...
说句经典喜剧台词,为的也是舒缓该帖的紧张气氛,博君一笑,又何来挑衅之意。难道一句喜剧台词也错了嗎?
这可是经典的小丑般的挑衅台词哦。我看当时已经有人把你比作方唐镜了。
发表于 2015-11-7 14: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龍騰四海 于 2015-11-7 14:40 编辑

回覆#17楼永真:

1.我都说了那是电影搞笑台词,一般人看到方唐镜搞笑被打、对穿肠搞笑吐血,都是感到有趣,还没听过有人因此生气的。

2.在此投诉帖#15楼里有清楚叙述,我当时引用这句话的动机与挑衅完全无关,你若没仔细阅读就随意回应,是不礼貌的表现。

3.我在佛子联谊论坛的该帖#62也表示,如果这句话造成任何人不良观感,我愿意向大家郑重道歉。且我在此帖的#15楼又道歉一次。

4.可能是因为这句话,我已被禁言处分,而我又自动多修两天禁言,也已跟大家道歉,并澄清我的原意,你还来这样鞭尸,有这个必要吗?

5.在佛子联谊论坛的该帖#62楼,我同样有解释说那句话只是想搞笑,你不选在那大众帖回应,却要选在此投诉帖回应,请问你是否想模糊我在此帖投诉文章的重点?

6.重申一次,我在此帖#15楼的投诉文章,用意不在洗刷我的罪嫌,重点主要在于投诉老伐,请尊重一下这个重点,不要再模糊焦点,谢谢。
发表于 2015-11-8 22: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龍騰四海 发表于 2015-11-7 14:38
回覆#17楼永真:

1.我都说了那是电影搞笑台词,一般人看到方唐镜搞笑被打、对穿肠搞笑吐血,都是感到有趣 ...

龙腾兄多虑勿恼。我只是在说,1,那是负面人物的台词。2,事实上给你带来了麻烦。
发表于 2015-11-9 01: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5-11-8 22:46
龙腾兄多虑勿恼。我只是在说,1,那是负面人物的台词。2,事实上给你带来了麻烦。

哈哈,周星驰电影的喜剧反派也是很讨喜的,他的台词照样在搞笑。

而引用这句话的确给我带来了麻烦,管理员大概没看过周星驰电影,所以对于老伐举报说是挑衅,我来不及解释就挂了。

但这些都不重要,我的重点不在说我没错,重点是说我跟老伐都错了,而且老伐是「一百步笑五十步」,错的情况比我严重。
发表于 2015-11-9 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5-11-7 10:17
这可是经典的小丑般的挑衅台词哦。我看当时已经有人把你比作方唐镜了。

我回應是說方唐鏡於電影台詞,對台詞搬用只是一笑,并沒有任何喜惡或想作任何投訴......  會否幻想多了!


PS:   吳啟華由流氓大亨反派,劉邦,警察,ICAC,出賣跛豪的朋友,未X生,變態殺手,楊乃武 (一笑),方唐鏡,廚師,張無忌 (一笑),程至美醫生,柳記......  角色廣和演技蠻好的。
发表于 2015-11-9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nightleo 于 2015-11-9 11:18 编辑
龍騰四海 发表于 2015-11-6 22:23
(接续上文)

4.此外,请容许小弟再汇报一些想法,作进一步的交流。

这一段精彩、到位。
实际上很多时候,
我们都会有很多预设,
往往不能自觉,
往往与情执纠缠在一起,
学佛很久也依然不能避免。
在格鲁论坛看到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令人感到遗憾。
但也生动地让我认识到修行的不易,
感到有必要经常对自己可能的潜在预设进行反思。


发表于 2015-11-9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师兄多多念诵《聖三聚經》。
发表于 2015-11-9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inter 于 2015-11-9 14:45 编辑


很到位,是啊…
所以管理員都隱身了
所以才要
願一切有情眾生住於平等無有愛嗔偏執
发表于 2015-11-9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平等

真的很難
发表于 2015-11-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了了 于 2015-11-9 16:00 编辑

如果樓上諸位對以下的所謂‘辯論’大為讚賞,那就無話可說了,哈哈

“如果有人认为这並不偏激,而是上述关键字本身就很敏感故不应该提,那这样可以同理类推地说,「宋仁波切」也属敏感字眼故不应提,特别是若提到詹杜固仁波切值遇「前世」宋仁波切这话题则更为敏感,因为知情人士都瞭解,虽然「前世」宋仁波切有修、故詹活佛跟着修,但「此世」宋仁波切早已承诺不修、而詹活佛却没跟进,所以若有人单单只提詹杜固仁波切和「前世」宋仁波切的关系,却不提和「此世」宋仁波切的关系,那这种文章的立场已很明显,他是直接在两派中,不断地推崇其中一派,并且不让另一派有发言的机会,因为只要谁一提到詹杜固仁波切其实并没遵从「此世」宋仁波切的做法,那老伐又会跳出来说这是在炒作对立。”

何謂根本上師? 根本上師的轉世也會自動地是你的當然根本上師?妙理啊!:)

PS:為什麼管理員不答話,思之就很容易了解,哈哈。


发表于 2015-11-9 16: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inter 于 2015-11-9 16:47 编辑

不是必然

但藏傳佛教師徒之間的微妙關係
顯然未懂

尋找根本上師

发表于 2015-11-9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Winter 发表于 2015-11-9 14:40
很到位,是啊…所以管理員都隱身了


???什麽意思?
发表于 2015-11-9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表達意見
发表于 2015-11-10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个题外话:
对于MGHF问题的,有人信奉,有人不信奉,这个基于各自不同的原因,但是这个问题客观存在。

——版子里,版主家长们觉得没啥问题,所以从团结角度,禁止谈这个问题,这是属于版主家长们的一种坚持。

但是,有些人觉得这个问题是一个big 问题,所以想要搞清楚,那么这些人,应该也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我觉得,从客观、公正的角度上说,版子里应该保障双方的权益,如:诋毁MGHH或相关师长,这个要受罚,但是仅仅提及某某师长修习此法等客观事实,应该是许可的,给予大众一些客观的信息,让大众各自判断。

我们不能以自己的“确信”去强加别人也要如此“确信”,我想这个求同存异的胸怀应该还是要有的,你有你的选择,我尊重你的选择,我依旧有我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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