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笨者之帚

关于封禁【青鬃狮子】ID一周的通知!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1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不可以去川菜馆点了川菜,然后从包里自己拿出一个汉堡吃?川菜馆的人会出来说,这里是川菜馆,不欢迎你带东西进来吃?会不会说你带这个进来就是搞破坏?会不会说,你如果要吃,就滚出去吃?

说你脑袋有毛病还真是有毛病。实际上,在这情况下,川菜馆是有权这么做的,而且,确实有这样做的啊!
还是那句话,首先得学做人啊!就以你例子说,什么是合理,什么是不合理,你无法分辨。你去川菜馆拿汉堡出来吃,别人绝对有权让你滚,可是他们没有让你滚,只是说你下次别这样了,然后没干什么,而且,还顾及你情面,没有在你朋友面前那么说,而是在你耳边说,这是懂做人,你还想怎样?给你面子你却坚持丢脸,非要坚持闹事,当然结果被人请走啊。川菜馆如是,麦当劳如是,天下去哪里都是这个道理啊。而,如果你觉得你知道一家川菜馆欢迎你自己带汉堡包吃的话,你可以一步去哪里啊,又没人逼你留这里。你自己不要脸,又要来,又要犯规,还要声讨。那么,我都不必跟你讲大道理,我就问一句,论坛不是你开的(其实我也不是开祖),你也没给钱,你也没出力过,你凭什么在这里对版主疯狗似的吼?你没这资格嘛!



发表于 2012-12-11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喜饶热丹 发表于 2012-12-11 23:37
我看到了,那么您就是承认差别对待了?
好像高官,什么二代犯了法,没抓,可是老百姓犯了法抓了,群众说不公平,然后被封嘴,这个论坛也是这样是吧
只要您承认,那我还真没话说


敬酒的版本:
  • 论坛尽量努力公正。哪怕青狮那贴也没删,还有最近的还有JJ那个萨迦贴,只是提醒了而已,然后他和论坛法宝编辑吵得很厉害,也没删除,也没处罚啊。
  • 以前也很多别人贴过类似的,绝大多数都没删啊,都还在,可以自己看自己搜索。
  • 是不是每次完全一样待遇?这很难说是,譬如老笨通常比我有礼貌,他会私下警告,我一向直接公开警告,俗人呢很飘忽我也搞不懂他,鸿泥会发脾气,这些论坛老人都知道。在处理力度方面,也不见得很统一,有些斑竹习惯封3天,有的7天。这里所有版主都得上班,不是一个专业机构,但求大家处理的方向一致,至于手段有时不同,也无法很统一,要统一大概也不实在,难道都抓一起培训吗?
  • 如果别人也犯规,你也犯规,你被抓到,就没啥可说的了,不能说为何你们不抓别人。这是傻话。

敬酒不喜欢喝的难听版本,但你可以自己看,难听不难听都好,是不是有道理:
  • 论坛不是你开的,是我(在内)出钱开的,也是我努力在维护,我为何要向你交代我有多么公道?你有什么资格要求我交代?
  • 你这么不喜欢,为何不走?为何赖着不走?你要不要脸?
发表于 2012-12-11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喜饶热丹 于 2012-12-11 23:49 编辑
葉小釵 发表于 2012-12-11 22:58
說實在的我不願再討論此問題,但是北方師兄的言論太激進了
所有人都得聽一個人的,政治、宗教混在一起,才 ...


难道你不明白?尊者自己说,求求你们(这语气是我加的),别供某护法,他会危及我生命。那些人说,不一定要听你的吧。听你的就是藏人最大的危机。你是观音,可是某护法是文殊,比你厉害。我们要抛弃你。斗不过你我们就不听你的,悄悄的供着,你最好早点死。或者是,尊者你是脑子有问题,供个护法就危机你生命了?

他们不会说,好吧尊者你这么说,我们可以不供,我们认为护法是智慧护法,不供应该也没事,我们爱戴您,既然您这么说,我们就不供了。会吗?哪怕冒着危及尊者的生命的危险也是照供的。因为现在时代变了,不是在西藏,现在尊者的话可以不听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1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喜饶热丹 发表于 2012-12-11 23:42
我的比喻是破上面那个比喻的。明白?
如果我的比喻不成立,那么上面那个比喻就有问题了。上面说的川菜馆 ...

呵呵,不必什么比喻,其实上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论坛是我们建立的,所以我们有权制定规则,我们制定的规则就是这样,您愿意遵守,就欢迎光临,不愿意遵守,就请移驾,即想来,又不想遵守规则,还认为规则不合理,这个我们不同意,认为你这么做是不讲道理的,这样说很清楚了吧。
发表于 2012-12-11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2-12-11 23:44
说你脑袋有毛病还真是有毛病。实际上,在这情况下,川菜馆是有权这么做的,而且,确实有这样做的 ...

现实中此理不成,所以比喻不成立。
我去了川菜馆也点川菜了,我只是要那个汉堡来吃,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实有并且时有发生。所以说您的比喻不对,没破了我上面的论。
这不代表你的观点不对,只是你的比喻不对,还是重新想一个吧,既然要论理,那么就该如理。
发表于 2012-12-11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北方將領 于 2012-12-12 00:07 编辑

回33#

前題是相信尊者每一句話都對,如果不相信呢,根本不認為尊者壽命與信仰護法有什麼關聯,為什麼信護法就是想要尊者死。

如果不愛戴尊者、不是尊者每一句話都相信,算不算藏傳佛教信徒?如果不算,請說明理由。
发表于 2012-12-11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果自己没有学习过,就不要说别人脑袋有毛病,不如去请教一下懂因明的再来论。
发表于 2012-12-11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开骂很不好吧。我的脑子没病,很清晰的思路。当然,你们可以说我是混蛋,然后开骂。但是我相信佛弟子论理就是论理,不会这样没有修养。你们可以论理,然后你们赢了,然后你们封我,但是请不要指着人骂。
发表于 2012-12-11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晚到这里,我要休息。明天在这个时间以前,我会上来回复。希望上来的时候还能发言。各位晚安,祝各位昼夜六时恒吉祥。
发表于 2012-12-11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喜饶热丹 发表于 2012-12-11 23:54
现实中此理不成,所以比喻不成立。
我去了川菜馆也点川菜了,我只是要那个汉堡来吃,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实有并且时有发生。所以说您的比喻不对,没破了我上面的论。
这不代表你的观点不对,只是你的比喻不对,还是重新想一个吧,既然要论理,那么就该如理。

你要说现实就和你说现实:
1,你觉得有别的川菜馆可以这样的,你去啊!为何赖这里不走?你要脸不?
2,现实中,我的菜馆我说了算。不是吗?我的菜馆,我不欢迎你吃汉堡,还得向你解释?你到底出来混过不?
我其实不喜欢这样说话,可是,有理你不讲理,只能说,活该啊。我就用这个压你了怎么着?我的菜馆,是我说了算还是你说了算?

你要求我说理,可是,首先不说理的是你啊。我出的钱,我努力维护的,我订了规矩,说明喜欢就来不喜欢别来来就必须守规矩,你啥都没干还来指着我鼻子骂我干的不好?这是讲理吗?



说明一下:
以上的“我”,不是我,是泛指论坛板主,实际上我没出过一分钱,好像是老笨还是红泥自己每年掏腰包的。我,其实算是受益者之一。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1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喜饶热丹 发表于 2012-12-11 23:37
我看到了,那么您就是承认差别对待了?
好像高官,什么二代犯了法,没抓,可是老百姓犯了法抓了,群众说 ...


呵呵,你没看懂我的比喻,我的比喻是说,法律是没有差别对待的,但是犯了法的人未必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例如罪行隐蔽、警察没抓到等等因素,所以,可能有的人犯了法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这不构成你犯了法就可以不被抓的理由。你可以指责版务组做的不公道,但版务组在可能的范围内已经尽量公道,而且没义务把每个处理的短消息、每个提示、每个私下的交流都汇报给你听,而且这种提示一般带有隐私性质,也没必要非得公之于众。你现在能做的就是为自己的问题辩护,而不是攀扯其他人,这样做是无效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2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喜饶热丹 发表于 2012-12-11 23:46
难道你不明白?尊者自己说,求求你们(这语气是我加的),别供某护法,他会危及我生命。那些人说,不一 ...

前面已经说过,我认为把敏感护法的问题扯进来是无聊的,而且丝毫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供敏感护法派不去学其他教派,但是,不去学其他教派,不等于即是供了敏感护法!
这就是你逻辑上存在的问题。
你认为,不学其他教派的法,不宣扬其他教派的法义,那就一定是供敏感护法派。
这是不成立的,你的推理逻辑上就有毛病!
发表于 2012-12-12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泽荣 于 2012-12-12 00:17 编辑
喜饶热丹 发表于 2012-12-11 23:54
现实中此理不成,所以比喻不成立。
我去了川菜馆也点川菜了,我只是要那个汉堡来吃,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实 ...

要比喻那就比喻比喻:你去川菜馆点菜,然后拿汉堡吃,你认为不违规——你想用这个比喻去为自己辩解,但你别忘了,你在别人社区按自己喜好去发帖跟你自己在川菜馆吃汉堡可不是一会事~

先退一步来说,即使“在川菜馆自己带汉堡自己吃”这个假设是对的,也不能证明你的观点——因为汉堡是你自己一个人吃的,影响范围有限,但在论坛发帖的估计没几个脑残到会说“我在论坛发帖纯粹是给自己看的,你们不要看,不要回复我的贴,不然我就放狗咬你”~所以,你这个比喻不能用来证明你的假设的合理性~

另外,你所鼓吹的做法,完全可以类似跑到麦当劳点汉堡,然后自己拿出肯德基的嫩牛五方在狼吞虎咽,事后还自顾自地派发蒸功夫和面点王的优惠劵~~~你说,你这个干的话,麦当劳的员工该不该上前干涉?

所以,这些事情这个完全不用祭出因明学这个法宝来高射炮打蚊子~
发表于 2012-12-12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泽荣 发表于 2012-12-12 00:11
你所鼓吹的做法,完全可以类似跑到麦当劳点汉堡,然后自己拿出肯德基的嫩牛五方在狼吞虎咽,然后还自顾自地派发蒸功夫和面点王的优惠劵,你说,你这个干的话,麦当劳的员工该不该上前干涉?

而且,这里没有人禁止了青狮那贴,它到现在都还在!现在看不到内容,是因为他被禁止发言。到解禁期后,又能看到了。这里,等于是没有禁止你吃嫩牛五方,只是告诉你这里不能这样,下次别了,然后,还照顾你面子,没有在你朋友面前说,是偷偷在你耳边说的(老笨最初只是短信警告青狮,没有公开警告),这很够意思了吧?!我不知道还能怎样。
发表于 2012-12-12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泽荣 发表于 2012-12-12 00:11
你所鼓吹的做法,完全可以类似跑到麦当劳点汉堡,然后自己拿出肯德基的嫩牛五方在狼吞虎咽,事后还自顾自地派发蒸功夫和面点王的优惠劵~~~你说,你这个干的话,麦当劳的员工该不该上前干涉?


呃...我们离题一下,因为我有点迷惑.....您这修正版比喻,只是用麦当劳取代了我的川菜馆,属于换汤不换药而已嘛,不是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4-25 02:25 , Processed in 0.036845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