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2216|回复: 33

投诉慈悲净明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4 22: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炫飞侠 于 2012-1-5 16:39 编辑

要辩论要立宗,但他却用下流手法,将佛语,世间俗语,儒家,等等,拌在一起,搞成东北乱炖,是对佛法极大不尊重!或躲在大德的言论后面,利用大德使我们这些初学不小心就犯身囗重业,用心恶毒,居心不良,而且还大幅粘贴,浪费占用宝贵资源。

要表达想法请用自己的脑子嘴巴,如果只会鹦鹉学舌,请到无人区喃喃自语,如果贪心取法,消化不良,请去买点马叮呤帮忙

同时,由于转贴文章量多,而又是好几个观点拼凑,导致很多同修一片混乱,不知其要,与其交流,又多观点变化,移形换位,不利于公平讨论的原则,并且,对其在论坛中所表示的自相矛盾,闪烁其词,用词凶猛,使纯正论坛文化的一股浊流,破坏当前文化大交流的良好氛围与和谐气氛,实在是害坛之马,人人得而侏之
发表于 2012-1-5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来说,我绝对认为他不是辩论的那块材料,标题误导就不必说了,内文的论点不见得是符合佛教的,而且最糟糕的是改变立场,本来引文明显是包含了一个傻立场,一旦站不住脚就移形换位、不承认了,其实只要前后顺读,错漏自现。然而我(同时作为管理员身份)觉得,我们也必须讲道理,论坛是在尽一切可能范围内进行法治,它的目前行为并不违背版规,那么就完全合法,和“人人得而侏之”完全不沾边。
又回到个人身份说话,其实,我觉得,这并不“破坏当前文化大交流的良好氛围与和谐气氛”。作为一个交流论坛,这是我们学习看破错误观点、似是而非论点,学会看依据,学习看破不让人带你“游花园”尝试混乱视线瞒天过海的所谓辩证的大好机会。这对我们自己的思考能力的进步、视野、免疫力的提升,都有很大帮助。
发表于 2012-1-5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对我们自己的思考能力的进步、视野、免疫力的提升,都有很大帮助。”
顶!
发表于 2012-1-5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決定說:
立宗不外乎教證與理證。
佛說有了不了義,故不唯以教作依據,還應輔以理證。
要引教證也不能片面支解、斷章取義,要參看前後文及同系經典。
发表于 2012-1-5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好像不太按规矩来。
发表于 2012-1-5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fsgreen 发表于 2012-1-5 12:35
他好像不太按规矩来。

说我不大按照规矩来,请举出实际的例子。否则我投诉你诽谤。论坛不是你家的,也不我家的。大家按照规则办事,不能由着你乱说。
给你一天的时间举出真实的例子。否则阳历2012年1月6日中午1点钟就投诉你。
发表于 2012-1-5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慈悲净明德 发表于 2012-1-5 12:53
说我不大按照规矩来,请举出实际的例子。否则我投诉你诽谤。论坛不是你家的,也不我家的。大家按照规则办 ...

自己看看楼主的话,论坛既不是你家,也不是我家的,你没有必要威胁我。
 楼主| 发表于 2012-1-5 13: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炫飞侠 于 2012-1-5 13:16 编辑
fsgreen 发表于 2012-1-5 12:35
他好像不太按规矩来。


什么什么,他对女同修不规矩么,调戏?骚扰?疯言疯语?我考,我以为他只欺负我们这些老实人!这个老色x,人人得而猪之!

不过要有证据,短信啊什么的贴出来比较好,老大说了,我们要以德服人!

可惜,俺地洪七公传承的打狗棒法,这个小英雄无用武之地
发表于 2012-1-5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慈悲净明德 发表于 2012-1-5 12:53
说我不大按照规矩来,请举出实际的例子。否则我投诉你诽谤...给你一天的时间举出真实的例子。否则阳历2012年1月6日中午1点钟就投诉你 ...




噢,明顯不只是FSGREEN、飛俠等認爲如此。
我不認爲實際情況到了飛俠說的“下流手法...利用大德使我们这些初学不小心就犯身囗重业,用心恶毒,居心不良...破坏当前文化大交流的良好氛围与和谐气氛...害坛之马,人人得而侏之”程度。然而,我也認爲您不懂或假裝不懂佛教辯論甚至只是世俗講道理的规矩。所以,如果您不滿,歡迎投訴我誹謗,千萬別客氣。現在是阳历2012年1月5日下午1點半,我得上飛機,回家后我等看喔!


发表于 2012-1-5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炫飞侠 发表于 2012-1-5 13:16
什么什么,他对女同修不规矩么,调戏?骚扰?疯言疯语?我考,我以为他只欺负我们这些老实人!这个老色 ...


FSGREEN似乎沒那麽說過,似乎也沒什麽跡象。所以,您這段確實屬於誹謗類了,請自重,警告第一次。
佛教論壇裏,講道理即可,沒必要說您上述這類的話。
发表于 2012-1-5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慈悲净明德 发表于 2012-1-5 12:53
否则我投诉你诽谤。论坛不是你家的。。。否则阳历2012年1月6日中午1点钟就投诉你 ...

我想,FSGREEN一定被您威脅的怕的發抖了吧,呵呵。是不是啊FSGREEN兄?
 楼主| 发表于 2012-1-5 14: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样,fsgreen师兄说不规矩什么的,我就联想到那方面了。是我不好,人老心不老,不惜福,如果我少吃一点,也许就不会这么冲动了!一离廷寿法就会犯错误!

在此郑重向净q德师兄道歉,还是师兄说的对啊!
发表于 2012-1-5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鼎湖上素 于 2012-1-5 14:58 编辑
慈悲净明德 发表于 2012-1-5 12:53
说我不大按照规矩来,请举出实际的例子。否则我投诉你诽谤。论坛不是你家的,也不我家的。大家按照规则办 ...


我深深觉得你对论坛同学的讨论回复没有礼貌。
欢迎投诉。

发表于 2012-1-5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呀,我说了“不按照规矩来”,指按照佛教辩论的规矩。不成想,被投诉诽谤。
发表于 2012-1-5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炫飞侠 发表于 2012-1-5 14:07
是这样,fsgreen师兄说不规矩什么的,我就联想到那方面了。是我不好,人老心不老,不惜福,如果我少吃一点, ...

这位,我该怎么称呼您呢?不知道您的性别。我觉得我们应该尊重他(净q),您说呢?因为我们也不知道他的性别(我暂且称呼“他”),哪种事情不能随便说的。况且我也没有那个意思。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3-29 03:39 , Processed in 0.035581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