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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尼玛珠加

举报某管理员恶口,请总版主明示:此人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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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蒋雍曲措 于 2011-8-12 19:29 发表
上善兄,说实话,看了这么久,我不知道他到底想救谁……你看啊,杀人的不救、天朝不救、美国日本越南俄罗斯不救。
我想,他只能救火星人了。


混混就是混混,果然不够学问。没事!看!我女儿已经计算出来了。

条件:
非天朝政府属下
非日本、美国、越南、俄罗斯国家的
非别的国家的
杀昆虫的可以救,杀人的不救

结论:
  • 台湾没杀过人的都可以救!
  • 港澳地区属于一国两制,可能也可以救!
  • 外星范围由于资料不足,不详。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1-8-12 19:26 发表
尼玛的原则却是:
天朝政府不救(他的原话:“献血可以...前提...不是献给天朝的政府”)
可是,日本、美国、越南、俄罗斯的也不救(他的原话:“先去看看...美国人怎样的坑害天朝政府”)
还有,别的国家也不必去救(他的原话:“人家本国就有医生,需要你来救吗?”)
杀昆虫的可以救,杀人的不救(他的原话:“杀人和杀非人的罪业不同的,不要混淆在一起”)
太神奇了!!!

你是否除了会篡改别人的话之外没别的本事了。
我说过不捐给天朝政府,但没说不给天朝的老百姓。只是途径现在尚无罢了。
日本、美国、越南、俄罗斯——这四个国家,不用我去救,有的是人想去救呢,哈哈。我就不多说说了。
自己去看佛经,杀人和杀非人的罪业是否一样。
发表于 2011-8-12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尼玛珠加 于 2011-8-12 19:32 发表

你可说你很懒,不干家务活。请问你洗澡吗?
按照你的理论,那可是杀佛的罪业啊。
洗一次澡,就等以杀无数的佛,好厉害的理论啊。
对了,您的大恩上师洗澡吗?可别给我说他从来不洗澡。那个味道,可不是一般人能 ...

1我没守杀戒,我没说我从不杀生,所以我自动把我自己归类为按照您的理论不该救那一类,所以我就为我自己争取一下被救的权益,就是这样。
2条件a佛不伤害任何众生条件b世尊当年想必是洗过澡的——结论c 洗澡想必是不伤害众生的,除非您认为佛是会伤害众生的。
3本混混视大恩上师为佛,佛做什么,本混混本着不怀疑不鄙视不随便效仿的三不原则——因为本混混无法了知上师的密意

当然,如果您是个具德成就者,而说了上面那些有密意的话,另当别论
发表于 2011-8-12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1-8-12 19:35 发表


混混就是混混,果然不够学问。没事!看!我女儿已经计算出来了。

条件:
非天朝政府属下
非日本、美国、越南、俄罗斯国家的
非别的国家的
杀昆虫的可以救,杀人的不救

结论:
  • 台湾没杀过人的都可以 ...


  • 至少,外星是有可能包括在内的吧?
    发表于 2011-8-12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尼玛珠加 于 2011-8-12 19:22 发表

    我很悲哀的告诉你,您千万别晒被子,因为里面有很多的螨虫。螨虫非是病毒细菌,所以无论怎么说,它们都是众生之一。您晒一次被子,它们就要死无数只,您的罪业太大了,阿弥陀佛。
    对了,也请不要打扫地面,洗衣服 ...


    你说这些话,证明你也不是一个“因噎废食”的人,那么,请不要在“愤青心态”的驱使下,说出不利于众生的话来。

    我们正常的晒被子,的确无法避免杀生,但是,这个杀生不是我们故意的,我们只是正常的做“每日卫生”而已,不要想太多,我们没有那么多能力,将事事都做得100%圆满的。

    所以,我们献的血,诚如你所说,很有可能被利益集团拿走,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啊!“被利益集团”拿走只是“有可能”啊!而肯定的事实是,病人等着我们救呢?怎能因噎废食?

    我们每天早上会发誓“众生无边誓愿度……”,那么,在每日的行动中,就不要背道而驰了。因此,你对东条英机也要救。因为你是格鲁派的弟子(你常上这个论坛,所以,我姑且将你认为是我派弟子),那么,请按你的誓言和师父的要求做——“救众生”——而不要理会他们是否“值”。

    如果你不信仰佛教,那么,你的观点可以理解;如果你误解了佛教徒的行为准则和要求,那么,我们愿意帮助你。但是,你执迷不悟、一意孤行的错下去,我就不认可了。我因为每天会念诵“一切有情具足安乐及安乐因岂不善哉,愿其具足,我令具足,惟愿上师本尊加持能如是行。……”所以,我希望你能够通过这些语言交流,记忆起你每天早上的誓言,从而依誓言行事。
    发表于 2011-8-12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尼玛珠加 于 2011-8-12 19:36 发表

    你是否除了会篡改别人的话之外没别的本事了。
    我说过不捐给天朝政府,但没说不给天朝的老百姓。只是途径现在尚无罢了。
    日本、美国、越南、俄罗斯——这四个国家,不用我去救,有的是人想去救呢,哈哈。我就不多 ...

    窃以为,非人和除了人以外的众生是有很大区别的。
    在我对非人的总相中,非人是~~那个那个~~那类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蒋雍曲措 于 2011-8-12 19:34 发表
    连佛都不能改变人家的因果,您太高看我了。

    这就是你的本事,连最基本的概念都没搞清,连你的大恩上师是否洗过澡都不知道,你的水平真的高啊。你还真有自知之明,自称小混混,是脑子混吧?

    因果不昧,万法因缘生。纵然经过千百万亿万劫,所种因不灭。但果则会因为所遇缘不同而发生改变。有以下一个简单的“数学题”可测算果报:
    根据“因+缘=果”的公式,可推断:
    1、善因+善缘=善果,
    2、恶因+恶缘=恶果,
    由此还可推断的是:
    3、善因+恶缘=损福或恶果,
    4、恶因+善缘=趋吉避凶
    由以上公式与推断的第二条、第三条,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只要有恶缘在,人必然会遇恶果。再根据“纵然经过千百万亿万劫,所种因不灭”的原理,不论往昔或此前,我们种过善因还是恶因,都把作为一个未知数X来看待,而我们想得善果或趋吉避凶的唯一办法就是:从现在开始,从当下开始,断恶行善,即“诸恶莫做,众善奉行”,只要是善事,不论大善、小善,我都一定要去做,只要是恶事,不论大恶、小恶我都不做。
    无论我们往昔的造化(即往昔种过多少善因,结过多少善缘)如何,要想在今生就能得到幸福美满人生,就必须弃恶从善,让自己的日常生活佛法化,每个当下每个当下都在种善因,结善缘,依靠自力和佛菩萨的加持力,推动往昔、今生、当下的善因尽快遇善缘而成熟,结善果,让往昔的恶因尽量不遇恶缘,恶果推后成熟,从而改变因果成熟规律,而达到改变今生命运的目标。
    摘自:http://www.hxfjw.com/group/viewthread.php?id=7&tid=177
    发表于 2011-8-12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尼玛珠加 于 2011-8-12 19:36 发表
    自己去看佛经,杀人和杀非人的罪业是否一样?


    噢,还以为您准备不承认自己是佛教徒呢。
    既然您承认佛经,那么,请问佛经哪里有说:
    日本、美国、越南、俄罗斯我们不救?
    坑害天朝政府的我们不救?
    去大使馆抗议的我们不救?
    反华的我们不救?
    由于杀人和杀非人的罪业不一样,所以后者该救但前者不救?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洛桑丹尊 于 2011-8-12 19:40 发表
    你说这些话,证明你也不是一个“因噎废食”的人,那么,请不要在“愤青心态”的驱使下,说出不利于众生的话来。
    我们正常的晒被子,的确无法避免杀生,但是,这个杀生不是我们故意的,我们只是正常的做“每日 ...

    想出来帮腔先看明白了再说话,否则只能让我鄙视。
    原帖由 蒋雍曲措 于 2011-8-12 19:09 发表
    1 我只知道,我的大恩上师告诉我,密宗之观点,任何众生平等,所以我等大恩上师的弟子故意杀害一只蚊子的罪业和杀佛是一样的。本混混作为大恩上师的虽然不成器但也是弟子,自然依教奉行。
    发表于 2011-8-12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之,赶紧把我、上善兄和楼主兄都拖小黑屋吧,让论坛清静清静。
    另外,麻烦让楼主兄用小单间就好。
    最后,感叹,尼玛真是尼玛的尼玛啊!!!(请不要自动谐音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1-8-12 19:44 发表
    噢,还以为您准备不承认自己是佛教徒呢。
    既然您承认佛经,那么,请问佛经哪里有说:
    日本、美国、越南、俄罗斯我们不救?
    坑害天朝政府的我们不救?
    去大使馆抗议的我们不救?
    反华的我们不救?
    由于杀人 ...

    你可以救,说明你有爱心。我现世不去救,因为我没你爱心大。
    发表于 2011-8-12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尼玛珠加 于 2011-8-12 19:36 发表
    日本、美国、越南、俄罗斯——这四个国家,不用我去救,有的是人想去救呢,哈哈。我就不多说了。
    ...


    不对呀!您又改变口风尝试蒙蔽过关了。您本来可不是说“不用我去救”的啊!您本来是说您“不救”的啊!自己看看您原文:

    原帖由 尼玛珠加 于 2011-8-12 17:36 发表
    献血可以,但要有前提:...不是献给日本、美国、越南、俄罗斯等欺负中国超级狠的国家。


    还有话说不?
    如果怕输,就别辩论。要辩论,就只好从头撑到底。您论点老变来变去,被发现、捅穿了不是更丢脸吗?
    发表于 2011-8-12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尼玛珠加 于 2011-8-12 19:43 发表

    这就是你的本事,连最基本的概念都没搞清,连你的大恩上师是否洗过澡都不知道,你的水平真的高啊。你还真有自知之明,自称小混混,是脑子混吧?

    因果不昧,万法因缘生。纵然经过千百万亿万劫,所种因不灭。但果 ...


    楼主,您不淡定了,您恶口了。
    您已经造下了让很多人不献血于是有人会因此没血用的恶业,居然,还说大恶小恶都不造?
    未证言证,大妄语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蒋雍曲措 于 2011-8-12 19:46 发表
    总之,赶紧把我、上善兄和楼主兄都拖小黑屋吧,让论坛清静清静。
    另外,麻烦让楼主兄用小单间就好。
    最后,感叹,尼玛真是尼玛的尼玛啊!!!(请不要自动谐音谢谢。)

    你先抓紧去医院医治下鼻子吧,连你的大恩上师是否洗过澡都不知道,这鼻子的能力,也不是一般般啊。(姑且不说有无看见了)
    发表于 2011-8-12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尼玛珠加 于 2011-8-12 19:46 发表

    想出来帮腔先看明白了再说话,否则只能让我鄙视。

    再贴多少次都一样的,那就是我上师说的,本混不觉得有问题。众生平等是佛说的。
    佛于大乘小乘密乘都宣说过适应各自根器的法,不要把密乘的跟小乘混在一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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