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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这个网名的使用者进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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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bbs.gelupa.org/viewthread.php?tid=24860&extra=page%3D1&page=3

以上地址的44楼的人,在交流中通过透露网友真名的方法伤害网友,恳请并建议管理员对其进行警告。

我看了一下版规,发现:在论坛交流中点网友的真名并没有违反版规,所以,我们也无法对他怎么样,可是,他就能因此而故意触犯道德底线吗?

希望管理员考虑我的建议,以警告那些伤人者——我们是有秩序的论坛,动机不良的人应该有所收敛;

并且也能安慰那些被伤害的网友——我们时时刻刻都在关注、关心他们,他们为论坛作了贡献,我们应该时时刻刻保护他们;

同时,也让其他网友看到,歪风邪气在论坛难以立足——因为论坛的群众监督机制很健全。

以前,有位叫瘦马的人就爱装天真、装嫩地点网友的真名,现在,又冒出来一个。莫非这是瘦马的马甲?
发表于 2011-7-18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警告,如有再犯欢迎举报,下次封ID。
 楼主| 发表于 2011-7-18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关注和关心。
发表于 2011-7-18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lz既然说“我看了一下版规,发现:在论坛交流中点网友的真名并没有违反版规,所以,我们也无法对他怎么样”

那是不是版规方面要改一下?

不过对于大家都不认识的人,有人点出一个名字来,怎么知道是不是真名呢?
发表于 2011-7-19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类似的做人基本要求,在论坛交流的基本素质,建议不需警告,直接封。
发表于 2011-7-19 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洛桑丹尊 于 2011-7-18 22:02 发表
http://bbs.gelupa.org/viewthread ... page%3D1&page=3

以上地址的44楼的人,在交流中通过透露网友真名的方法伤害网友,恳请并建议管理员对其进行警告。

我看了一下版规,发现:在论坛交流中 ...

Over! Over! 請管理員注意,上述貼子中46樓也必須處理一下!居士的名字還在!
发表于 2011-7-19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贴 28 楼也恳请管理员处理一下,请把第三段删除,谢谢!
忏悔!!!
发表于 2012-6-18 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人见不得人吗
发表于 2012-6-18 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心不乱 发表于 2012-6-18 03:29
真人见不得人吗

真人有义务见人吗?
发表于 2012-6-18 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你好,我这有专治失睡的密咒,你要是喜欢的话,我上传给你,
上善如水 工作不要太幸苦了
发表于 2012-6-18 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没失睡的问题
2,我不是在工作,我在上网
发表于 2012-6-18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治失眠的密咒??老大好福气啊 我失眠好多天了,都没人在乎,羡慕嫉妒恨啊!
发表于 2012-6-18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心不乱 发表于 2012-6-18 03:29
真人见不得人吗

麻烦您先自我展示下真面目
发表于 2012-6-18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桑嘉措 发表于 2012-6-18 13:22
专治失眠的密咒??老大好福气啊 我失眠好多天了,都没人在乎,羡慕嫉妒恨啊!

同怜,从2月8号失眠到现在
发表于 2012-6-18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2-6-18 04:05
真人有义务见人吗?

估计是约你视频......
这半年的烂桃花和鸿泥的口舌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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