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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论学习问答360则:应如何理解二谛数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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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 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三0八则】

  问:应如何理解二谛数数决定?

  答:依分别事所知境,而说二谛之数决定,不能更有第三聚。即不能说除二谛外,别有所知境。如色心二法,即摄所知境不尽。以尚别有第三聚法(无为法)也。前所说为自续派义。以下乃应成派义。如菩提道次第中说:“若法决断为虚妄欺诳,则必遮其为不欺诳,故欺不欺诳,是互遣之相违。此复遍于一切所知,互遣而转,故亦更无第三类法。是故当知于所知中二谛决定。”何谓欺诳,谓于法通达之心,见其现相,与其法性不符,即是欺诳,即是世俗。凡是世俗皆是颠倒。此应成派义。通达诸法之心,所见现相,合于法性者,即非欺诳,即是胜义。如于瓶知其为非欺诳,此心一成,则于欺诳即行遣除。即于一法,心中生起欺诳之成理,同时即生起非欺之遮理。此名互遣之相违。如柱与瓶,则非互遣之相违。因若以遮理,谓其非瓶,而不能即以成理,谓其是柱。以非瓶之物,如土石等其数甚多,不能决定其为柱故。如昼与夜,虽是相违,然非互遣之相违。以言非昼,非即是夜,如人及木石,皆非昼故。即以时论,年月非昼,亦非即夜。故此所云互遣相违者,乃欺与非欺二者,遍于所知。”非谓所知,遍于欺与非欺也。如虚空之遍于大地,且互遣而转。谓欺遍于离不欺之一切,而不欺遍于离欺之一切。一切所知诸法,不外第一种是欺,决定其不是“不欺法”。及第二种是不欺,决定其不是“欺法”。更无第三类非欺非不欺法。故欺与不欺遍于一切所知也。以上依理,以下依教:引父子相见经说:“如来证知世俗、胜义,所知亦唯世俗胜义二谛。”宗喀巴大师释说:“此说一切所知唯是二谛。见真实会亦说:所谓世俗及胜义,离此更无第三法。此中明说二谛决定也。若善知二谛差别,则于佛语不致愚迷,设若未知,即不能解圣教真实。”佛为能证知者,世俗、胜义,为所证知者。其所知境尽于世俗、胜义二谛,更无其馀。或疑曰:不只二谛,以佛曾说四谛故。答:四圣谛,即二谛所摄之法,故不相违。如苦、集、道三,皆世俗谛摄,唯一灭谛,胜义谛摄。又问:既二谛摄,佛又何须说四圣谛耶?答:为令众生知取舍之门,而开演四圣谛相。生死流转之苦,由惑业之集而来,灭苦由修道而来,令众生知舍前取后。又为令于根本见,善抉择故,而说二谛。于抉择根本见时,如不能差别二谛,则不能抉择。能闻二谛差别,纵未善为了达,亦属贤善因缘。若善了达,则于佛语,不致愚迷。

发表于 2020-9-5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的观点就一句话,佛于俗谛不能遍知。仅从佛之十力观察,若于俗谛不能遍知,则佛不具十力。那么谁具十力,若没有,说十力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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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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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礼敬郭和卿居士

根据文义,我的理解貌似有些不同,供参考:

1、二谛非所知境,而是对同一所知境(一切万法)的两种不同的见;
2、因此,不能说“所知境尽于世俗、胜义二谛”,而只能说透由世俗、胜义二种不同的见,来观察所知境(一切万法);
3、只有胜义谛是如实见,世俗谛是颠倒见,本不是“谛”,被凡夫误认为“谛”,所以说佛遍知世俗谛,就是在说佛遍知颠倒见,此不应理。
发表于 2020-9-3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俗二谛非所知境,这是哪个传承教授出来的见解哦。
发表于 2020-9-4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七○則】
  問:或說空性非心境,非所知境,是否應理?
  答:入行論說:「勝義非心所行境」。因彼等不善解此密意,遂謂空性非所知境。彼等不知依勝義觀察空性,乃可了知境,否則空性即不能抉擇其為正淨與否。空性如非心性,應如龜毛兔角(雖是空無),非現比二量所能得故。彼說空性超過言說、尋思境界,如是則空性不可修。若謂空性不可修,則諸菩薩於修諸道時,無所取,無所證,無所通達,不能圓滿智慧資糧,終不能得無上佛果矣。四加行修三種智:一切智、道智、根本智。一切智即於一切法空性境上而修。佛具一切種智,行者以一切種智為境而修。若空性境非所知境,則無法身。般若經中多半說八現證,如依彼說,則亦無因矣。般若分二分:一分顯說空性,一分隱說八現證(菩提道次第即說此分)。

關於世俗諦 名言量等郭譯師有更多辨析,文多不引,意者自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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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4 15: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吟 于 2020-9-4 16:01 编辑
葉小釵 发表于 2020-9-4 11:21
【第二七○則】
  問:或說空性非心境,非所知境,是否應理?
  答:入行論說:「勝義非心所行境」。 ...

我不知道“所知”与“所知境”是否是同义?若是,那我第一句的说法确实错了。
我想表达的是二谛不是两种存在或两种事实,而只是对同一事实的两种见。


存在或事实可以直接被观察到,而二谛则是观察以后的结论,是两种见解。

所以,“所知”可以涵盖一切存在和事实,以及对此的见解,但我所理解的“所知境”仅仅是指存在和事实,一种见解是不能直接被观察到的。

怎么说呢?

譬如瓶,可以直接被观察到,但是瓶的名言和瓶的空性,是不能直接被观察到的,此二者仅仅是一种见。
当然你也可以说:对一切存在和事实的理解,都不超越胜义和世俗这两种见。这也是说得通的。。。

我知道读书很重要,但除了读书,也需要思考,也许我想多了吧,但难道我想的这些没道理么?

把二谛直接理解为两种存在或事实,那就导致承认世俗颠倒也是一种存在和事实,圣者可以从这个颠倒的存在和事实中,跳到胜义空的真实存在和事实里面,而佛则可以同时在这两个存在和事实里面。。。
我不知道,大家理解的是不是这个意思?

但我认为,世俗不是一种存在和事实,是对存在和事实的一种颠倒的认识;而胜义也不是一种存在和事实,胜义才是一种对存在和事实的正确认识。

所以,一切圣者,包括佛都是在破除世俗颠倒见,破除的方法就是建立究竟胜义的空见。





发表于 2020-9-4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攝類學:性相=定義
「所知」的性相為「堪為心境」
所知同義的包括:法、有、成事、所量、所緣。

「境」的性相為「量識所瞭解的。」就別體而言,「某心的境」的性相則為「某心所了別的」
境、所量、所詮、有、所知等是同義
境可分作:顯現境、耽著境、執持境、所入境、直接境、所緣境等。
耽著境、執持境、所入境、直接境、所緣境和所知是同義。
2.郭譯師的所知境=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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