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化纯阳 发表于 2015-7-22 22:15

关于身语七支是业也是业道

本帖最后由 造化纯阳 于 2015-7-22 22:38 编辑

各位善知识吉祥。

关于广论业果十恶业道最后一段话,讲“此等之中,思唯是業而非業道,身語所有七支是業亦是業道,思行處故。貪欲等三業道非業。”

这里面说“身语所有七支是业亦是业道”该如何理解?末学见四家注中此处并无注解,故有疑惑,请诸位知识指点一下。

按照原文,由于“思行处”,故七支是业道,那么七支作为业道的时候,分别是什么“思”作为七支的业呢?若七支是业的时候,那业道又分别是什么呢?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身语所有七支是业亦是业道”这句话,即:七支中的等起是思,由于思是业,故七支是业;由于等起这个思最终要通过杀生乃至绮语七个起作用,故而七支同时也是业道???

另外,关于“业道”,在 讲到妄语业道时,里面有一句话是:“《俱舍本釋》於語四業,皆說教他亦成業道,《毘奈耶》中說起此等究竟犯時,要須自說。”。在讲到欲邪行的加行时,如是说:“加行者,《攝分》中說,教他邪行,教者亦生欲邪行罪。 《俱舍釋》說,如此則無根本業道,前或意說非根本罪,然須觀察。”上面引的妄语和欲邪行两段原文,都提到了“教他做”成不成“业道”的问题,但是其他八个并未提到“教他做”成不成“业道”的问题。那么请问:
1、其他八个“教他做”到底成不成业道?
2、究竟怎么样才算业道?前面说“思行处”是业道,这里又提出“教他”与业道的问题。
3、有同修提出以是否“究竟”来判断,如事意乐加行究竟都齐全了、根本罪了,也叫“成业道”;若仅有加行罪无究竟罪,不成业道。请问这种说法有依据、有道理么??

阿弥陀佛。

造化纯阳 发表于 2015-7-23 10:34

自己坐沙发。望此贴不要沉得太快。

邱阳洛耶 发表于 2015-7-23 12:22

业含摄的范围是“思、思已”。思已是指身语。
十种业道中, 身语七支包括了“思已”,所以肯定是业。
那么贪、嗔、邪见三个,是思或者思已吗?因为说“是业道、非业”,那么就应该不是。

这里涉及到什么是“思”。楼主可以自己去体会一下,或者查查资料。不了解这个,可以说不懂“业”。

龍騰四海 发表于 2015-7-23 15:03

本帖最后由 龍騰四海 于 2015-7-23 15:59 编辑

首先定义:
思是思心所,贪瞋邪见是烦恼心所。
思心所造作是业,思心所造作之施行处是业道。

再来消文:
「思唯是業而非業道。身語所有七支是業亦是業道,思行處故。貪欲等三業道非業。」
思业,是思心所造作故是业,不是思心所造作之施行处故不是业道。
杀盗淫妄等七,其意乐为思心所造作,故是业,其加行为思心所造作之施行处,故是业道。
贪瞋邪见,其意乐为烦恼心所造作,不是思心所造作,故不是业,其加行是思心所造作之施行处,故是业道。

造化纯阳 发表于 2015-7-24 19:26

邱阳洛耶 发表于 2015-7-23 12: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业含摄的范围是“思、思已”。思已是指身语。
十种业道中, 身语七支包括了“思已”,所以肯定是业。
那么 ...

感恩回复,末学再去查查书。

造化纯阳 发表于 2015-7-24 19:27

龍騰四海 发表于 2015-7-23 15: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首先定义:
思是思心所,贪瞋邪见是烦恼心所。
思心所造作是业,思心所造作之施行处是业道。

还是不太懂。。。。我再思维下。感恩答疑。

liangar 发表于 2015-7-25 23:36

看智敏法师的讲解,容易了解:那麼這個思心所呢,本身是業,業的體就是思心所,“而非業道”。
什麼叫業道?業所通過的那個地方,從哪裏產生業的呢?假使身,思心所靠身這個渠道來發動的,作一些事來造業的,那它是業道。

學弘正法 发表于 2015-7-26 15:15

本帖最后由 學弘正法 于 2015-7-26 15:30 编辑

造化纯阳 发表于 2015-7-24 19: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是不太懂。。。。我再思维下。感恩答疑。

我的思維如下 供參考且可再切磋

一 ]首先定義:

思 是就思心所而言的話,
貪 瞋 邪見[癡] 是就煩惱心所而言。

思心所的的造作[運作], 會形成”業”,因此思心所所造作之施行處[如在身 語 意三處],也都可被稱為"業"
,
至於讓身語意三者,運作的狀況, 又可稱為”業道”
,
也就是思心所 讓身語意,因為加重運轉後, 會形成較強烈的業行.


二] 再來消文:

「思唯是業 而非業道。身語所有七支 是業 亦是業道,思行處故。貪欲等三業道 非業。」

1.        思唯是業 而非業道
……>思心所-若就”業”而言, 那思心所, 本身就不可稱謂”業道”, 以”業道”是就 ‘思心所,令身語意運轉(加強運轉)的狀況, 才稱為”業道” ‘

2.        身語所有七支, 其是”業”
…>殺盜淫-身三, 妄語 惡語 綺語 二舌-語四,以一定是有思心所的加入, 故當思心所,稱為”業”時,身語所有七支,也可稱”業”.

亦是業道,思行處故
....>也可以稱謂”業道”, 以身語所有七支,是思心所,所行經之處,或令運轉處, 故身語所有七支(身三口四的業)也可稱為”業道”

3. 貪欲等三業道, 非業
….> 通稱十種惡業, 然實應稱為十種業道, 即十種惡業的後三(意三-貪欲/瞋恨/邪見) 是因為”思心所”加入,令貪心所/瞋心所/癡心所運轉或加強,才形成通稱之十種惡業,然實際上應稱為十種業道,故十種惡業道的後三者(貪欲業道/瞋恨業道/邪見業道)是”業道”,不稱謂”業”.

至於為何”意三”不稱為”業” ?
以若”業”是就”思心所”而言,且貪欲/瞋恨/邪見-意三業道,,,其本體是貪瞋癡三心所為主 (即只是有思心所的令之更運轉),故若稱這三個心所(貪瞋癡三心所),謂業,有跟”思心所”相混之弊, 故不稱”意三(業道)”,為”業 (思心所).

總之, 言”意三”為”業道”, 不是”業”, 就是想凸顯”貪瞋癡三個心所,在經過思心所加入後,是會變成強而有力的業行.

也就是稱”業道” 是要表示有”思心所”讓”身三口四意三” 運轉成更有力的”業行”或”業道”的意思.

至於,意三,不稱”業”,是因為不想讓意三的三主體,即三心所(貪瞋癡三心所)跟”思心所”有相混之弊
.
另外,若身三口四,可以稱”業”,是因為有”思心所”的加入,才形成”業”的話, 那身三口四七支,是必須特別謂為”業- 即須特別稱”有思心所的引成業”
.

但”意三業道”的”意三心所”, 不見得是要有”思心所”的令轉, 才會形成”業”.
也就是這三個煩惱心所, 本身就可以累成”業習氣”的緣故, 故不用特別再如同”身三口四”那樣的謂為”業”

因此,,三煩惱心所 ,不用一定要以有”思心所”的加入, 才可稱為”業”.
即”意三業道”的三煩惱心所,本身是可自動的累成”業” 故不須再稱為”業”
.
然若有思心所加入這三煩惱心所的話, 那就是所謂的”業道” – 也就是”可引入六道的業”

[PS:印象曾聽過一位格西解釋”業道”時,是言 ”可引入六道的業,稱為”業道” -
即十業道的業,是就已經強大到可引入六道之意, 不知諸位法友可聽過這種說法]

东勇多杰 发表于 2015-7-26 22:23

贪嗔邪见三个,本身是烦恼心所的名称,所以是业道。
贪心所是业道,不是业。这是很简单的。
那么造下贪业道的时候,思心所有没有造业?当然有。

杀生是个身的行为,身的行为是思的业道,而且身的行为本身也是业。因为业的定义是思、思已。

那为什么思已也是业呢?什么道理?这个问题才是有深意的吧

学道 发表于 2021-1-13 10:24

學弘正法 发表于 2015-7-26 15:15
我的思維如下 供參考且可再切磋

一 ]首先定義:


感恩师兄!请问一下,其实十业道都是可以由贪嗔痴发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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