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gar 发表于 2017-4-13 00:37

真因第一相,为什叫“宗法”?

关于“宗法”的定义,以及对定义的解释,教材里面可谓详尽。

这里翻看一下窥基的《大疏》的一段,看看这么名字是怎么来的。
遍是宗法性,此列初相。显因之体,以成宗故,必须遍是宗之法性。
据所立宗,要是极成法及有法不相离性。
此中宗言,唯诠有法。有法之上所有别义,名之为法。
此法有二:一者、不共有,宗中法是;二者、共有,即因体是。

理门论云:此中宗法,唯取立论及敌论者决定同许,今此唯依证了因故。
彼自难云:既尔便失前说言为能成立性。
论主解云:由有言生,令彼忆念,本极成故。意以因体共许之法,成宗之中不共许法。故此二法,皆是有法之上别义。故今唯以有法名宗,对敌所申,因喻成立。虽取二依不相离性,以为宗体;有法既为二法总主,总宗一分,故亦名宗。
理门论云:岂不总以乐所成立,合说为宗,云何此中乃言宗者,唯取有法?
此无有失,以其总声于别亦转,如言烧衣。或有宗声,唯诠于法。若以宗中后陈名法,即宗是法,持业为名;总宗之法,亦依主释,具二得名。今因名法,宗之法性,唯依主释。性者,体也。此唯义性,非是体性,义相应故。余二亦然。此共许因,唯得遍是有法宗性,以宗之法成,即宗法故。
简单来说,宗法,就是:宗的法。
这里的“宗”,特指宗里面的“有法”,“法”,说的是“因”,合名“宗法”,依主释。

有人问:有法,只是宗的一部分,为什么也能简称为宗呢?
答:这是可以这么说的,因为总的名字放在别上,是常用的方式。比如衣服烧了个小洞,也说“烧衣”,不是说衣服全烧光了。
所以,也有的时候,说宗的时候,只是说所立法(讲同品的时候这么简称吧,宗同品)。
那么,说所立法为宗法的时候,它们是同体的,所以是持业释;而这个因叫宗法的时候,是有法的义,是依主释。

圆鲁 发表于 2017-6-19 10:08

按我的理解,宗法是个名词(比如有为法),而因是个命题(比如声音是有为法)。

葉小釵 发表于 2017-6-21 08:28

李潤生,因明入正理論

liangar 发表于 2021-1-21 08:33

“声是无常”,是个“命题”,或称为“宗”,其中:
主语:声
谓语:是
宾语:无常
上文图片中说谓语是“法”,有点不了解汉语语法的概念。
“谓语”在因明论式中,是“安立方式”,只有两类:是、有。
上面的论式是“是”的安立。

宗法,是个简称,是正因必须具备的一个性质,也就是“宗的法”,也就是决定是宗里面的法(有法)所具有的法,这个性质。

中嶽嵩山 发表于 2021-1-21 13:56

别搞得那么复杂,格西洛桑蔣千讲得非常清楚明白

liangar 发表于 2021-1-28 09:21

中嶽嵩山 发表于 2021-1-21 13:56
别搞得那么复杂,格西洛桑蔣千讲得非常清楚明白

你不想了解有法、欲知有法、所立、宗、所立法、宗法等等名词是怎么来的吗?
就拿格西举的例子来说,“有法+所立法=宗”放在没学过的人的面前,就出现了3个新名词,即使是举例,也无法除惑。下面又出现了“前陈、后陈”。另外,对于安立方式,还没有解释。

中嶽嵩山 发表于 2021-1-28 10:56

任何一法定义的准确性非常重要,您只问了宗法,所以我只把宗法的定义发出来。比如前面的圆鲁师兄把定义都搞错了,既然选择学习量学,就要学到量学的非常精准的特点。特别格鲁量学掌握以后用以一切法,对于行者有莫大的帮助

liangar 发表于 2021-1-29 16:46

中嶽嵩山 发表于 2021-1-28 10:56
任何一法定义的准确性非常重要,您只问了宗法,所以我只把宗法的定义发出来。比如前面的圆鲁师兄把定义都搞 ...
不过,我又仔细看了下,师兄发的不是宗法的内容,而是所立,或者说是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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